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员工管理制度(甄选6篇)
车间员工管理制度(1)
总则
第一条为持续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人住公司宿舍的人员在工作之余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建设一个良好的群众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居住公司宿舍的员工。
第三条员工宿舍指专门为公司员工带给的宿舍。
第四条宿舍长负责对本宿舍的管理和协调。
第五条宿舍入住的条件:
在公司工作的员工,由于家不在市区或离家较远的能够入住宿舍。
所有住宿人员务必贴合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等条件方可入住。
所有人员在入住前务必自愿理解并保证遵守此制度方可人住。
第六条宿舍管理。
宿舍租金与物业管理费由公司统一支付,水电煤气费由住宿人员个人承担;
住宿人员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辞退等)或住宿期限已到,应于离职或到期之日起1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如发现损坏宿舍物品者,要照价赔偿。
住宿人员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居住资格,并追究相关职责,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公司宿舍一般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但如有特殊状况而需要留宿的,应提前征得宿舍长的同意。
宿舍内由公司带给的所有器具设施(如电视、床铺、床垫、衣柜、桌子、凳子及宿舍原有厨卫设备、门窗、墙壁和地面等),住宿人员有义务维护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者,由其负担修理费或赔偿。
宿舍长职责如下:(1)负责监督管理宿舍的一切内务。(2)负责监督宿舍人员维护宿舍环境卫生。(3)负责住宿人员的相关材料的管理,如个人安全、紧急联络人等。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宿舍长应及时通知店长或经理。
违反宿舍管理制度,且情节严重。
宿舍内出现违法行为或火灾等事件。
住宿人员身体不适以至病重的,并且应当及时送医院及通知其亲友。
住宿人员需要留宿亲友的。
第八条公司宿舍住宿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服从公司的安排、监督和管理。
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危险品、易燃品和违禁品。
起床后将被褥叠放整齐。
换洗的衣物不得堆积在室内(阴雨天除外),暂时不用的衣、鞋等务必放入橱内和床下,不得随意摆放。
使用电视、收音机时,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贵重物品应存放妥当,尽量不要存放于宿舍,否则出现丢失状况后果自负。
宿舍内的垃圾应当集中倾倒在指定地点。
房间卫生由住宿人员轮流负责,由宿舍长制定值日表并严格执行。
提高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
第九条住宿人员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应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如实呈报店长和经理进行处理。
不服从公司安排、监督和管理的。
在宿舍赌博、斗殴、酗酒的。
蓄意破坏宿舍内物品或设施的。
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影响宿舍安定团结,屡教不改的。
严重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
有偷窃行为的。
第十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予以实施。
车间员工管理制度(2)
总则
第一条为持续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人住公司宿舍的人员在工作之余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建设一个良好的群众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居住公司宿舍的员工。
第三条员工宿舍指专门为公司员工带给的宿舍。
第四条宿舍长负责对本宿舍的管理和协调。
第五条宿舍入住的条件:
在公司工作的员工,由于家不在市区或离家较远的能够入住宿舍。
所有住宿人员务必贴合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等条件方可入住。
所有人员在入住前务必自愿理解并保证遵守此制度方可人住。
第六条宿舍管理。
宿舍租金与物业管理费由公司统一支付,水电煤气费由住宿人员个人承担;
住宿人员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辞退等)或住宿期限已到,应于离职或到期之日起1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如发现损坏宿舍物品者,要照价赔偿。
住宿人员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居住资格,并追究相关职责,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公司宿舍一般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但如有特殊状况而需要留宿的,应提前征得宿舍长的同意。
宿舍内由公司带给的所有器具设施(如电视、床铺、床垫、衣柜、桌子、凳子及宿舍原有厨卫设备、门窗、墙壁和地面等),住宿人员有义务维护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者,由其负担修理费或赔偿。
宿舍长职责如下:(1)负责监督管理宿舍的一切内务。(2)负责监督宿舍人员维护宿舍环境卫生。(3)负责住宿人员的相关材料的管理,如个人安全、紧急联络人等。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宿舍长应及时通知店长或经理。
违反宿舍管理制度,且情节严重。
宿舍内出现违法行为或火灾等事件。
住宿人员身体不适以至病重的,并且应当及时送医院及通知其亲友。
住宿人员需要留宿亲友的。
第八条公司宿舍住宿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服从公司的安排、监督和管理。
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危险品、易燃品和违禁品。
起床后将被褥叠放整齐。
换洗的衣物不得堆积在室内(阴雨天除外),暂时不用的衣、鞋等务必放入橱内和床下,不得随意摆放。
使用电视、收音机时,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贵重物品应存放妥当,尽量不要存放于宿舍,否则出现丢失状况后果自负。
宿舍内的垃圾应当集中倾倒在指定地点。
房间卫生由住宿人员轮流负责,由宿舍长制定值日表并严格执行。
提高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
第九条住宿人员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应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如实呈报店长和经理进行处理。
不服从公司安排、监督和管理的。
在宿舍赌博、斗殴、酗酒的。
蓄意破坏宿舍内物品或设施的。
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影响宿舍安定团结,屡教不改的。
严重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
有偷窃行为的。
第十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予以实施。
车间员工管理制度(3)
一、车间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办事公道,作风正派,说话和气,待人礼貌。
二、因事到小组办事,不得在生产区域闲逛,不得聊天,不给职工散布消极的东西。
三、每周召开一次车间治理人员,班组长参加的车间生产会议:检查生产进度、质量状况,调度是否得当,有无窝工现象(工序衔接是否合理)。发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解决措施。
四、每月召开一次质量分析会,分析人员思想、设备、技术状况以及原辅材料等诸因素,找出影响质量的重要原因,及时提出办法和措施。
五、坚持每月对原辅材料使用状况的检查,分析超定额造成浪费的原因,提出解决措施和办法,总结节约原辅材料的经验,表彰好人好事。
六、坚持安全礼貌生产,做到每月定期检查两次资料:
(1)设备安全与卫生状况。
(2)电器是否正常运转。
(3)产品是否堆放整洁。
(4)环境是否清洁卫生。
七、搞好原始记录和日报工作,准确及时地综合反映车间每日完成任务的进度,按时报送职能科室。搞好原始记录的收集整理,并利用资料分析生产活动的各种状况、指导生产,为总结提高打下良好基础带给可靠资料。做好"五帐一卡"的完善和归档工作("五帐":产量、质量、考勤、用料、安全生产帐;"一卡"工具治理卡)。支持班组统计员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协助他们妥善保管小组的各种原始记录,以备存查。
车间会议学习制度
一、全车间职工每周务必按所布置的学习时间、学习资料,认真参加政治、生产、技术的学习,学习中做到思想集中,刻苦学习,讨论时用心发言。
二、学习按时参加,不准迟到、早退、无故缺席,有事做到先请假。作好学习考勤记录和学习记录,把它作为奖金考核的一项资料。
三、车间召开小组长会(或组织学习),事先半小时通知各小组长,主持会议人要先做开好会的一切预备工作。到会者不得无假不到,迟到五分钟以上者,罚款贰角,主持会议者迟到罚款伍角。
车间劳动纪律和考勤制度
为加强劳动纪律,持续正常劳动生产秩序,按工人参加治理与专业治理相结合执行考勤制度,车间统计员负责全车间考勤工作,各班组长或考勤员坚持严格考核。职工自觉遵守、协助治理。
一、考勤员应以负责精神天天准确考勤,以上班铃声响后为准,考勤不在时,一律按缺勤处理,下班也以打铃为准。(午后不准提前就餐,违者按早退处理,治理人员加重处罚)。作好记载,按月将考勤表送车间审核,并交车间统计员作计算工资和出勤率的依据。
二、迟到、早退、中途离岗的累计时间超过半小时者,按旷工处理,旷工除不发工资外,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三、生产、工作时间不准看小说、睡觉、打牌、下棋、洗衣服、织毛线、擦自行车等,有以上行为者按旷工半天处理。上班时间打架斗殴、吵架哭闹不工作者,不计出勤,所造成的工时或其他损丢由闹人负责。班前或上班时间不得饮酒,凡酒后不许上班,作旷工处理。
四、职工不服从调度指挥而不上班、不工作者,作旷工处理,除停发工资外,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理。
五、职工有违犯劳动纪律、赌博、私拿产品、有意损坏产品和公物者,除给予经济罚款处,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理,如有被公安机关拘留审查期间停发工资。
六、因斗殴负伤、休息期间,停发工资,负伤者的工效和医疗费用由职责者负担,因家庭纠纷而引起的病伤假,按事假处理。
七、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窜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消极怠工,不揽私活,不做私活。
八、遵守操作规程,注重安全生产,爱护工具设备,节约原辅材料,提高技术业务潜力,努力实现优质高产、低消耗。
车间员工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1、为全面建立现代化管理制度、健全工作体制,现以劳动签约及有订立本规则,凡本厂所属员工都就应自觉遵守本规则。
2、因业务需要而延聘的特约人员,技术、管理顾问及定期签约人员(签约书中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应自觉遵守本规则(本规则所称的员工是指本厂正式录用的员工及试用期的新招进实习员工本公司)。
3、本规则如果发生异议,将提交本厂高级行政同事商讨。如果还无法解决,由本厂报请主管机关解释、处理。
4、合同期定为一年,每个员工均需订合同。合同期满要辞工的员工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厂方,如果某些职位会造成影响厂方生产的,要等厂方招到人顶替此职位时才能离厂。辞职人员工资随粮期领取。如每月1号发工资,而1号是休息假期,则发工资日期为下一个工作天。
第二章:厂规守则
1、员工应自觉遵守本厂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各级主管人员的合理安排,而各级主管人员务必认真、耐心教导其它员工
2、各员工对内须认真负责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损耗、提高产品质量、增创新产值;对外应保守业务上的机密。
3、员工为事均应循级而上,不得越级呈报,但紧急或个性状况下不在此限。
4、员工非经本厂书面同意,不得在外兼任与本厂业务有关的职位,不得以自己及他人名义经营与本厂相同的经营项目,不得利用职权之便谋取自己或他人之利,不可理解回扣及其它不法收入。
5、员工在工用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除业务需要外不得私用本厂电话。
6、员工未经批准不得把亲友带入工厂或宿舍。
7、所有工序均要签上自己的工号。不签工号者,取消此扎工序的工资。如有自行涂改,故意制造乱飞,将作严肃处理。所有改飞均要管理人员的签名。
8、员工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携带公共财物出厂,私有物品携带出厂应向有关领导领取放行证方可携带出厂。
9、员工上班时务必佩带岗位证进入车间。
10、上班时间严禁吵闹、喧哗、打瞌睡及阅读与业务工作无关的书刊。
11、讲卫生,不准在厂内乱扔杂物、不准随地吐痰。严禁用卫生纸以外的杂纸上厕所。
12、严禁代人打卡或签咭。(除加通宵卡钟打不到除外,可到办公室签咭)
13、所有员工不准向公司借款及预支薪金。(特殊用途不在此限)
14、机械设备务必每一天保养,如果出现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请机修工来修理或主管,不能私自乱动。
15、持续厂内设施的整齐,不准擅自搬动固定的车位,桌子等厂内的一切固定设施。
16、严禁损坏工厂的一切财物和偷盗公司或他人的财物。
17、遵守财务制度,不得侵占和亏欠公款。
18、遵纪守法,礼貌用语,不恶语伤人、搬弄是非、大声吵闹。
19、严禁烟火,不准在车间内抽烟:不准在宿舍内使用电器和生火煮食;严禁留客住宿。
20、管理人员之间应互相帮忙,通力合作。而每个部门主管须管理好自己部门员工,不可跨越其它部门。(除临时调动安排下)
21、不得操作使用或练习不属于自己使用的机器设备,如损坏设备和造成其它后果,一切职责自负。
22、持续车台整洁,每一天开工以前务必先擦车台、试车才能正式生产。离开工作岗位时要关机。
第三章:雇用、调动
1、公司新进员工须经筛选或考试,并经审查核定才得雇用,应一律先经试用(一个月),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雇用,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如因志趣不合或无法胜任工作者可按工厂规定办理辞职。
1、订立劳动契约时隐瞒身体健康状况、工作经历、学历、身份等事实者,厂方将按其情节经重做来源理。
2、未满十六岁者不贴合政府用工标准。
3、新进员工经核准雇用后,应于接到通知后,按指定日期及地点亲自处理报到手续,并缴验下列资料:
、人事资料卡。
、习经历证件、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
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得以民法有关规定诉讼赔偿。
、侵占或亏欠款(物)者。
、不法毁损公物者。
、擅自越权处理事务,致工厂发生损害者。
、对本工厂负责人、代理人及共同工作员工(含家属)有不法行为发生损害者。
5、因营运需要及贴合原则下,调动员工工作时不得拒绝。
6、本公司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得经预告,终止劳动契约。
、歇业或转让时。
、亏损或业务紧缩时。
、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员要之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供安置时。
、从业人员对于所担任工作确不胜任时。
1、员工欲终止契约时,依本规定预告本工厂,并办理离职手续。
第四章:工作时间及休息
1、本厂员工在办公时间内,未经师傅允许不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工作时间:早上8:00到12:00
午后13:30到17:30
晚上18:00起至21:30(加班)
3、迟到
、上班时间开始五分钟以内者为迟到。
、上班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以后迟到者工者,领导人员有口头警告。
3、早退
、下班时间前五分钟以内提前下班者为早退。
、下班时间二十分钟以前提早下班者。
4、请假
、员工未经请假或假滞未办理续假而擅自不到工者,第一次会有口头语警告,再犯者会依照厂规处罚。
第五章:工资
1、本规则所称工资,依(劳动契约)规定办理。
2、员工工资采取先劳动后领工资,每月发给。
3、本厂员工之工资发放双方议定,但公司有权提前或顺延,但以不超过当月为准。
4、本厂员工之工资分为下列各项:
、本薪或底薪(视学识、经历、技术、潜力及工作性质而定)。
、津贴。
、职务津贴或技术津贴(依职位或职称分别给予)。
、全勤奖:(i)每月没有迟到或早退,全月没请假会发给__。.全勤奖(含公司规定加班时)。
(ii)而全年每月有全勤奖者,年底有年终奖,年终奖则按全勤奖总和。
、工作奖金:如计件后超出标准会发给奖金。标准则按每车位每月生产值,若生产于$$1000者,将按工资10%提成,而生产值于$1000以上者,将按工资15%提成作奖励。
第六章:请假
1、婚假:员工本人合法报准结婚者,并已在本厂服务三年以上者而请婚假,本厂会支付一周有薪假期。
2、公伤病假:经劳资部门确认因公致伤病者,其治疗期间而给予伤病假,本厂会支付有薪假期,而支付有薪假期则为住院时医疗期。
1、未住院者全年不得超过规定十日。
2、住院者不能超过政府规定的医疗期。
3、超过时效者:可办停薪留职,但经劳资部门特准者不在此限。
4、丧假:员工依本列规定,可提出合法证明申请丧假,可得有薪工资。
5、父母、配偶之丧给予丧假:祖父母、子女、配偶父母之丧给予丧假三日。
6、员工请假时,应事前亲自以口头或书面叙明请假理由及日数并附上有关证明文件办理手续,方可离开工作岗位,或限时信函报告单位主管代为起请假手续。
7、凡在本厂己有怀孕员工:本厂会带给90天产假期,并按劳工法每月综合计算薪金给予生孕员工。
8、凡在本厂已做多过一年的员工:除每年法定假10天之外,本厂会带给多10天假期给员工,薪金照发。
9、在加班赶货期间,员工若须请假,务必经主管批准后方可离去,否则会按不同状况下处分。
第七章:饭堂、宿舍守则
1、讲究卫生,在厂区内严禁乱丢垃圾、随地吐痰、乱倒剩菜饭。不得在冲凉房大小便,节约用水用电,严禁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2、每位员工床铺要持续整洁,宿舍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明火,严禁倒水,不得挂湿衣服,晾晒衣服要在指定地方,厂区内严禁聚赌,打架,不得男女同宿及带外人进厂留宿。
3、由厂方后勤安排好床位后,不得乱搬床位,宿舍的铁床不得私自移动。晚上12:00准时作息,12:00后不得进出厂门,作息时间不得大声喧哗及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4、三楼宿舍务必2人一间房,不可1人独占一个房间。
车间员工管理制度(5)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管理,保证公司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特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须由总公司
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签发)。
第三条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 8时 30分至 12时,下午 1时 30分至 5时,每
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裁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 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 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
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
第六条 公司每天安排人员一到两名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
情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
核表。
第七条 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
须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 上班时间开始后 5分钟至 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 30分钟
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 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 30分钟者按旷
工半天论处。
第九条 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
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 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
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 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 3次者扣发全勤奖 50%,达 5次者
扣发 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 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应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
月累计 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
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 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
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裁或董事长批准,工作紧急无法向总裁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
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
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
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 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 200元。
员工出勤记录表
月份: 班别: 页次:
编
号 姓名 类别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合计
1 正常
加班
2 正常
加班
3 正常
加班
4 正常
加班
5 正常
加班
6 正常
加班
7 正常
加班
8 正常
加班
注:本表视各单位人数多少可合并若干页使用。
如有非经常性事务,需员工本人办理或参加的,如迁居、开家长会等,各单位可考
虑到工作安排及员工的需要酌情处理,不计算假期。
第六条 因工作需要,积累工时工休,一般应在当月补休;如确因工作一时不能
安排补休的,经部门经理同意可适当推迟,可保留至当年底;员工调动工作,原则上不
能将积累的工作延至新的工作岗位。
第七条 因工作需要,员工加班或无法安排休息的人员,须经部门经理批准或人
事部核准,以补发加班费的形式予以补偿。补偿办法:
(岗位工资 +技能工资) 25 5
天 1 5 加班天数;法定假日加班费按(岗位 +技能) 25 5 2 加班天数计算。
休 假
第八条 本公司员工休假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并按规定逐级审批,报人事部批
准;室主任一级由部门经理安排休假,部门经理由总经理安排休假。
第九条 员工申请休假须在一个星期前填写《有薪假期申请表》或《无薪假期申
请表》,送交人事部审批。未接到休假通知单不得擅自休假,否则当旷工处理;因特殊
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应事前托人或电话告假,如事前未提出请假,事后补交病
假单等一律无效。
第十条 婚假:
员工申请结婚,须在本公司办理结婚手续,并以领取结婚证为准。婚假假期 3
天,晚婚假 10天(晚婚条件:女满 23周岁,男满 25周岁)。如到外地(指配偶工作所
在地,不含旅行结婚)结婚的,根据在途往返时间给路程假。
第十一条 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以及依靠本人供养的弟妹、养父母、岳
父母、公婆)死亡,给予假期 3天。员工到外地办理丧事,可根据实际路程所需时间另
外给予路程假。
第十二条 产假、计划生育假:
1 女工产假按下列标准核给:
假期内容 假期天数 说 明
产 假 90天 难产或双胞胎加 14天
晚 育 假 15天 年满 24周岁生育为晚育
独生子女假 35天 凭独生子女证享有
2 临时工产假 56天;临时工产假期间发给 60%的工资;
3 妇女如遇实际困难,可请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哺乳假工资按本人工资(岗位+技能工资)75%发给,并据此比例计发房补,其他补贴照发;
4 接受节育手术者,经医生证明,分别给予以下假期:
(1)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 3日,手术后 7日内不从事重体力劳
动;
(2)经计划生育部门批准取宫内节育器的,休息 2日;
(3)输精管结扎的,休息 7日;输卵管结扎的,休息 21日;
(4)怀孕不满 3个月人工流产的,休息 15天;3个月以上的,休息 42天。
(5)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如遇特殊情况需增加假期时,由医
生确定。
第十三条 病假:
1 员工因病或非因工(公)负伤,经公司指定的医疗单位证明确定不能坚持工
作,可参考医生建议,根据实际情况核给予病假;
2 病假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办理。病假 3天内不扣工资,4天
以上按(岗位工资 +技能工资) 30天计扣工资;
3 长期病休人员,从病休时起,1年内的任何时间累计超过 6个月(或 153个工
作日),从超过之日起,停发工资,改发疾病救济费;累计办法:每月以 24日为截止日
期往前推 12个月,凡在这 12个月内病休累计达 6个月(或 153个工作日)时,从超过
之日起停发工资,改发疾病救济费;
4 凡领取疾病救济费者,如病愈需要复工时,经医生证明,先行试复工 2个月。
在试工期,又患病累计休息 15天以上者,停止试工,停发(病假)工资,发给疾病救济
费。试复工期满,连续工作 2个月以上者,若再次患病,休息时间可重新累计计算。
第十四条 事假:
员工如因个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的,根据工作安排以及本人的实际需要酌情核
给。请事假员工按(岗位工资 +技能工资) 30天计扣工资。
第十五条 探亲假:
1 员工结婚时,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每年可享受一次探望配偶
假,假期为 30天;
2 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为 20天;如因工作需要,当年无法安排的'。
可以 2年给假一次,假期为 45天;
3 已婚员工探望父母假,每 4年一次,假期为 20天;
4 员工有生身父母,又有养父母的,只能探望一方(以供养关系为主);
5 大专院校分配来的毕业生以及新招合同工人,在实习、试用期间不能享受探
亲假,满 1年后才能享受探亲假;外单位调进公司的员工要满半年才能享受探亲假;
6 员工配偶已离婚或死亡,尚未再婚的,按未婚员工待遇处理;员工配偶、父母
均已死亡,又未重新结婚,且身边没有子女者,如有 16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寄养在外
地的,按未婚员工探亲假处理;
7 员工探亲假期不包括路程假,但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路程假根据实
际需要核准;
8 员工探亲休假期间患病时,其病休天数仍作为享受探亲假计算,原规定的休
假天数不能顺延;如果员工因患急并重病而致假期期满后不能按期返回的,其延期
返回的天数可根据具以上医疗单位的证明,按病假处理;
9 员工因各种原因在当年与配偶团聚 3个月以上的,不再享受一年 1次探亲
假;
10 探亲假原则上不能分期使用,确因生产、工作需要分期使用的,经人事部批
准,可分期使用,跨年度作废。路程假只给 1次,往返路费只报销 1次。
第十六条 年假:
1 休假范围及条件:凡参加工作(不含借调人员、临时工和劳务工)满 5年以上
的员工均实行休假规定,如下表:
参加工作时间
满 5年
不满 10年
满 10年
不满 20年
满 20年
不满 30年
满 30年
不满 40年
满 40年以上
每年休假时间
7天
10天
15天
20天
30天
全国劳动模范、部省级劳动模范,不论参加工作年限的长短,均享受休假两周待
遇;有突出贡献的知识分子,经企业领导批准可适当放宽工龄限制;
2 享受年休假的几项规定:
(1)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探亲假、婚丧假、生育假的员工,不影响享受年休假;
(2)全脱产学习满 1年的员工,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累计学习满半年不满 1年
的员工,可享受休假,其假期减半;
(3)并事假累计超过 3个月或工伤假超过半年的员工,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
旷工 2天,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
(4)受各类警告以上处分的员工,取消 1年的休假;受各类察看处分的职工,察看
期间不能享受年休假;对个别表现不好或完不成生产任务的员工,各部门领导有权取
消其年休假待遇,并上报人事部备案;
(5)年休假时间的计算包括公休假日,不包括法定假日;
(6)凡外单位、外系统调入的人员,从报到之日起,满半年后方可享受年休假。
说 明
第十七条 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地方,按
本规定执行。
执行以后如上级有新的规定则另行通知。
第十八条 本规定的解释权在公司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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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员工管理制度(6)
加班,对于一个员工来说,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下面小编整理了车间员工加班管理制度,欢迎阅读!
一、目的:
1.为规范公司员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2.劳逸结合,保护员工身体健康。
二、加班的分类和程序:
1.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
2.加班员工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办公室审核备案,由办公室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3.特殊原因(下班之后因紧急事件加班,或休息日突发事件加班的)
可以事后补填《加班申请单》,并注明"补填";非特殊原因一律
不得事后补填,否则不认定为加班。
三、加班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
公司鼓励员工在每天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原则上不安排加班,由于部门工作需要必须加班完成的工作,按照加班审批程序进行。员工需有计划的组织展开各项工作,提高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准。
四、加班认定:
1.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①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作业的;
②发生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③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2.值班不属于加班,对被安排值班的员工。(值班是指公司为临时负责接听、协调、看门、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安排有关人员在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进行的值班,它一般不直接完成工作任务。)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1)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2)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
(3)开会、培训、应酬、出差的;出差补贴政策另计;
(4)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5)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时间内不能完成任务而需延长工作时间的不算加班。
加班补偿:
2.员工因工作任务繁忙,按规定支付加班补贴,加班费按每小时10元计。
3.下列人员原则上不享受加班费:
(1)中层以上员工
(2)临时工人、司机、实行业绩提成工资的员工因工作情形有别。
其薪资给予已包括工作时间因素在内以及另有规定,故不报支加班费。
4.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公司有权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一定数额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