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团结的检讨书
有一次我在讲《民族团结与祖国统一》这一课后,原本以为是一个很简单的教学内容,不料课后学生却问了一个出其不意的问题,很有参考价值。这个问题是:
维护民族团结,以及中华民族,这两句话中的民族是不是同一个意思?如果不是,那么民族团结这个概念是就一个国家范围内呢还是包括不同国家的民族团结?这里有什么区别?
前一个问题还好说,中华民族中的“民族”不是指的一个具体的民族,而是中国所有民族的总称,这个学生也容易理解。维护民族团结中的“民族”这个概念不仅包括(就我国而言)不仅包括中华民族这个概念,也包括各个具体的民族,只有各个具体的民族的团结,才可能有中华民族的团结。
问题在于后面一个问题,民族团结是就一个国家而言,还是可以跨越国家的界限呢?如果只是就一个民族而言,是不是狭隘的民族主义呢?如果是跨越国家的界限,又如何解释一些特殊的政治社会现象呢?如原伊斯兰教旨主义提出的大伊斯兰民族,这不成了民族分裂了吗?
这里涉及到民族与国家的关系问题。其复杂性源于民族与国家关系的复杂性。同一民族既可以存在于一个国家内部,也可以分属于不同的国家。例如朝鲜族,在我国、朝鲜、韩国等都有这个民族,与此类似的还有蒙古族、哈撤克族、维吾尔族等多个少数民族。不仅是我国有这种情况,世界很多国家都有这种情况出现。
所以,在谈到民族团结的时候,不能孤立地分析这个问题,也不能脱离具体的国情和世界政治发展的特殊情况来谈论。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否则极容易陷入地区民族主义和大民族主义的概念中不能自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