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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怎样计算缴纳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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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怎样计算缴纳消费税?

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怎样计算缴纳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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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2-18 15:18:36
      生产者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 (指纳税人将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作为直接材料生产最终应税消费品,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构成最终应税消费品的实体),通常不缴纳消费税(但是,用自产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按照生产乙醇汽油耗用的汽油数量申报缴纳消费税);用于其他方面的(包括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 馈赠、 赞助、集资、广告、样品、 职工福利和奖励等),在移送使用的时候缴纳消费税。
      采用从价定率计税方法计算应纳消费税税额的, 应当以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为计税依据,按照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没有同类产品销售价格的, 应当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 ,按照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X 适用税率组成计税价格= (成本+ 利润) + ( 1﹣ 适用税率)上述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指纳税人、代收代缴义务人当月销售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
      如果当月同类消费品各期销售价格不伺, 应当按照销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但是, 销售的应税消费品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无销售价格的,不得加权平均计算。如果当月没有销售或者当月没有完结, 应当按照同类消费品上月或者最近月份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上述计算公式中的“成本”,指应税消费品的产品生产成本;“利润”,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应税消费品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计算的利润(例如,化妆品为5 % ,小汽车中的乘用车为8%,粮食白酒为1 0 % ,高档手表为2 0 % ) 。
      例:某葡萄酒厂本月将本厂生产的1000瓶葡萄酒发给职工作为福利, 该厂本月销售这种葡萄酒的价格为每瓶5 0 元 (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为1 0 % , 该厂这部分葡萄酒应纳消费税税额的计算方法为:应纳税额=1000瓶 X 5 0 元/瓶 X 10% = 5000元采用复合计税方法计算应纳消费税税额的, 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如下:组成计税价格= ( 成 本 + 利 润 + 自产自用数量x 适用税额标准) + (1﹣适用税率)采用从量定额计税方法计算应纳消费税税额的, 应当以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为计税依据,按照适用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

    融***

    2018-02-18 15: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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