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副产品的合同(必备18篇)
农副产品的合同(1)
合同编号:_________
市场经营管理者(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食用农副产品经营者(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上海市食用农副产品安全监管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甲方允许乙方在本市场内从事(食用农副产品)交易活动,保证该类上市产品食用安全等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当核验乙方的经营资格,并建立档案、录入有关监管系统。
(二)甲方应配置食用农副产品安全卫生质量检测设施,配备专业检测人员,并建立相应的检测工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三)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产品及原料检验合格证明。甲方按有关质量标准和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乙方经营的食用农副产品安全卫生质量状况负责检验、检疫、检测和管理。甲方应将抽检结果及时告知乙方,并在市场公示栏、上海市食用农产品流通安全网等媒介上予以公示。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处置。因抽检、处置不合格产品而产生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向乙方收取或在乙方的守约保证金中扣除)。
(四)甲方禁止乙方销售并有权当场销毁含有“瘦肉精”等有害成分的畜禽产品和施用过甲胺磷等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食用农副产品。甲方有权处置乙方上市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售的其他物品。
(五)发现乙方已出卖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双方均应及时采取措施告知买受人,积极消除隐患。
(六)乙方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难以及时从乙方获得赔偿的,甲方有义务向消费者先行赔偿,并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办理证照(农民自产自销备案)等入场经营身份证明、交纳守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元等手续后,方可在甲方指定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乙方在本市场经营,应当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经营规则,并接受甲方监管。
(二)乙方保证自己经营的食用农副产品食用安全、质量合格,不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质量不合格、国家明令禁售的产品。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能够证明合法进货来源的原始发票、单证等资料(农民自产自销食用农副产品的除外)。
(三)特约经销品牌商品的,乙方应出示供货方的授权证明。乙方经营畜禽及其产品,应携带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外省市出产的产品还应出示由本市指定的入境道口出具的运入证明、接受防疫检查合格的证明。乙方应保证单证真实齐全、单证上的品种、数量与实际相符。
(四)入场经营政府规定或甲方认定应当抽检的产品,乙方不得擅自销售,应先到甲方指定处申报,经甲方抽检合格后,方可在甲方指定区域交易。经甲方抽检为不合格的产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复检,但乙方须预付复检费用(复检合格的,返还复检费用)。
(五)乙方出售食用农副产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购买者出具由本市税务部门监制的统一发票或者其他购货凭证。
(六)乙方经营豆制品、肉类、粮食及其制品的,应建立购销台账(政府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甲方在收到乙方退出请求并依法终止入场经营(租赁)合同,或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取消乙方的入场经营资格,对守约保证金,双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或取消乙方入场经营资格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在扣除消费者先行赔偿金、乙方违约金等发生的费用后,按“多退少补”原则结算。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对乙方上市的食用农副产品未尽抽检、管理义务,给乙方或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由此产生的其他法律后果。
(二)乙方入场经营政府规定或甲方认为必须抽检的产品,乙方未按规定申报或故意逃避抽检,或伪造、私自涂改产品单证,或单证上的品种、数量与实际不符,或出售掺杂使假以及国家明令禁售产品的,除承担法律和本合同规定的相关责任外,还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
(三)乙方违反市场管理制度和本合同的规定,经营的食用农副产品来自非合法渠道,或经甲方或政府部门抽检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以下处理方式:
1.教育;
2.警告;
3.当场销毁经抽检不合格的、有毒有害的食用农副产品;
4.暂扣来路不明或来自非合法渠道的产品,交有关部门处理;
5.写出书面检查,并予以公示;
6.收取抽检和组织销毁、处置有毒有害食用农副产品的实际费用;
7.责令限期补足守约保证金;
8.收取违约金;
9.单方解除合同,取消乙方的入场经营资格。
第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时,双方选定下列其中一种方式(在□内打√)予以解决: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 附则
其他约定:_________
甲方选定的现行合法的食用农副产品安全卫生质量标准,以及甲方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市场管理制度、经营规则和抽检工作规程是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其他通讯方式:_________ 其他通讯方式: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副产品的合同(2)
合同编号: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
一、产品名称、品种、数量、金额、交售时间
_________
二、质量标准、用途
_________
三、验收方法及时间地点
_________
四、检验及检疫单位、地点、方法、标准及费用负担
_________
五、交(提)货地点及运输方式和费用的负担
_________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_________
七、超欠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_________
八、给付定金的时间地点
_________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_________
十、担保方式
_________
十一、违约责任
_________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_________
十三、其他约定的事项
_________
供方(公章):_________
需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农副产品的合同(3)
甲方:(章) 乙方:(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二年 月 日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_%的违约金。
(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农副产品的合同(4)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配送农副产品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供双方恪守。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配送商品的范围
乙方向甲方配送的商品为蔬菜、水果、鱼类、猪肉、粮油、干货、调味品等。配送产品如需调整,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第二条、农副产品配送的期限
乙方向甲方配送商品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如双方继续合作,则另行签订合同。
第三条、商品的质量标准
1、乙方向甲方供应与配送的蔬菜水果的质量符合国家无公害食品相关标准。
2、乙方向甲方配送的鱼类、肉类、豆制品商品应保持新鲜,并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3、乙方向甲方配送的.粮油食品及其他商品的质量符合该商品所标示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商品的价格及合同保证金
1、乙方向甲方配送商品的价格,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商品的报价单,经甲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作为货款结算的依据,配送商品的价格每日确定一次。
2、为保证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保证金合计人民币(大写)万仟佰拾元整(¥元)。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则乙方从甲方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货款等;如保证金不足扣除相关款项的,甲方必须继续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如本合同得到全面履行,则合同期满后,乙方将保证金无息如数退回甲方。
第五条、商品的交货地址、配送时间、运费负担
乙方按照甲方订货单所载明的商品名称、数量、规格、质量要求、配送时间等信息,将商品按双方约定的时间配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以乙方的配送车辆能驶入甲方的地点为限),商品的配送运输费由乙方负担。
乙方向甲方配送商品的时间为每日;乙方向甲方配送商品的地址为:。
第六条、商品验收
1、乙方按甲方报送的订单信息,将甲方所订购的商品配送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后,由甲方在分钟内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卸货并按订单的信息对乙方配送商品的数量、品种、金额等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配送的商品经甲方指定的人员验收签字确认后,证明乙方配送的商品符合甲方订单要求,经乙方送货人员及甲方收货人员签字的送货单为双方货款结算的凭证。
3、配送商品数量约定:乙方根据甲方的订单进行商品配送时,实际数量以甲方验收的数量为准,乙方配送商品的数量允许在甲方订单数量的基础上上下浮动%。
4、如甲方验收时发现所配送的商品与订单不符等情况,应即时在送货单上予以注明并向送货人员及有关主管人员反映,如存在相关问题,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5、甲方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时间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乙方配送的商品符合订单的要求,以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乙方配送的商品提出任何异议。
第七条、结算方式
1、双方货款结算时,以乙方送货人员和甲方收货验收人员共同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的原始凭证为货款结算的依据。
2、乙方向甲方配送的商品,货款结算周期为每月结算一次(即公历每月的1日到当月的最后一日为一个结算周期)。
3、每个月的日双方财务等相关人员一起共同完成上月的货款核对工作,经双方核对无误后,甲方应在每月4日前将货款一次性转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若遇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则依次顺延),乙方收款后向甲方出具收款收据。
第八条、订货流程
1、甲方向乙方订购商品,应按乙方订货时间要求(水果:每日13点之前订货;干货、调味品、粮油类:每周一、四13点之前订货;蔬菜类、肉类、豆制品:每日19点之前订货),将所需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相关信息以网络及双方认可的其他方式向乙方报送,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乙方向甲方配送商品的依据。
2、甲方每日向乙方订购商品的总金额不得低于元,每个订货单品重量不得少于市斤,如果甲方所订购的商品不符合本约定的,乙方将不受理甲方的订货申请。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保证向甲方配送商品的质量方面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如因乙方商品质量方面的原因,并经市级以上相关部门检验确认属于乙方所配送商品质量问题的,由此造成甲方有关人员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的约定,将货款及时转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与后果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付款总额5%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滞纳金,以此累计。
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中途退货或无故拒收商品的,甲方应按退货或拒收货款总额25%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由此造成乙方其他相关损失的,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赔偿。
4、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订单的要求配送商品的,经双方协调后,乙方仍然无法改进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无继续合作意向,本合同自然终止。
3、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合同解除或终止,双方都必须对债权债务进行清偿,做到货款两清。
第十一条、免责条款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由此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依法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事项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异议或争执,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则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农副产品的合同(5)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 ;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 ;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出卖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种:___________________
3、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
4、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⑴按照 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⑵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⑶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 (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第四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如甲方在约定时间不能按期交货,乙方允许甲方顺延交货日期15天)。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4、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验收
验收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损失风险
货物在送达交货地点前的损失风险由甲方承担,其后的损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
2、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
3、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乙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 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的异议;乙方未及时提出异议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乙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九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交货的,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支付的款项,乙方自愿放弃主张定金责任。
2、甲方所交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乙方如同意利用货物,应按质论价;如乙方不能利用的,应依据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调换、修理、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十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若自提货物未按甲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的日期提货的,应以实际逾期提货天数,每日按货物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 %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
3、甲方为维权而支出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律师费 、诉讼费用、交通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甲乙双方也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_____ 日
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农副产品的合同(6)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格
产品名称: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以订货单价格签字为准)
总价:_______________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
二、产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产品质量要求标准按照标准执行。
三、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交(提)货期限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___)项执行:
(1)甲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甲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乙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乙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编排运输计划;必须由乙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5、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乙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甲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乙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四、货款结算
在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下单,并将_____%的货款打到甲方指定账户;在交(提)货异议期满后,乙方再将剩余_____%的货款打到甲方指定账户。
五、验收及异议期
1、乙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___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乙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乙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乙方因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甲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六、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交货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乙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甲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甲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甲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乙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甲方应当偿付乙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甲方应当负责赔偿。
4、甲方逾期交货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_____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甲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等费用以及非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甲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甲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甲方提前交货的,乙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甲方逾期交货的,甲方应在发货前与乙方协商,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乙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_____天内通知甲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的违约金。
2、乙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_____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3、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_____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5、乙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甲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订确认的订货单或传真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体产品以订货单为准,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以特快专递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两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制定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农副产品的合同(7)
合同编号: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
一、产品名称、品种、数量、金额、交售时间
_________
二、质量标准、用途
_________
三、验收方法及时间地点
_________
四、检验及检疫单位、地点、方法、标准及费用负担
_________
五、交(提)货地点及运输方式和费用的负担
_________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_________
七、超欠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_________
八、给付定金的时间地点
_________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_________
十、担保方式
_________
十一、违约责任
_________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_________
十三、其他约定的事项
_________
供方(公章):_________
需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农副产品的合同(8)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
需方: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格: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
单价: _______________(以订货单价格签字为准)
总价:_______________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
二、产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产品质量要求标准按照 标准执行。
三、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交(提)货期限: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___ )项执行:
(1)甲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甲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乙方自提自运 。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乙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 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编排运输计划;必须由乙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5、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乙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甲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乙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四、货款结算:
在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向甲方下单,并将50%的货款打到甲方指定账户;在交(提)货异议期满后,乙方再将剩余50%的货款打到甲方指定账户。
五、验收及异议期:
1、乙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十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乙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乙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乙方因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甲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六、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交货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 %的'违约金。
2、甲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乙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甲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甲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甲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乙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甲方应当偿付乙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甲方应当负责赔偿。
4、甲方逾期交货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甲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等费用以及非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甲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甲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甲方提前交货的,乙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甲方逾期交货的,甲方应在发货前与乙方协商,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乙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甲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____%的违约金。
2、乙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农副产品的合同(9)
_________县农产公司(或农副产品收购站),以下简称需方
________县______乡_______村________村民,以下简称供方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供方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以前(或_________月_________旬内)向需方交售_________(农副产品)_________斤(担),(有些农副产品在签订合同时,应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超欠幅度、合理损耗和正负尾差)。
2.需方应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国家允许议价的,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议定),向供方计付货款。
3.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_________(农副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按地区标准执行;
(4)无上述标准的,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对某些干、鲜、活产品,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商定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检验、检疫办法;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农副产品确定标准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由供、需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2.包装
(1)_________(农副产品)的包装,按下列第_________项办理:
a.按国家或部规定的办法执行;
b.没有国家或部的包装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包装办法。
(2)包装物由_________(供/需)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另订附件(略)。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验收和货款结算办法
1.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办理:
(1)实行送货的,供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_________(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实行提货的,供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需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3)实行代运的,供方应按需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并派人押运(如果需要)。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4)实行义运的,对超过国家规定的义运里程的运输费用负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
2.验收
(1)验收地点:农副产品的验收地点,实行供方送货或供方委托运输部门代运的,以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需方提货的,以提货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义运的,以_________为验收地点。
(2)验收办法:
a.验收期限:_________;
b.验收手段:_________;
c.验收标准:_________;
d.验收方:由_________负责验收;
e.在验收中对产量质量发生争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的规定,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裁决。
3.货款结算办法:
供方交售的_________(农副产品)经验收合格后,需方应在_________天之内,通过银行转帐(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金)向供方支付货款。
第四条供方的违约责任
1.供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需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货而需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供方并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供方超过规定期限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_%(1-20%的幅度的违约金);因逾期交货,需方不再需要的,由供方自行处理,并向需方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_____%(1-20%)的幅度的违约金。
2.供方如因违约自销或因套取超购加价款而不履行合同时,应向需方偿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退回套取的加价款和奖售、换购的物资;供方违约自销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上交中央财政。
3.供方在交售_________(农副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需方有权拒收,供方同时应向需方偿付该批货款总值___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供方交售的鲜活产品如有污染或疫病的,需方有权拒收,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供方的包装不符合规定,发货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发货后因包装不善给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实际损失。供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装而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处理。
5.需方按供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供方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需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6.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同规定而被拒收的产品,需方应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间,供方应负责支付实际开支的一切费用,并承担非因保管、保养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7.需方根据供方的要求预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加倍偿还不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8.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供方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时,应按合同规定重新发货或将错发的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接货单位(人),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及其它费用;造成逾期交货的,还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供方未征得需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规定的运输路线或运输工具的,应承担因此多支付的费用。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由于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而造成损失,属于承运部门责任的,由供方按国家有关货物运输规定向承运部门要求赔偿损失。
9.供方在接到需方验收产品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十五天内做出处理(供需双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规定的除外),如供方未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
第五条需方的违约责任
1.需方在合同执行中退货的,应偿付供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供方损失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2.需方无故拒收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应向供方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______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按合同规定提货的产品,供方通知提货而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偿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保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实际损失。
4.需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的,应按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供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5.需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包装物的,供方交货日期得以顺延,需方并应向供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供方损失的,需方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6.需方如向供方预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时,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7.需方必须承担因错填或临时改变到货地点而多支付的一切费用。
8.需方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视为默认。
9.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进行验收后未提出书面质量异议的,即视为默认符合规定。对于提出质量异议或因其它原因拒收,应负责妥善保管,等候处理,不得动用。一经动用即视为接收,需方应按期向供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则按延期付款处理(对被拒收的易腐烂变质的产品及鲜活产品,供方应允许需方在取得有关部门同意后,及时就地处理)。
第六条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供方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产品的处理办法,可由供、需双方协商决定。_________(农副产品)因受气候影响早熟或晚熟的,交货日期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提前或推迟。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如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或者由于另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的情况,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默认。
2.供、需双方对属于国家统购、派购计划内产品的购销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报经下达该计划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对国家统购、派购计划外产品的购销合同的变更或解除,由供、需双方协商办理。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日期,以双方达成协议之日为准;需要报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的,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日期为准。
第八条其它
1.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在供、需双方商定的日期内或由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交银行、乡政府、_________各留存一份。
需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供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购销合同必备条目:
合同差别是很大的,不过有几个必要条件我觉得每个合同都有的:
1.供销双方详细名称,地址,电话,传真
2.货物名称,数量,包装,单价,总额,
3.交货地点,方式,时间,
4.付款方式:部分预付,还是一次结清,还是全额预付
5.赔偿约定,包括供货方没按时完成货物,质量有问题和购买方没有按时结清货款等,
6.合同订立时间,地点,
7.供求双方签名,公司有效印章
农副产品的合同(10)
XX市农副产品交易市场食用农副产品流通安全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
市场经营管理者(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食用农副产品经营者(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XX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XX市食用农副产品安全监管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甲方允许乙方在本市场内从事(食用农副产品)交易活动,保证该类上市产品食用安全等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当核验乙方的经营资格,并建立档案、录入有关监管系统。
(二)甲方应配置食用农副产品安全卫生质量检测设施,配备专业检测人员,并建立相应的检测工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三)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产品及原料检验合格证明。甲方按有关质量标准和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乙方经营的食用农副产品安全卫生质量状况负责检验、检疫、检测和管理。甲方应将抽检结果及时告知乙方,并在市场公示栏、XX市食用农产品流通安全网等媒介上予以公示。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处置。因抽检、处置不合格产品而产生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向乙方收取或在乙方的守约保证金中扣除)。
(四)甲方禁止乙方销售并有权当场销毁含有“瘦肉精”等有害成分的畜禽产品和施用过甲胺磷等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食用农副产品。甲方有权处置乙方上市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售的其他物品。
(五)发现乙方已出卖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双方均应及时采取措施告知买受人,积极消除隐患。
(六)乙方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难以及时从乙方获得赔偿的,甲方有义务向消费者先行赔偿,并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办理证照(农民自产自销备案)等入场经营身份证明、交纳守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元等手续后,方可在甲方指定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乙方在本市场经营,应当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经营规则,并接受甲方监管。
(二)乙方保证自己经营的食用农副产品食用安全、质量合格,不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质量不合格、国家明令禁售的产品。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能够证明合法进货来源的原始发票、单证等资料(农民自产自销食用农副产品的除外)。
(三)特约经销品牌商品的,乙方应出示供货方的授权证明。乙方经营畜禽及其产品,应携带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外省市出产的产品还应出示由本市指定的入境道口出具的运入证明、接受防疫检查合格的证明。乙方应保证单证真实齐全、单证上的品种、数量与实际相符。
(四)入场经营政府规定或甲方认定应当抽检的产品,乙方不得擅自销售,应先到甲方指定处申报,经甲方抽检合格后,方可在甲方指定区域交易。经甲方抽检为不合格的产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复检,但乙方须预付复检费用(复检合格的,返还复检费用)。
(五)乙方出售食用农副产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购买者出具由本市税务部门监制的统一发票或者其他购货凭证。
(六)乙方经营豆制品、肉类、粮食及其制品的,应建立购销台账(政府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甲方在收到乙方退出请求并依法终止入场经营(租赁)合同,或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取消乙方的入场经营资格,对守约保证金,双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或取消乙方入场经营资格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在扣除消费者先行赔偿金、乙方违约金等发生的费用后,按“多退少补”原则结算。
第三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对乙方上市的食用农副产品未尽抽检、管理义务,给乙方或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由此产生的其他法律后果。
(二)乙方入场经营政府规定或甲方认为必须抽检的产品,乙方未按规定申报或故意逃避抽检,或伪造、私自涂改产品单证,或单证上的品种、数量与实际不符,或出售掺杂使假以及国家明令禁售产品的,除承担法律和本合同规定的相关责任外,还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
(三)乙方违反市场管理制度和本合同的规定,经营的食用农副产品来自非合法渠道,或经甲方或政府部门抽检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以下处理方式:
1.教育;
2.警告;
3.当场销毁经抽检不合格的、有毒有害的食用农副产品;
4.暂扣来路不明或来自非合法渠道的产品,交有关部门处理;
5.写出书面检查,并予以公示;
6.收取抽检和组织销毁、处置有毒有害食用农副产品的实际费用;
7.责令限期补足守约保证金;
8.收取违约金;
9.单方解除合同,取消乙方的入场经营资格。
第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
请调解;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时,双方选定下列其中一种方式(在□内打√)予以解决
农副产品的合同(11)
甲方(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乙方(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____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乙方必须在________年____月以前(或____月____旬内),向甲方交售____(农副产品)____斤(担)。
2.甲方应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国家允许议价的,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议定),向乙方计付货款。
3.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的XXX(农副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按地区标准执行;
(4)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XXX(农副产品)的包装,按下列第()项办理:
(1)按国家或部门规定的办法执行;
(2)由甲、乙双方协商包装办法。包装物由乙(甲)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另订附件。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
1.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项办理:
(1)送货,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____(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提货,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甲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3)代运,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第四条农副产品的验收地点(实行乙方送货或乙方委托运输部门代运的,以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甲方提货的,以提货地点为验收地点。)
第五条验收办法(合同应明确规定:
(1)验收期限;
(2)验收手续;
(3)验收标准;
(4)由谁负责验收;
(5)在验收中对产量质量发生争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裁决。)
第六条货款结算办法乙方交售的____(农副产品)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____天之内,通过银行转帐(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金)向乙方支付货款。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甲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货而甲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乙方并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超过规定期限不能交货的,应偿付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1%~20%)的违约金;因逾期交货,甲方不再需要的,由乙方自行处理,并向甲方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____%(1%~20%)的违约金。
2.乙方如因违约自销或因套取超购加价款而不履行合同时,应向甲方偿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货款总值_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退回套取的加价款和奖售、换购的物资;乙方违约自销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上交国家财政。
3.乙方在交售____(农副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同时应向甲方偿付该批货款总值____%(5%~25%)的违约金。乙方交售的鲜活产品如有污染或疾病的,甲方有权拒收,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乙方的包装不符合规定,发货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发货后因包装不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实际损失。乙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装而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处理。
5.甲方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乙方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甲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6.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合同规定而被拒收的产品,甲方应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间,乙方应负责支付实际开支的一切费用,并承担非因保管、保养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7.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预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加倍偿还。
8.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乙方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时,应按合同规定重新发货或将错发的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接货单位(人),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及其他费用;造成逾期交货的,还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规定的运输路线或运输工具的,应承担因此多支付的费用。
9.乙方在接到甲方验收产品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15天内做出处理,如乙方未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
第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在合同执行中退货的,应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5%~25%)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2.甲方无故拒收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应向乙方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____%(5%~25%)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按合同规定提货的产品,乙方通知提货而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偿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乙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保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的,应按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包装物的,乙方交货日期得顺延,甲方并应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6.甲方如向乙方预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时,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7.甲方必须承担因错填或临时改变到货地点而多支付的一切费用。
8.甲方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视为默认。
9.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进行验收后未提出书面质量异议的,即视为默认符合规定。对于提出质量异议或因其他原因拒收,应负责妥善保管,等候处理,不得动用。一经动用即视为接收,甲方应按期向乙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则按延期付款处理。
第九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乙
方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产品的处理办法,可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农副产品因受气候影响早熟或晚熟的,交货日期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提前或推迟。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默认。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在甲、乙双方商定的日期内或由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签订,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帐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帐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副产品的合同(12)
_________县农产公司(或农副产品收购站),以下简称需方;
_________县_________乡_________村_________村民,以下简称供方。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供方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以前(或_________月_________旬内)向需方交售_________(农副产品)_________斤(担),(有些农副产品在签订合同时,应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超欠幅度、合理损耗和正负尾差)。
2.需方应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国家允许议价的,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议定),向供方计付货款。
3.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 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_________(农副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按地区标准执行;
(4)无上述标准的,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对某些干、鲜、活产品,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商定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检验、检疫办法;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农副产品确定标准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由供、需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2.包装
(1)_________(农副产品)的包装,按下列第_________项办理:
a.按国家或部规定的办法执行;
b.没有国家或部的包装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包装办法。
(2)包装物由_________(供/需)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另订附件(略)。
第三条 交(提)货方式、验收和货款结算办法
1.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办理:
(1)实行送货的,供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_________(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实行提货的,供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需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3)实行代运的,供方应按需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并派人押运(如果需要)。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4)实行义运的,对超过国家规定的义运里程的运输费用负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
2.验收
(1)验收地点:农副产品的验收地点,实行供方送货或供方委托运输部门代运的,以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需方提货的,以提货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义运的,以_________为验收地点。
(2)验收办法:
a.验收期限:_________;
b.验收手段:_________;
c.验收标准:_________;
d.验收方:由_________负责验收;
e.在验收中对产量质量发生争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的规定,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裁决。
3.货款结算办法:
供方交售的_________(农副产品)经验收合格后,需方应在_________天之内,通过银行转帐(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金)向供方支付货款。
第四条 供方的违约责任 2.供方如因违约自销或因套取超购加价款而不履行合同时,应向需方偿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退回套取的加价款和奖售、换购的物资;供方违约自销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上交中央财政。
3.供方在交售_________(农副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需方有权拒收,供方同时应向需方偿付该批货款总值______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供方交售的鲜活产品如有污染或疫病的,需方有权拒收,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供方的包装不符合规定,发货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发货后因包装不善给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实际损失。供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装而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处理。
5.需方按供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供方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需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6.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同规定而被拒收的产品,需方应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间,供方应负责支付实际开支的一切费用,并承担非因保管、保养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7.需方根据供方的要求预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加倍偿还不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8.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供方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时,应按合同规定重新发货或将错发的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接货单位(人),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及其它费用;造成逾期交货的,还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供方未征得需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规定的运输路线或运输工具的,应承担因此多支付的费用。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由于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而造成损失,属于承运部门责任的,由供方按国家有关货物运输规定向承运部门要求赔偿损失。
9.供方在接到需方验收产品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十五天内做出处理(供需双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规定的除外),如供方未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
第五条 需方的违约责任 2.需方无故拒收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应向供方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______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按合同规定提货的产品,供方通知提货而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偿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保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实际损失。
4.需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的,应按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供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5.需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包装物的,供方交货日期得以顺延,需方并应向供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供方损失的,需方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6.需方如向供方预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时,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7.需方必须承担因错填或临时改变到货地点而多支付的一切费用。
8.需方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视为默认。
9.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进行验收后未提出书面质量异议的,即视为默认符合规定。对于提出质量异议或因其它原因拒收,应负责妥善保管,等候处理,不得动用。一经动用即视为接收,需方应按期向供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则按延期付款处理(对被拒收的易腐烂变质的产品及鲜活产品,供方应允许需方在取得有关部门同意后,及时就地处理)。
第六条 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供方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产品的处理办法,可由供、需双方协商决定。_________(农副产品)因受气候影响早熟或晚熟的,交货日期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提前或推迟。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如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或者由于另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的情况,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默认。
2.供、需双方对属于国家统购、派购计划内产品的购销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报经下达该计划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对国家统购、派购计划外产品的购销合同的变更或解除,由供、需双方协商办理。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日期,以双方达成协议之日为准;需要报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的,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日期为准。
第八条 其它
1.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在供、需双方商定的日期内或由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交银行、乡政府、_________各留存一份。
需方(盖章):_________ 供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农副产品的合同(13)
甲方(购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销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乙方必须在____年____月以前(或____月____旬内),向甲方交售____(农副产品)____斤(担)。
2.甲方应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国家允许议价的,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议定),向乙方计付货款。
3.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
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____
(农副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按地区标准执行;
(4)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____
(农副产品)的包装,按下列第(
)项办理:
(1)按国家或部门规定的办法执行;
(2)由甲、乙双方协商包装办法。
包装物由乙(甲)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另订附件。
第三条
交(提)货方式
1.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
)项办理:
(1)送货,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____(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提货,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甲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3)代运,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第四条
农副产品的验收地点
(实行乙方送货或乙方委托运输部门代运的,以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甲方提货的,以提货地点为验收地点。)
第五条
验收办法
第六条
货款结算办法
乙方交售的____(农副产品)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____天之内,通过银行转帐(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金)向乙方支付货款。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2.乙方如因违约自销或因套取超购加价款而不履行合同时,应向甲方偿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货款总值_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退回套取的加价款和奖售、换购的物资;乙方违约自销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上交国家财政。
3.乙方在交售____(农副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同时应向甲方偿付该批货款总值____%(5%~25%)的违约金。乙方交售的鲜活产品如有污染或疾病的,甲方有权拒收,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乙方的包装不符合规定,发货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发货后因包装不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实际损失。乙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装而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处理。
5.甲方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乙方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甲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6.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合同规定而被拒收的产品,甲方应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间,乙方应负责支付实际开支的一切费用,并承担非因保管、保养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7.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预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加倍偿还。
8.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乙方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时,应按合同规定重新发货或将错发的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接货单位(人),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及其他费用;造成逾期交货的,还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规定的运输路线或运输工具的,应承担因此多支付的费用。
9.乙方在接到甲方验收产品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15天内做出处理,如乙方未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
第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2.甲方无故拒收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应向乙方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____%(5%~25%)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按合同规定提货的产品,乙方通知提货而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
农副产品的合同(14)
甲方:
乙方: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需方向供方采购、供方向需方供应附件表中所列产品签订本合同。
一、供货方式:
由需方向供方下达采购订单,供方须按照订单要求提供所指定产品。
供方在收到订单后应回传确认函,如有任何问题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需方,否则视为默认。
需方有权根据生产计划的变更以及供方产品的供货质量、采购订单的执行情况、售后服务质量等条件对供方的供货品质及数量进行及时调整,供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供方提前三天提供发货通知,并和需方约定的发货期限内(自然灾害除外)发货并准时送达,运费由供方负担。
二、产品的质量要求:
供方应按需方认可的产品供货,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对产品本身和生产场地有任何改变。
供方需严格按照经需方认可的质量和技术规格要求生产和供应产品,如有任何改变,需方负责知会供方更新,供方积极跟进相关的变化。
供方应保证所生产或供应的产品均符合有关环保法规要求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三、交货地点及运输、装卸费用承担:
交货地点:需方仓库或指定地点。
运输、装卸费用:由供方承担。
四、价格及付款方式:月结30天.
五、交货及验收:
供方须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装,并按订单要求的交货时间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并附上《送货明细》及供方的出货自检报告或证明供需方备查。《送货明细》须列明需方订购单号及产品相关信息(产品、型号、数量等)。
需方对供方产品所行使的检验或查收,并不能免除供方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六、违约责任:
供方违约责任:
供方未能按订单计划按期且足量地向需方提供所指定货物,则就承担因此给需方所造成的损失(如未按计划发货,则自计划到货的第5天起,每天承担此批货款1%违约金;如未按计划足量发货,则承担所缺货物金额1%的违约金)。
供方逾期交货的,供方必须事先与需方联系,说明原因和解决方案,并获得需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供方还须赔偿因逾期供货而给需方造成损失的费用。
需方违约责任:
需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付款期支付供方货款,须事先与供方联系,说明原因及解决方案,获得供方同意后,并向供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付款金额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七、合同解除:
供方有以下任何事项时,需方不需要任何通知,可马上解除本合同:
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的行为或事实时;
在供应期间内,不能满足需方数量及品质要求无能力供应时;
因违反合同条款造成需方损失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赔偿损失。
八、合同纠纷解决:
供、需双方之间产生有关本合同的一切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当事人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九、合同期限: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即刻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十、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供方:_____需方: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农副产品的合同(15)
销货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甲方(盖章):__ 乙方(盖章):__
代表(签字):__ 代表(签字):__
__年月日 __年月日
农副产品的合同(16)
合同编号:
买方:····· ·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为进一步促进农副产品的生产和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
规定,本着公正、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一致。
签订本合同。
一、农产品名称、数量、交货时间、地点:
农产品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产地、等级或商标
订金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农产品质量标准:
三、农产品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及费用负担:
四、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五、运输方式、到达地点及运输费用负担:
六、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七、检疫单位、方法、地点、标准及费用负担:
八、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九、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十、合同变更和解除: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
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
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 人
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自 生效。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
买方: (签名盖章) 卖方: (签名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身份证号码:· 备案机关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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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副产品的合同(17)
农副产品简易购销合同
为确保供需双方的利益,特制定如下销售政策:
一、瓶装啤酒的产品名称、规格、价格、数量:
1、产品名称:
2、产品规格:瓶装啤酒有精装塑包(1*9)和彩箱包装(1*12)
3、产品价格:普通型暂定8度塑包型小环标9.90元/包;塑包大环标10.60元/包,精制大环标12.80元/包,普通彩箱16.00元/箱,高档彩箱18.00元/箱。根据原材料及馐物的市场价格浮动,由供方给需方价格,如有价格变动,供方需要3日内通知需方。
4、销售数量:需方全年销售普通型啤酒30万/瓶一组,按月计划销售供货,三个月完不成计划,供方有权解除合同。
单位:万瓶
5、12月底完成任务将保证金退还给需方,如完不成任务供不付保证金,超额完成达到100万瓶送长安之星面包车一辆,完成200万瓶送桑塔纳一辆。
二、产品选题:
系列啤酒产品质量符合国标,保持期内符合产品运输,避光常温0-25度以下储存及正常销售条件下,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但需方发现批量产品存有质量问题,必须在货到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否则,需方即确认本产品合格,出现任何问题概不负责。
三、交(提)货方式:
供方指定仓库,当场提货,当场验收。因商标造成本合同条款不能履行(包装外观、文字的修改)时,乙方同意给予谅解和支持。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
供方代办运输,所有产生费用由需方承担,或需方自提均可,汽车造成的.损失由乙方直接向承运方索赔,铁路运输失盗或造成损失向保险保价部门索赔。
五、销售范围:
系列啤酒指定 (市、区)一家总代理,未经供方许可,需方不得自行转让买卖合同,否则则视合同无效。需方在合同约定的县、市、地区内销售,不得冲击其它县、市市场。在所销售区域内销售价格必须统一,不得降价销售,否则供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或采取惩罚措施,扣留全年返利和保证金。
六、返利结算:
销售供方啤酒按销量不定期执行返利政策、不重复返利办法;需方销售20万瓶,每瓶返利2分;销售40万瓶,每瓶返利5分;销售60万瓶,每瓶返利8分;返利金额只能按现行价格提洒,可顶下年销售任务额。
七、空瓶加收及验收标准:
供方回收本标的空瓶,普瓶0.45元/个,600异型瓶0.45元/个计算,只顶酒款,不付现金。
八、结算方式:
现金(汇票)结算,款到发货。
九、违约责任:
双方按照经济合同法承担责任,需方违约不退保证金,供方违约双倍退还保证金。
十、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双方如有纠纷,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受理。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需方向供方交合同保证金全任元后方可生效。
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本系列产品公司所有。
合同编号:签定地点:
供方: 需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农副产品简易购销合同(二)
甲方:
乙方: 县 村委会
农副产品的合同(18)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金额、交售时间
二、质量标准、用途
三、验收办法及时间、地点
四、检验及检疫的单位、地点、方法、标准及费用负担
五、交(提)货地点及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六、超欠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九、给付定金的数额、时间
十、奖罚标准及兑现方式:超售____元/公斤,减售每公斤罚____元
十一、需方供应的与定购农副产品挂钩的化肥、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的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数量、价格、供应时间及地点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四、本合同于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签订;有效期至____年___月___日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
供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需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