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知识人 爱问教育 医院库

一方将婚前购置的房屋用于婚后出租,所得收益是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首页

一方将婚前购置的房屋用于婚后出租,所得收益是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提交回答
好评回答
  • 2024-05-22 02:00:35

    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积蓄在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应为其一方的个人财产;而一方婚前积蓄在婚后获得的存款利息同样也属于其个人财产;但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于婚后进行投资取得的收益,诸如成为公司股东并取得分红、购买股票等有价证券并获利、以及通过不断买卖商品(包括房屋,即“炒房”)以赚取升值差价等,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M***

    2024-05-22 02:00:35

相关推荐

正在加载...
最新问答 推荐信息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返回
顶部
帮助 意见
反馈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