全部债权人在通常情况下,只能向债务人主张债务,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宣告债务人失踪,有保证人的还可以要求承担保证责任;债务人死亡的,若是夫妻共同债务,可以由死者的配偶清偿,否则由债务人的继承人承担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债务的清偿顺序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规定:“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但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对清偿的债务或者清偿抵充顺序有约定的除外。”
答:你好: 根据你的叙述,有可能是功能性子宫出血。不必过分紧张,大多数女性随着月经周期的稳定会自发消失,如果反复出现,或者流血比较多,可以到医院就诊。如果治疗多次效...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