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临时借用协议书(精编3篇)
土地临时借用协议书(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系亲姐弟关系,共同拥有1.5亩的承包土地,座落于xx镇湖前办事处三垟村河尾头。现乙方想借用甲方的承包土地用于农业畜牧养殖开发,甲方同意。为此,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座落于龙港镇湖前办事处三垟村河尾头的1.5亩一半的承包土地借给乙方从事畜牧、养殖等活动。其具体的位置及四至由双方到场确认。
二、甲、乙双方对座落于龙港镇湖前办事处三垟村河尾头的`1.5亩承包土地的面积份额为各占一半,若上级有关部门对此登记有误的,也以此为准。
三、乙方借用土地必须从事农业、畜牧、养殖等活动。不能用于房地产开发、工业用地等活动。
四、借用土地若被国家征用的,其中甲方部分,除地上青苗补偿款归乙方外,其它的全部补偿均由甲方享有。
五、乙方借用土地不得用于违法活动,安善经营活动,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利益。
六、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后不得干涉或指使他人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七、乙方同意本借用协议为五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算。期满的,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约。
八、乙方可以无偿使用本协议涉及的土地,不向甲方支付任何借用费用,若因使用本土地涉及的土地规费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按法律规定办理。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不得反悔。
甲方:
乙方:
日期:
土地临时借用协议书(2)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借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乙方由于养殖的需要,甲方将所拥有的位于和平县下车镇书塘村委会流山队河堤边上的土地借租给乙方使用,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将所拥有的位于和平县阳明镇书塘村委会流山队河堤边上的土地借租给乙方使用,面积 平方米(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土地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为:养猪场。
2.借租形式:个人借租经营使用。
三、土地的借租使用期限该土地借租使用期限为 年 月 日止。
四、地上物的处置
该土地上所有附着物,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使用并加以维护;待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按使用的实际情况与所借租的土地一并归还甲方。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乙方可在借租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3.乙方不得用取得借租使用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可以将借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第三方。
5.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在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本合同自动解除,乙方即将该土地使用权归还甲方。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在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 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土地临时借用协议书(3)
甲方:
乙方:
北辰双青项目部乙方因北辰双青新家园一期配套道路工程施工,向甲方借用辰双青新家园4#地块作为道路施工材料(碎石、白灰粉、煤灰、土方等)临时堆放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愿无偿将4#地块借用乙方,双方协议如下:
一、如甲方需用该地块,乙方需在甲方限定的期限内清场,予以归还。
二、本协议签定同时甲方将土地交付给乙方使用,在出借期限内乙方有权自行使用该土地,包括但不限于搭盖建物等地上附属物,但不得用于从事非法活动
三、出借期限内,若甲方及乙方确因重大事项需要提前解除本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可提前解除土地借用协议书5篇合同范本。
四、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约定内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终止解除合同。若有违约,应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五、本协议自乙方签定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