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首饰消费税的基本规定:在我国境内从事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为金银首饰消费税的纳税人。委托加工(另有规定者除外)、委托代销金银首饰的,受托方 是纳税人。金银首饰的零售业务是指将金银首饰销售给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银首饰生产、加工、批发、零售单位(以下简称经营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 人的业务。全部
下列行为视同零售业务:① 为经营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加工金银首饰。包括带料加工、翻新 改制、以旧换新等业务,不包括修理、清洗业务。② 经营单位将金银首饰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集体福 利、奖励等方面。③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经营金银首饰批发业务的单位将金银 首饰销售给经营单位。
(2)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人的认定。① 申请办理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人认定的经营单位,应自领取营业执 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中国人民银行准予其经营金银制品业务的批件及有关 证件、资料,向核算地县以上国家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并同时申请办理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人认定登记。
② 原有的经营单位,应直接到中国人民银行重新核定《经营金银制品 业务许可证》准予继续经营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到核算地县以上国家 税务局申请办理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人认定登记。③ 经营单位办理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人认定时,应如实填写《金银首 饰消费税纳税人认定登记表》,并提供有关证件、资料。
答:我觉得上面这句话没错,因为一般都是由消费者委托金银首饰品商店为其加工首饰的,而这些首饰本身又是从这家店购买的,商店其实是既零售又受托加工,所以符合“税法规定金银...详情>>
答: (一)范围: 1、仅限于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 2、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详情>>
答:“商城提供原料含税金额30.42万元”,根据题意,我觉得购入原料发生在1月之前,增值税已在购入时缴纳,1月的行为仅是提供原料进行加工,因此进项税不属于1月计算范...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