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⑴情况一
1.招生计划文件
2.加盖设区市以上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花名册
3.录取通知书
4.居民户口簿中的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省内生源)
5.户口迁移证(省外生源)
⑵情况二
1.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
2.学校证明(盖有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或省、市人社部门技工学校招生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的证明)
3.居民户口簿中的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省内生源)
4.户口迁移证(省外生源)
【法律依据】
《济南市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实施细则》第十九条,驻济普通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招收的新生,入学时可凭下列手续将户口迁入就读学校学生集体户:
⑴加盖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或省、市人社部门技工学校招生专用章的新生花名册;
⑵学校落户学生情况说明;
⑶录取通知书;
⑷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卡或集体户口登记卡。
问:老年人腿软,无力,发冷是咋回事?我父亲今年60岁,查出患糖尿病已有7年了,一直坚...
答:这是糖尿病的并发症,血管和循环障碍,要控制血糖,增强心功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