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宿舍管理制度(甄选5篇)
项目宿舍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对建筑民工的宿舍安全礼貌管理,预防和查挖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民工人身和财物安全,特制订工地宿舍安全检查礼貌管理制度。
1、凡来工地参加施工作业的职工、临时工、在现场宿舍住宿的必须由项目部统一安排,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不准擅自转调床位,不准冒名顶替住宿,不准私自留宿他人,如有探亲访友者确需留宿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后可留宿。
2、住宿人员的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谨防遗失和被盗,严禁把门钥匙转让他人,进出房门时,要随手关好门和窗,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放射物品、刀具等危险物品入房存放。
3、不准在宿舍内寻衅闹事,严禁斗殴、xx、嫖宿和其他流氓活动以及传播放映反动、淫秽书画、照片、录音、录像,坚决制止非法同居,男女混居等伤风败俗的不法行为。
4、不准在宿舍内卧床吸烟生产火取暖,不准使用电炉、电炒锅、煤炉、煤气灶、酒精炉、电饭煲烧饭炒菜,不得随意乱拉私接电线、电灯和用电灯烘鞋,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讲究礼貌礼貌,维护社会公德,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用设施,住宿人员起床后必须把被子和床铺整理好,并打扫室内卫生,衣服等其它用品订放置有序,做到整齐一致,不得从室内从上往下随意倾倒和投掷垃圾废物和剩菜剩饭,不得随地大小便,坚持礼貌卫生整洁。
6、晚上十时以后就寝时间必须坚持安静,不准高声交谈和播放音响及弹奏,不准到他人处找老乡,不允许他人来自我住处。
7、要提高警惕,注意观察外来不明真相的动态,发现可疑行为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报告,以便控制和查明情景,必要时同当地公安机关联系报告。
8、各班组长要天天检查,并督促落实,各工地负责人每周检查不少于2次,公司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
9、对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和事,项目部有权处理并根据违反情景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取消用做工,严重者提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项目宿舍管理制度(2)
一、宿舍内应设置垃圾桶,宿舍外宜设置鞋柜,生活区内应提供为作业人员晾衣物的场地。
二、宿舍内应保证有必要的生活空内,室内净高不得小于2.4m,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m,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
三、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通铺。
四、宿舍内每日有保洁员负责卫生清扫和保洁。
五、宿舍内应定期投放和喷洒药物灭鼠、蚊、蝇、蝉螂等害虫。
项目宿舍管理制度(3)
一、做好日常防火安全工作,组织管理、维护防火设施、器材,保证其完好有效,每间房指定消防清洁职责人,如因人为原因造成火灾,每次处罚1000元以上罚款,并承担相应损失费用,情节严重送交司法机关;若发生火灾时,有本事灭火而不采取救火措施,罚款500元以上。
二、自觉节俭水电,爱护一切公共设施,严禁在墙上乱订、乱写乱划,损坏公物按原价双倍赔偿。
三、严禁在宿舍内做饭或烧开水等大功率用电器,如有发生每次罚款500元。严禁点长明灯,检查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四、节俭用水、随手关好水阀,发现有不关水笼头长流水浪费者,对其罚款20-50元;垃圾未倒入指定桶中,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五、严禁私自乱拉电线或违章操作,如有发生每次罚款200元,确需解决用电问题需派专业电工操作。
六、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品放入宿舍,如有发生每次罚款200元。严禁男女混住或带小孩居住宿舍,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七、严禁在宿舍内酗酒、非法集会、打架闹事等有碍社会治安的非法活动。如有发生,情节轻者罚款500—5000元,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八、每间宿舍居住标准为10人,最低居住人数每间不少于9人,不得私自多占,每少一人罚款400元。
九、住宿人员的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后果自负。
十、宿舍房间内的清洁卫生由班组负责人自行安排人员打扫。每次检查或抽查时,发现脏、乱、差处以20-100元罚款。
项目宿舍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保证宿舍的安全、礼貌、整洁,使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住宿员工。
第三条:职责部门:公司员工宿舍管理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管理职责包括:员工宿舍人员出入手续情景登记、负责员工宿舍公共设施的购买、维护及统计报修,监督检查员工宿舍的各种安全、卫生情景。
第二章:入住与退房相关手续
第四条:员工申请住宿条件及方式:
4.1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行政人事部申请住宿。
4.2凡有以下情景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传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不得携眷住宿。
4.4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条:退宿: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解聘等)时,应于离职当日内到行政人事部办理移交手续,清点财物,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违者由保卫人员强制迁出;员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员工宿舍住宿,应至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并立即办理宿舍相关物品(如房间钥匙等)移交手续,并于当日内在行政人事部指定人员监督下将个人物品搬离员工宿舍。
第三章: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条: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条:公司为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员工必须严格服从行政人事部的统一安排,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房间、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或多占床位,若有更改则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对于每月不在宿舍住宿达5天(特殊情景除外)的员工,公司将收回床位,取消该员工住宿资格,另行安排人员入住。
第八条:宿舍评出宿舍长,负责本宿舍的管理工作,住宿人员必须服从舍长的有关安排,不服从者将依规定处罚。
第九条:员工不得于宿舍内有酗酒、xx、打架斗殴、骂架或有伤风化之行为。
第十条:员工不得攀爬宿舍窗户;在未受邀请或得到室员允许的情景下,不得私自进入他人宿舍或动用他人物品;违者一经发现以盗窃嫌疑论处,视情节轻重处理或交公安机关。
第十一条: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并装接额定功率大于400W电器;人员离开务必检查并关掉所有电器电源。
第十二条:注意安全,放火防盗;员工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室内严禁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现金、财物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第十三条:员工宿舍的公用水电设施若有损坏,宿舍长必须及时报告行政人事部派人修理,如不报告出现事故由该房室员负责。室员不得擅自违章维修,所以造成的后果由职责人承担。
第十四条:按时作息,宿舍就寝时间以不超过晚间十时为原则;休息后不得有干扰他人宁静之行为。上、下夜班员工应坚持安静。
第十五条:住宿人员不得有意损坏宿舍公共财产及设施,如造成损坏,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酌情处理,由职责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其他处罚。
第十六条:除有关人员查房、检修外,任何男士不得进入女宿舍,女员工不得长时间(超过两小时)在男宿舍逗留;员工亲友来访,男性不得进入女宿舍,女性不得长时间(超过两小时)逗留;若确需长时间逗留,须报经行政人事部批准。
第十七条:员工宿舍应坚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并应遵守:
17.1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不得随手乱抛垃圾;垃圾应及时清理至垃圾池。
17.2每个宿舍由宿舍长安排卫生值日人员并应坚持地面及门前清洁;每周应最少组织一次大扫除以清洁卫生死角;坚持:宿舍内整洁卫生,室内无杂物,地面、墙面无污迹,天花板无蛛网,空气清新、无异味;下水道因卫生不清洁造成的堵塞由职责人承担其维修费用,如无法明确职责则由所住房间员工平均分摊。
17.3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7.4宿舍及宿舍区内一律禁止饲养家禽、家畜。
17.5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第十八条:行政人事部每周对宿舍卫生状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根据检查情景每月综合评比一次,确定相关的奖惩制度并据以实施。
第十九条:员工必须团结一致,互谅互让,互勉互助,取长补短,和睦相处。
第二十条:处罚规定。违反上述款项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通报、记过、开除及10元-100元罚款等处罚。
项目宿舍管理制度(5)
1、宿舍要制定轮流值日表,宿舍内坚持卫生、整洁、通风、被褥、床铺整齐,有纱门纱窗,并有卫生人员负责宿舍的卫生清理与监督,夏季有防蝇措施,冬季有防寒措施。
2、宿舍内应抹水泥地面或铺贴瓷砖,配置单人床或上下双人床,禁止职工睡通铺,在施工的`建筑物内严禁安排工人住宿,宿舍内不得超员,人均住宿面积不得低于2.5平方米,宿舍住宿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日常用品要放置整齐有序。
3、宿舍内墙面应刷白,并坚持室内整洁,不得在墙面乱涂乱画,不得在室内随意拉接电线,不得在宿舍使用未经许可的电器,不得破坏公用设施,严禁随地涂痰,大小便。
4、宿舍内必须配备保温瓶、碗筷柜,被褥要叠放整齐,衣物、鞋袜、脸盆、餐具、茶杯及工具等个人物品要放置整齐有序。
5、应创造条件,设置工人文化娱乐室、淋浴间及更衣室等公共设施。
6、严禁在宿舍内参与xx活动,严禁男女混住,按时息灯睡觉,不影响他人的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