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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不同意离婚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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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不同意离婚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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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5-09 16:01:36

    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通过起草离婚诉讼书通过法院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流程:

    1、写民事诉状

    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如请求离婚,夫妻财产如何判,子女归谁抚养等;

    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

    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给你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你开庭时间,你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7、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你们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你们调解,开庭时也会问你们愿不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你们的工作,不离婚,结案;

    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9、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你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以“感情确已破裂”作为法定理由,具体的情形有:

    (1)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2)当事人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对负有抚养义务的家庭成员拒不履行抚养义务;

    (3)当事人存在赌博、吸毒等恶习并且屡教不改的;

    (4)双方当事人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当事人被法院宣告失踪的;

    (6)一方提起离婚,经法院判决不予离婚,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

    起诉离婚法院并不一定就会判离,特别是其中一方能够拿出夫妻感情没有破裂证据的时候,法院大多不会判离。

    离婚一审没判离,一般6个月后可再次起诉。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第二次起诉离婚可以作为认定感情破裂的一种情形,只要双方在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的6个月内,没有出现和好、共同生活的情形,法院一般都会考虑判决双方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C***

    2024-05-09 16: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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