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营是指纳税人生产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果不是单一经营 某一税率的产品,而是经营多种不同税率的产品。《消费税暂行条例》 中共列出了十四个税目以及不同的税率,纳税人在兼营不同税率应税 消费品时,就要按不同的核算方式分别规定税务处理方法,以加强税 务管理,避免因核算方式不同而出现税款流失的现象。 税法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分别核算不同 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和销售数量;不能分别核算的,或者将不同 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另外,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与外购或自产的非应税消费品 或应税消费品组成套装销售的,以套装产品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 为计税依据。全部
答:应税消费品用于投资的税务处理: 企业以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投资,按照规定应视同销售交纳消费税。 企业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投资时,按照应税消费品的评估价或协...详情>>
答:按照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详情>>
问:税率纳税人销售不同税率货物或应税劳务,并兼营应属一并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的,其非应税劳务应按不同税率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适用税率征税。
答:如果独立核算的情况下,可以分开征收,不独立核算必须合并征收,并且按高税率征收。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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