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
一、经营者的哪些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具体相关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专业分析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分量不足的;
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5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6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
7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8、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9、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法律依据
《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六条
经营者有本办法第五条第
(一)项至第
(六)项规定行为之一且不能证明自己并非欺骗、误导消费者而实施此种行为的,属于欺诈行为。
经营者有本办法第五条第(七)项至第(十)项、第六条和第十三条规定行为之一的,属于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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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 第十六条
《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 第五条
《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 第五条
《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 第六条和第十三条二、什么行为被称为欺诈消费者行为?欺诈消费者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经营商品(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
具体表现形式有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用的商品分量不足的;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次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4、以虚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诈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5、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6、采取雇用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7、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8、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9、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10、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11、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12、其他虚假或者是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三、经营者的哪些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分量不足的;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5、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6、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7、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8、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9、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
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引用法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九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一条四、哪些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主要有1、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2、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3、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体验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4、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5、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广告、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6、谎称正品名义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7、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等重要信息误导消费者;8、以其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手段误导消费者的;9、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10、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11、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12、其他隐瞒真实情况,告知对方虚假或者误导性情况损害消费者权益的。
引用法规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 第五条和第六条五、哪些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以下这些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分量不足的;
(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5)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6)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
(7)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8)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9)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10)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11)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
(12)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13)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相关延伸】
问欺诈消费者怎么赔偿?
答欺诈消费者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六、哪些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主要有1、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2、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3、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体验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4、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5、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广告、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6、谎称正品名义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7、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等重要信息误导消费者;8、以其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手段误导消费者的;9、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10、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11、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12、其他隐瞒真实情况,告知对方虚假或者误导性情况损害消费者权益的。
引用法规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 第五条和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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