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宫内膜增生:
(1)不同的年龄不同的考虑:
①年轻切盼生育者,要防止过分诊断,过分处理.内膜增生这一组病变的过分诊断为腺癌以至过分处理并非罕见,诊断未能肯定即切除其子宫将是非常错误的.在临床实践中,这种错误却不乏其例.如果病理医师并不知道患者有生育要求,临床医师也未加强调,则误诊误治的情况可能在所难免.所以,对于年轻未育妇女内膜活检的诊断,如发现有可疑,应有多位专家会诊,在尽可能的范围内,明确内膜增生或内膜腺癌的鉴别诊断.
②围绝经或已绝经妇女,要警惕子宫内膜不典型增生有合并癌同时存在的可能性,应多考虑子宫切除.注意不要过分保守,在没有排除癌存在的可能时,不要仅作内膜切割术而造成不良后果.因内膜不典型增生而切除子宫时,应在手术台上将切下的子宫检查是否有同时存在的癌,并注意有无癌肌层浸润的情况而选择恰当的手术范围.
(2)不同的内膜增生的类型,有不同的处理原则:
①子宫内膜单纯增生及复杂增生:
A.年轻患者:多为不排卵性功血,应测基础体温,确为单相不排卵者,可采用促排卵治疗.
B.生殖期:一般刮宫一次即可控制出血,如刮宫后仍有出血,应行宫腔镜检及B 超以除外黏膜下肌瘤或其他器质性病变.生殖期也可能有不育并临床表现为不排卵的多囊卵巢综合征者,则按多囊卵巢综合征治疗.
C.绝经过渡期:常属不排卵功血,若刮宫止血后月经稀发且血量多或流血时间长,则每两个月周期性孕酮治疗,共3个周期后随诊观察.
D.绝经后期:应询问是否用单纯雌激素替代疗法.刮宫后可暂停替代疗法或加用孕激素.
②内膜不典型增生:
A.绝经过渡期或绝经后期:子宫切除.既然年龄是内膜增生恶变的主要高危因素,对于这一组年龄患者以切除子宫为宜.
B.年轻或生殖期盼生育者:药物治疗.不典型增生是潜在恶性的癌前病变,如果不治疗,20%将发展癌.但癌发生在年轻患者较为少见,而且,对年轻及生殖期患者,药物治疗效果好.故可选择药物治疗,以保留生育机能.
2.药物治疗
(1)促排卵药物:促排卵药物有舒经酚及绒促性素.一般多用于子宫内膜轻度不典型增生患者.氯米酚用量50~100mg,1 次/d,周期第5~9 天服用,必要时用药期也可延长2~3 天.
(2)孕激素类药物:孕激素类药物可以抑制雌激素引起的子宫内膜增生.其作用机制:
(3)达那唑是一种乙炔基睾丸酮(ethinyl-testosterone)的衍生物,是治疗内膜异位症的常用药物.对子宫内膜有较强的抗增殖作用.以200mg/d 的剂量治疗3 个月,对子宫内膜增生有明显效果.
(4)棉酚是我国用来治疗子宫内膜增生性功能性子宫出血及子宫内膜异位症的有效药物.其作用机制是抑制卵巢,而且对子宫内膜也有特异的抑制作用.治疗后,内膜病理形态呈高度萎缩,超微结构有明显退性变.北京协和医院用棉酚治疗内膜不典型增生已观察到初步效果.有1 例不典型增生,用舒经酚后内膜不典型增生有所好转,但仍有反复.用棉酚治疗8 个月,内膜萎缩,以后很快受孕,顺产一男孩.
(5)GnRH 促效剂先导致血液促性腺激素水平大幅度升高,继之垂体中促性腺激素库存衰竭,而抑制垂体,使雌二醇水平降至绝经后水平.故也可用于子宫内膜不典型增生.
以上诸药,均以三个月为一疗程.每完成一个疗程即刮宫或取子宫内膜作组织学检查,根据对药物的反应,或停止治疗,或对药物的剂量酌量增减.治疗期限不一致.3 个月,6 个月,9 个月,12 个月不等,平均9个月.其区别与发病的潜在病因的轻重有关.可根据定期内膜活检的结果指导药物的剂量及用药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