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费合同(通用7篇)
中介费合同(1)
甲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为了发挥各自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下,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介绍乙方承包位于 号的一个包工包料的建筑工程。(具体包括土建工程,水、电预埋安装工程、管网、道路及门窗制作和安装,部分装修。消防园林及绿化另计)。
2、工程量:约2万平方米。工程名称: 。
3、中介费计算方式:乙方按乙方与业主方鉴定施工合同完成工程总造价的 %支付给甲方,作为甲方的中介劳务费用工程总造价约3500万,最后按乙方与业主方完成实际工程量的.工程款计算。
4、支付中介费方式:①、乙方与业主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即付给甲方:3万元(30000.00元),乙方施工队伍进入业主方工地开始干工时,乙方再付给甲方中介费:7万元(70000.00元)其余款项则按业主方付给乙方工程进度款时,乙方再按相应的百分比例付给甲方中介费,依此类推,直到付完为止,(甲方不负责中介费的税款).
5、甲方不承担乙方与业主方施工期间的一切事项(如: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材料款及人工工费等事项)。
6、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按手印,并在乙方与业主方的本工程承包合同生效后开始生效。并复印双方身份证,均具有法律效力。
如本合同生效后有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中介费合同(2)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本工程施工承揽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事项
1、 乙方负责为甲方承揽平山县书香苑11#、12#楼工程施工
总承包业务,协助甲方与建设单位河北筑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山分公司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和入场事宜并协调筑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山分公司按照施工总承包合同相关条款及时将工程进度款支付于甲方。
2、 甲方负责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支付乙方中介费用。
第二条 中介费用及支付方式
1、 中介费用为书香苑11#、12#楼工程总价的1.2%。
2、 甲方根据建设单位每次实际支付给甲方工程进度款。甲
方扣除税金后按比例支付给乙方中介费。
3、 甲方每次收到建设单位进度款后10日内支付乙方中介费。
4、 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及入场后10日内,
甲方先行支付乙方5万元诚意金,待甲方第一次支付乙方中介费时扣除。
第三条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第四条 协议解除
本协议在建设单位支付完甲方工程款,甲方支付完乙方中介费后自然解除。
第五条 争议解决
双方若发生争议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选择仲裁或上诉解决。
甲方(章): 乙方(章):
电 话: 电 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中介费合同(3)
张某20XX年通过上海某中介公司租到了离公司较近的合租通勤房,价格为2400元/月,张某只独有其中一个次卧,厨房、卫生间、客厅均需要与他人合用。租房合同中约定为租客付中介费,张某向中介支付2400元,不过,根据合同约定,当租赁期限届满,乙方(租客)仍继续租赁的,需再次向丙方(房产经纪公司)支付新合同约定的佣金。20XX年10月续签租房合同时,房产中介将房租涨到3100元/月,中介方称行业内规定中介费为一个月房租,租金上涨中介费自然上涨。张某在支付首次中介费用时就有些郁闷,但由于是格式条款,不支付费用就无法租用该房屋,而且张某认为中介在当中仅仅是给自己和房东一个沟通的区别而已,并没有提供什么服务,对于第二年却要再收一次钱,张某不愿意交纳,但由于搬家成本过高,再次租房依然要支付一笔中介费,张某无奈之下只得答应。
近几年,一些大城市逐渐兴起了长租公寓,如城家公寓、相寓等,会将保洁费、宽带费、维修费等统一打包成服务费,不管是第一年签约还是之后续约,服务费都要交纳,金额大致相当于一个月房租。一直居住在上海火车站附近的长租公寓租客陈某表示她居住的公寓房租为7000元每月,一年的服务费为6000元左右,服务费包含了专属管家、保洁服务、维修服务、客服电话、免费WIFI等。“服务费中能经常用到的项目,也就是免费WIFI和双周公共区域保洁,一年6000元仅买到这些服务,陈某认为不是很值,但相比于长租房的中介费而言,公寓的服务费加个更低,也提供了一些实用服务,好歹更易于让人们接受。陈某表示说。
中介费合同(4)
中国房地产经纪同业联盟主席胡景晖认为,租客续约的时候,中介并没有提供新的服务,收取居间费是不合理的。他说:“续约居间费一直处于行业灰色地带,租客们也不是很清楚该不该交。遇到不懂的租客,房产中介会理直气壮地去收取;遇到强势点的租客,就可能不收或者打折收取,而且折扣力度不小,有的能打5折。” 至于公寓的服务费则与所提供的服务明显不匹配,这种服务费更像是变相的中介费,有打擦边球的嫌疑。同时,这些服务是租客不能选择、不能拒绝的,属于附加强制消费。
经营租房业务是有明确规定的,即房产经纪公司要么吃差价,要么收中介费,但不能两者都有。从严格意义上讲,长租公寓两者都收费是有问题的。
续约收取中介费的现象普遍存在,许多网友在各大媒体平台上均有反应这一现象,除了一些小的中介公司,不少大型房产经纪公司亦在投诉之列。
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门20XX年印发的《北京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就提出,同一宗房屋租赁经纪业务中租赁双方续约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再次收取佣金。不过,该管理办法的正式文件仍未下发。
胡景晖认为,有关部门应予以明确,在没有提供对等服务的情况下,经纪公司不能收取续约居间费。禁止续约中介费,难度并不大,相关部门应当做到有效稽查。长租公寓在收取服务费上也没有行业标准,在加大规范力度的同时,也要保证租客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能强买强卖。
中介费合同(5)
张某20XX年通过上海某中介公司租到了离公司较近的合租通勤房,价格为2400元/月,张某只独有其中一个次卧,厨房、卫生间、客厅均需要与他人合用。租房合同中约定为租客付中介费,张某向中介支付2400元,不过,根据合同约定,当租赁期限届满,乙方(租客)仍继续租赁的,需再次向丙方(房产经纪公司)支付新合同约定的佣金。20XX年10月续签租房合同时,房产中介将房租涨到3100元/月,中介方称行业内规定中介费为一个月房租,租金上涨中介费自然上涨。张某在支付首次中介费用时就有些郁闷,但由于是格式条款,不支付费用就无法租用该房屋,而且张某认为中介在当中仅仅是给自己和房东一个沟通的区别而已,并没有提供什么服务,对于第二年却要再收一次钱,张某不愿意交纳,但由于搬家成本过高,再次租房依然要支付一笔中介费,张某无奈之下只得答应。
近几年,一些大城市逐渐兴起了长租公寓,如城家公寓、相寓等,会将保洁费、宽带费、维修费等统一打包成服务费,不管是第一年签约还是之后续约,服务费都要交纳,金额大致相当于一个月房租。一直居住在上海火车站附近的长租公寓租客陈某表示她居住的公寓房租为7000元每月,一年的服务费为6000元左右,服务费包含了专属管家、保洁服务、维修服务、客服电话、免费WIFI等。“服务费中能经常用到的项目,也就是免费WIFI和双周公共区域保洁,一年6000元仅买到这些服务,陈某认为不是很值,但相比于长租房的中介费而言,公寓的服务费加个更低,也提供了一些实用服务,好歹更易于让人们接受。陈某表示说。
中介费合同(6)
一般而言长租公寓类型的房源,每月都收取月租金10%的服务费,提供双周保洁、免费WIFI等。普通租赁房源是租户与房东签署合同,中介方收取居间费为一个月的租金,不提供其他服务。至于佣金的支付方式,有的为租客支付,有的为房东租客各支付一半。
对于普通租赁房源续租时是否收取中介费,当这个问题问到中介时,大部分中介闪烁其词,只是说“您先看房子,这个我们可以谈”。“签一次合同,就收一次钱。如果能长住,建议一次签两三年。”
实际情况中,有一些房东长期在外地,将房屋钥匙就直接交给中介方保管,如有人需要看房租房由中介方直接带看就行,甚至将房屋的管理全权交给中介公司,租客想要租房续约根本无法联系上房东,只能找相关经纪人沟通。在这种情况下,租客可能会被再收一次中介费。将房子长期托管给房产中介的情况越来越多,也给中介违规操作留下了空间。
中介费合同(7)
中国房地产经纪同业联盟主席胡景晖认为,租客续约的时候,中介并没有提供新的服务,收取居间费是不合理的。他说:“续约居间费一直处于行业灰色地带,租客们也不是很清楚该不该交。遇到不懂的租客,房产中介会理直气壮地去收取;遇到强势点的租客,就可能不收或者打折收取,而且折扣力度不小,有的能打5折。” 至于公寓的服务费则与所提供的服务明显不匹配,这种服务费更像是变相的中介费,有打擦边球的嫌疑。同时,这些服务是租客不能选择、不能拒绝的,属于附加强制消费。
经营租房业务是有明确规定的,即房产经纪公司要么吃差价,要么收中介费,但不能两者都有。从严格意义上讲,长租公寓两者都收费是有问题的。
续约收取中介费的现象普遍存在,许多网友在各大媒体平台上均有反应这一现象,除了一些小的中介公司,不少大型房产经纪公司亦在投诉之列。
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门20XX年印发的《北京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就提出,同一宗房屋租赁经纪业务中租赁双方续约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再次收取佣金。不过,该管理办法的正式文件仍未下发。
胡景晖认为,有关部门应予以明确,在没有提供对等服务的情况下,经纪公司不能收取续约居间费。禁止续约中介费,难度并不大,相关部门应当做到有效稽查。长租公寓在收取服务费上也没有行业标准,在加大规范力度的同时,也要保证租客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能强买强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