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合同(通用5篇)
北京市住房合同(1)
甲方(出租方):__小学(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租方):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乙方承租甲方出租房租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意:
一、租赁房屋的基本情况:
1、租赁房屋位置:清平小学左侧办公楼。
2、租赁房屋楼层:清平小学左侧办公楼房屋一至二楼,除一楼楼梯左边的四间房子以外剩余的全部房间出租给乙方用作开设幼儿园。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为5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完好交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绝交还。
3、租赁期满,乙方如要求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但必须在本租约未到期2个月之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续租租金双方另行协商。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期间,租金为每年18000元
2、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租金在18000元的基础上逐年递增10%。(即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两年的租金分别为每年19800元和21780元。)
3、支付期限与方式: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交付4万元承租金,相当于预交5年总计部分租金(每年8000元),剩余的承租金分年交付,在每年的9月1日之前乙方及时付清给甲方(__年__月__日另行交付:10000元,_年9元1日另行交付:10000元,_年9元1日另行交付:10000元,_年9元1日另行交付:11800元,_年9元1日另行交付:13780元,不得拖欠。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租金不予调整,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停办幼儿园或停用合同内的承租房时,甲方不予退还乙方已经缴纳给甲方的租金,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同甲方共用一口水井,并每年另行支付给甲方水费500元,同每年租金一并交纳,乙方用电另立电表,所产生的电费乙方自己负责。乙方须先做到用电单独立户,才可进_屋装修以及经营。
6、如果乙方在每年的9月1日之前未缴纳当年剩余的`承租金,视作为乙方放弃承租、单方面毁约,甲方有权将该场地转租或自行添办幼儿园。
四、甲乙双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
1、乙方租赁期内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同甲方商量后,在不损坏甲方房屋结构和质量的基础上进行装修改造,甲方不得提出异议和阻止。
2、甲方在房屋租赁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乙方工作,更不能随意带闲杂人等进出乙方教室,以免影响乙方的正常工作。同样乙方也
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双方应做到互不干扰。
3、本合同期内,乙方承租房的一切维修由乙方负责。
4、甲方在合同期间,不得再开办学前班或相关的幼儿学前教育兴趣班等类似班级,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加收租金或又另租给他人使用。
5、乙方如无故拖欠或不交纳房租,甲方有权要求终止本合同。
6、本合同期内,如遇政府行为征收学校土地,或由于政策原因不允许学校房屋出租(以相关部门出具的文件为依据)时,甲乙双方自然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甲方退还给乙方本合同未到期时间的承租金。
7、乙方在承租期内办班接收的所有学生、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以及房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的事故责任以及连带责任。
8、乙方须负责办公楼及一楼前坪的卫生打扫,保持学校的清洁,及时处理由于乙方办学行为产生的垃圾。
9、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所有场地,乙方只能用作幼儿教育班的办学之用,不得更改本场地的用途,否则视乙方为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0、乙方在办学过程中使用的车辆只能在校门之外运行,不得停置在学校围墙之内。
11、甲方在遇各级领导的工作检查以及大型活动中,乙方须尽自己的义务和责任配合甲方做好相关迎检工作和准备工作。
1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将承租场地部分或全部再转租,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3、在本合同签订日,乙方须缴纳给甲方20XX元财产保证金,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完好交还承租房,不得将其在承租期内装修的门窗拆换,更不得破坏任何固定资产及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绝交还,双方在合同到期移交房屋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才予以退还财产保证金,验收不合格,财产保证金视作财产损坏赔偿金,甲方不再退还。
五、本协议共四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由西渡镇中心学校保存。双方签字后,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
在场人员签字:
__年__月__日
北京市住房合同(2)
出租方(甲方)_____,男/女,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男/女,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道______小区______栋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
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第四条:交付房租期限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房屋租赁期间相关费用说明
乙方租赁期间,水、电、取暖、燃气、电话、物业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第六条:房屋维护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第七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___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第八条:提前终止合同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2%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条:本合同页数,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住房合同(3)
北京市住房租赁服务合同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北京市住房租赁服务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出租人:
承租人: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
2.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出租人还应当向承租人出示不动产权证书或其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原件房屋登记为共有的,应当提供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3.根据《关于公布本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本市住房出租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应当以原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不得按床位等方式变相分割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的,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5.本合同文本中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均应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出租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籍: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国籍: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籍:
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国籍: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住房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北京市区或其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记载的坐落一致),属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所在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为,建筑总层数为层,其中地上层,地下层,该房屋在第层。该房屋平面图见附件一。
房屋户型:【成套住房】室厅卫厨【非成套住房】室厅卫厨,共用房屋的设施设备及附属家具、电器、装修等状况。
房屋合法权属证明或来源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房屋买卖合同】【住房租赁合同】编号:房屋【所有权人】【购房人】的【姓名】【名称】: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成交方式及租赁形式
该房屋租赁通过下列第种方式成交:
1.双方当事人自行成交
2.双方当事人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备案编号:机构名称:房屋承租经纪服务合同备案编号:机构名称:
房屋租赁形式:
【整租】双方当事人约定,房屋居住人数为人,最多不超过人。
【分租】分租房间居住面积平方米,居住人数为人,最多不超过人,具体位置见房屋平面图所标注区域卫生间【无】【独立使用】【共用】厨房【无】【独立使用】【共用】客厅【无】【独立使用】【共用】阳台【无】【独立使用】【共用】其他:【无】【独立使用】【共用】。
承租人和实际居住人不一致的,承租人应当向出租人提供实际居住人的信息,具体见附件四。实际居住人发生变动的,承租人应【于日内告知出租人】【提前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
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登记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办理变更备案。
第三条租赁期限及交付
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个月。出租人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承租人,同时双方当事人签订《房屋验收表》。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承租人应当按照正常使用后的状态交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双方当事人应当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及水电气热等使用情况进行交验,承租人应当结清其应承担的费用,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房屋交还确认书》中签字或盖章。
租赁期满,出租人不再继续出租住房的,应当至少提前30日书面通知承租人继续出租的,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存在重大违约行为的除外。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租金标准:人民币 元/,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租金按【月】【季】【半年】【年】支付,租金支付日期。双方当事人选择第种付款方式。
1.现金
2.银行汇款
出租人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
3.其他:
未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出租人不得在租赁期限内单方面提高租金。
合同提前解除的,出租人应在合同解除后日内退还已收但尚未发生的租金。承租人应当在合同解除后日内搬离。
押金:人民币 元,承租人应当于 年 月 日前通过【现金】【银行汇款】向【出租人】支付。押金除用于抵扣承租人应交而未交的租金、费用以及承租人应当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外,剩余部分应在自房屋交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如数返还承租人。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下列费用中:由承租人承担,其他由出租人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燃气费卫生费上网费车位费供暖费物业管理费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出租人承担。如承租人垫付了应由出租人支付的费用,出租人应根据承租人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承租人支付相应费用。
第六条房屋使用及维护
出租人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施设备符合建筑、消防、卫生、环保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改变房屋内部结构且满足基本使用功能,室内装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法律法规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及承重结构和擅自拆改室内设施设备。
出租人【同意】【不同意】承租人【装饰装修】【增设附属设施】【增设设备】。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上述约定事项按【由承租人拆除并恢复原状】【折价归出租人所有】【无偿归出租人所有】处置。
租赁期内,双方当事人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等非承租人原因而导致的损毁,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修复。出租人应当在接到承租人通知后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承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因维修、更换影响承租人使用该房屋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
2.因承租人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发生损毁的,承租人应当负责维修、更换或承担赔偿责任。
3.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不得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第七条转租
出租人【同意】【不同意】承租人转租房屋。
第八条其他特殊情况
租赁期内出租人出卖房屋的,应当至少在出卖前天通知承租人且不得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该房屋。承租人应当在收到出租人书面通知后15日内明确回复在同等条件下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未回复视为放弃权利。承租人未行使优先购买权,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租赁期内该房屋被征收、拆迁或者的,双方当事人参照法律法规、政策另行约定。
第九条合同解除
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时解除。
因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日的
2.出租人无权出租房屋或出租房屋违反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3.交付的房屋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致使承租人无法正常使用的或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4.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或不缴纳应当由出租人承担的各项费用,致使承租人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类费用达 元的
3.擅自将房屋转租的
4.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实际居住人数多于本合同约定人数的
6.拆改变动、损坏房屋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擅自改变房屋内部结构的
7.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施设备损毁并拒不维修、更换或赔偿的
8.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损害公共利益等活动或严重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条违约责任
出租人有第九条第项约定情形的,应按月租金的%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
承租人有第九条第项约定情形的,应按月租金的%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出租人并可要求承租人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除本合同第九条约定情形外,租赁期内出租人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承租人需提前退租的,应至少提前日书面通知对方,按月租金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出租人应退还承租人已交纳且未发生的租金及费用。
出租人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承租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出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损害公共利益和相邻关系人合法权益,或因不当使用行为导致的相应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出租人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返还承租人的租金、押金的,或者承租人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承租人未按约定时间交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出租人采取暴力、威胁等强制方式驱逐承租人,或者未经承租人同意擅自进入出租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送达
双方当事人保证在本合同中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均真实有效。任何根据本合同发出的文件,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邮政快递】【邮寄挂号信】方式送达对方。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其他当事人。变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送达不能的,对方当事人按照约定的通讯地址进行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有关社会组织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特别约定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出租人执份,承租人执份,租赁登记备案部门执一份,房地产经纪机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内容签订书面协议进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出租人:
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北京市住房合同(4)
北京市住房租赁价格一般比较昂贵,那么签订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时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范文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乙方合租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合租房屋情况
1.1 甲方与乙方合租的房屋座落在 。该房屋出租实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__,房屋类型为________,结构为________。乙方享有该房屋一个卧室的完全独立使用权,以及公共区域的共同使用权。
1.2 甲方作为该房屋的第一承租方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
1.3 该房屋的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家具家私配臵等依照房屋内的现状进行交付。甲方应当向乙方出具房屋家具家私清单,并在本合同终止之日依照清单上列明的配臵进行验收。
二、租赁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居住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合租期间,本着和平、友好的原则,双方应共同维护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不得随意的干扰对方的私人空间。对方的合理建议,应积极采纳。朋友来访,应尽量保持安静,以不干扰对方学习、生活为宜。超过2个朋友来访,应提前告知对方。因生活需要,添臵设施发生的费用,以具体情况定。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 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出租房屋租赁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承租的一个卧室的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4.2 乙方应于每月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5%支付违约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卧室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的租金,即人民币 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2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网络、物业管理、有限电视费等其他租房费用由该房间内所有合租人共同承担。
5.3 本合同5.2条款所发生的其他租房费用由甲方负责联系缴纳,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支付其应当承担的费用部分。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6.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告知甲方,由甲方通知该房屋产权人及时修复。
6.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房屋日租金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7.2 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合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所有费用。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8.1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8.2 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
8.3 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与房屋产权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的;
9.2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两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10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三)乙方擅自转租、转让或与他人交换承租的卧室的;
(四)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其他租房费用累计超过一个月的;
(五)乙方不履行其他合同义务的;
十、违约责任
10.1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乙方承租卧室的月租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2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没收乙方的保证金,保证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十一、其他事项
11.1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效力。
11.2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当及时沟通,妥协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3 因为合租的性质特殊,甲方和房屋产权人租凭关系终止时,本合租合同自动失效,甲方不负违约责任。甲方也必须在与房屋产权人解除合约前半个月,知会乙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范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兹经双方协议房屋租赁条件如下:
第一条:租赁房屋:
甲方将 合计面积为____平方米建筑物租予乙方作为____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年____月____日,租期满租赁关系自然解除,甲方无需另行通知。
房屋月租租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付款方式__________
共2页,当前第1页12北京市住房合同(5)
北京市住房租赁服务合同
出租人:
承租人: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
2.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出租人还应当向承租人出示不动产权证书或其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原件房屋登记为共有的,应当提供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3.根据《关于公布本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本市住房出租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应当以原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不得按床位等方式变相分割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的,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5.本合同文本中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均应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
出租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籍: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国籍: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
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籍: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国籍: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住房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北京市区或其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记载的坐落一致),属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所在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为,建筑总层数为层,其中地上层,地下层,该房屋在第层。该房屋平面图见附件一。
房屋户型:【成套住房】室厅卫厨【非成套住房】室厅卫厨,共用房屋的设施设备及附属家具、电器、装修等状况。
房屋合法权属证明或来源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房屋买卖合同】【住房租赁合同】编号:房屋【所有权人】【购房人】的【姓名】【名称】: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成交方式及租赁形式
该房屋租赁通过下列第种方式成交:
1.双方当事人自行成交
2.双方当事人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备案编号:机构名称:房屋承租经纪服务合同备案编号:机构名称:
房屋租赁形式:
【整租】双方当事人约定,房屋居住人数为人,最多不超过人。
【分租】分租房间居住面积平方米,居住人数为人,最多不超过人,具体位置见房屋平面图所标注区域卫生间【无】【独立使用】【共用】厨房【无】【独立使用】【共用】客厅【无】【独立使用】【共用】阳台【无】【独立使用】【共用】其他:【无】【独立使用】【共用】。
承租人和实际居住人不一致的,承租人应当向出租人提供实际居住人的信息,具体见附件四。实际居住人发生变动的,承租人应【于日内告知出租人】【提前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
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登记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办理变更备案。
第三条租赁期限及交付
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个月。出租人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承租人,同时双方当事人签订《房屋验收表》。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承租人应当按照正常使用后的状态交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双方当事人应当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及水电气热等使用情况进行交验,承租人应当结清其应承担的费用,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房屋交还确认书》中签字或盖章。
租赁期满,出租人不再继续出租住房的,应当至少提前30日书面通知承租人继续出租的,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存在重大违约行为的除外。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租金标准:人民币元/,租金总计:人民币元,租金按【月】【季】【半年】【年】支付,租金支付日期。双方当事人选择第种付款方式。
1.现金
2.银行汇款
出租人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
3.其他:
未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出租人不得在租赁期限内单方面提高租金。
合同提前解除的,出租人应在合同解除后日内退还已收但尚未发生的租金。承租人应当在合同解除后日内搬离。
押金:人民币元,承租人应当于年月日前通过【现金】【银行汇款】向【出租人】支付。押金除用于抵扣承租人应交而未交的租金、费用以及承租人应当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外,剩余部分应在自房屋交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如数返还承租人。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下列费用中:由承租人承担,其他由出租人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燃气费卫生费上网费车位费供暖费物业管理费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出租人承担。如承租人垫付了应由出租人支付的费用,出租人应根据承租人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承租人支付相应费用。
第六条房屋使用及维护
出租人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施设备符合建筑、消防、卫生、环保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改变房屋内部结构且满足基本使用功能,室内装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法律法规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及承重结构和擅自拆改室内设施设备。
出租人【同意】【不同意】承租人【装饰装修】【增设附属设施】【增设设备】。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上述约定事项按【由承租人拆除并恢复原状】【折价归出租人所有】【无偿归出租人所有】处置。
租赁期内,双方当事人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等非承租人原因而导致的损毁,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修复。出租人应当在接到承租人通知后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承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因维修、更换影响承租人使用该房屋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
2.因承租人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发生损毁的,承租人应当负责维修、更换或承担赔偿责任。
3.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不得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第七条转租
出租人【同意】【不同意】承租人转租房屋。
第八条其他特殊情况
租赁期内出租人出卖房屋的,应当至少在出卖前天通知承租人且不得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该房屋。承租人应当在收到出租人书面通知后15日内明确回复在同等条件下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未回复视为放弃权利。承租人未行使优先购买权,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租赁期内该房屋被征收、拆迁或者的,双方当事人参照法律法规、政策另行约定。
第九条合同解除
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时解除。
因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日的
2.出租人无权出租房屋或出租房屋违反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3.交付的房屋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致使承租人无法正常使用的或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4.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或不缴纳应当由出租人承担的各项费用,致使承租人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类费用达元的
3.擅自将房屋转租的
4.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实际居住人数多于本合同约定人数的
6.拆改变动、损坏房屋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擅自改变房屋内部结构的
7.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施设备损毁并拒不维修、更换或赔偿的
8.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损害公共利益等活动或严重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条违约责任
出租人有第九条第项约定情形的,应按月租金的%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
承租人有第九条第项约定情形的,应按月租金的%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出租人并可要求承租人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除本合同第九条约定情形外,租赁期内出租人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承租人需提前退租的,应至少提前日书面通知对方,按月租金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出租人应退还承租人已交纳且未发生的租金及费用。
出租人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承租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出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损害公共利益和相邻关系人合法权益,或因不当使用行为导致的相应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出租人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返还承租人的租金、押金的,或者承租人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承租人未按约定时间交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出租人采取暴力、威胁等强制方式驱逐承租人,或者未经承租人同意擅自进入出租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送达
双方当事人保证在本合同中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均真实有效。任何根据本合同发出的文件,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邮政快递】【邮寄挂号信】方式送达对方。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其他当事人。变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送达不能的,对方当事人按照约定的通讯地址进行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有关社会组织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特别约定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出租人执份,承租人执份,租赁登记备案部门执一份,房地产经纪机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内容签订书面协议进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出租人: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