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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批捕的多次退回公安机关侦查这样是合法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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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批捕的多次退回公安机关侦查这样是合法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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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5-03 18:01:08

    需要批捕的多次退回公安机关侦查这样做肯定是不合法的,退回侦查只有两次的限额如果超出了,那么当事人是有权利要求放人的;

    如果公安机关在第二次补充侦查后,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并将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予以释放;如果认为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则仍会向检察院移送起诉。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s***

    2024-05-03 18: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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