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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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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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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5-24 17:04:04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要件是特殊主体,是履行征收税款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即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

    (四)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明知自己不征或者少征税款的行为,破坏了有关税收管理法规,会给国家税收造成严重损失,仍然希望或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零四条,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金***

    2024-05-24 17: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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