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生菌是调节肠道的 可以治疗便秘或者腹泻 肠胀气等·
益生菌是调节肠道的 可以治疗便秘或者腹泻 肠胀气等·收起
你好,孩子的尿床现象,是孩子很的常见,是孩子神经性病症,孩子幼儿园会10分钟尿一次,考虑是孩子尿道有炎症引起的,让孩子服用头孢克洛颗粒,维生素B2来调理7日,多喝温水,注意孩子的局部卫生,用温水洗一洗。
五个月的宝宝可以吃磨牙帮,但是要买那种好一点的,不然宝宝,导致肚子里面,怕噎着。
你好!从你的描述来看,孩子肚子里是还有气,导致肚子不舒服所致。孩子肚子不舒服,就会出现可自行缓解的阵发性哭闹。但肠道里的气是不会完全排干净的,因为肠道里的细菌会发酵食物残渣而产气,当孩子消化不好时,食物残渣会增多,肠道里的气体也会增多,所以要减少肠道里的气体,除了可以再用开塞露给孩子通一通便以排除一部分气体外,最根本的办法,是让孩子的消化功能恢复,这样才不会总有肠道积气。意见建议:可以继续给孩子吃健脾冲剂,也可以给孩子用食母生、乳酶生、胃蛋白酶溶液等促进消化。给孩子进食时要注意少量多次,避免一次进食太多,消化不了而加重胃肠道的负担。另外,如果孩子的血清钾低,会导致肠麻痹,肠蠕动的速度变慢了很多,也会出现肠道积气的,我们需要考虑存在这种情况的可能,必要时可查一查电解质,如果真的存在血清钾低的话,及时补充钾,就可以消除低钾所致的肠麻痹,肠道积气也会随之解决。
配方奶粉主要是提供优质蛋白、维生素以及钙铁锌等元素,能够帮助提高宝宝免疫力;但是预防感冒主要还是靠平时宝宝的护理,注意给宝宝穿暖不要着凉,然后也不要穿太多捂到了,流汗后及时换衣服或擦干。
我还没断奶,断奶得慢慢断,天气暖和些断比较好,现在冷,宝宝抵抗力没有大人好。
既然宝宝已经发烧了,那你接下来首要做的就是给它散热,如果盖被子的话,会加重发烧的,应该给它洗个温水澡,多喝点水。
我的经验总结出有以下几点: 首先,宝宝晚上睡觉不能吃太多了。特别是奶量,宝宝妈将其控制在100ML左右。逐渐控制了她晚上的食量,而是在白天给她稍稍的加了量。进入一岁后,宝宝的奶粉中的糖份开始增加,如果吃多了,糖会在体内发酵产生积食,这样宝宝的肚子容易痛,影响她睡觉的质量。 第二,晚上的时候,不要让她玩得太疯。避免引起大脑的兴奋,宝宝妈一般晚上快睡觉时会让她看看图片啊,听听轻音乐啊什么的,宝宝快睡觉时,会形成规律性,到时候安安静静的睡觉。 第三,如果宝宝缺锌缺钙也可能引起晚上睡觉的哭闹哦。宝宝有段时间查出来缺锌,那段时间,也有哭闹的现象,宝宝妈看着怪心疼的,后来看了资料,自己总结了,给宝宝加锌加钙后,宝宝晚上就不再哭闹了。 对了,妈妈们尽量要培养宝宝自己睡觉的能力,让宝宝从小独立,慢慢在睡觉前自己安抚自己,宝宝睡觉前有一点小闹,尽量不要去抱他们哦。
@部落新人,白天我上班,现在不吃。就是晚上,听说断奶阶段最好不要和宝宝分开。我想断奶陪在她身边。
只要不是寄宿的学校,这么大是可以上幼儿园的。他饿了会自己吃东西,想解手也会说,幼儿园的老师也会帮忙。所以没有问题的。不过妈妈从现在可以教宝宝学习自己穿衣服了
宝宝喝的是母乳,消化不良,那就是你大人的原因了。你大人吃什么,宝宝就吸收什么。所以在喂乳期间,尽量少吃油腻,辛辣的东西,在饮食上要有所顾忌的。小PP发红,要抹点专用的PP膏就可以了,新安怡的挺不错的
您好,发热多是炎症的表现,免疫功能正常的孩子,也会发热。建议发热时来医院看一下。
还是穿长袖,好一些。尿不湿很方便,但是天气热的话,会把孩子的屁股捂红的,变成红屁股。所以白天还是用尿片,晚上用尿不湿。六月份天天都是大晴天,不用担心尿片干不了。
我的也不够,还吃的我可疼了,但我家宝宝吃奶瓶,好像还挺高兴的样子,我还是比较省心的
宝宝有自己的动手能力一般宝宝一岁半左右就愿意自己穿衣服了,不要打击宝宝的积极性,一岁左右就差不多会走了,长牙每个孩子情况不一样,一岁之前出牙都是正常的。
就是不给他吃奶,饿了按时喂奶粉,几天就好了,要坚持,心软就难了。我儿子就直接断的。
没穿,太热,直接穿凉鞋。只要教她在地上必须穿鞋就好
难断,我宝都快2岁了,不过就是睡的时候吃一下,其他时间不吃都没断,
现在热了宝宝也是不怎么吃 我家的以前能吃大半碗现在只吃几口就四颗牙 跟你家差不多呢
没吃,我奶不是特别多,实在难受就挤点。只是挤了要难几天回完。但没那么遭罪。都说还想生的话最好不吃那些回奶的好
孩子在哭闹时腹腔的压力会增大,如果是没有及时的排尿,有可能给膀胱加压而有哭闹时尿尿的排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应该让幼儿园怎么赔付? 医疗结束出院后进行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和相关费用计算出索赔额,与校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时可向法院起诉。 具体的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等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规定: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二十三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六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三十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以及本解释第二条的规定,确定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九条各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 前款确定的物质损害赔偿金与按照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确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 第三十二条 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第三十三条 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 第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法律文书中明确定期金的给付时间、方式以及每期给付标准。执行期间有关统计数据发生变化的,给付金额应当适时进行相应调整。 定期金按照赔偿权利人的实际生存年限给付,不受本解释有关赔偿期限的限制。 第三十五条 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排便困难的话最怕的是便秘,因为便秘大便干燥粗硬,大人都怕便秘何况小宝宝,注意饮食别吃燥热的食物,我劝你还是医院儿科咨询一下,毕竟我们的解答只是片面的,而医生会面对面直观地观察宝宝的状况,越拖延宝宝越痛苦,任谁看着都心疼,祝宝宝健康快乐!!!
要看妈妈心狠不狠拉,就是不喂母乳,饿极了就吃了
其实磨牙饼干要用烤箱做的话会比较好一些的呀,但是比较上火,个人觉得去买配方磨牙饼干的话可能会比较好一些的。到时候的话,可以选择亨氏婴幼儿磨牙棒!
你的宝宝是不是对母乳依赖心太重了啊,白天减少喂奶的次数,建议换个牌子的钙铁锌,还有钙和锌不能同时补,要不效果不好,还有就是,补钙的同时要补伊可新,促进钙的吸收,你妈妈的免疫力和体抗力都不好啊,要不再喂点合生元?挑食和不好好吃饭,说明他不饿,你就饿他一顿,不吃就不要给他吃,等下一顿他就好好吃了,顺带给他补点锌,缺锌宝宝也不好好吃饭,经常带着宝宝出去,呼吸外面的新鲜空气,可以增强抵抗力,还有就是你宝宝可能肠胃不好,吃下去的东西肠胃吸收不好,消化不良,你可以给他吃点健胃消食的东西,这些方法都试试,坚持一段时间,你的宝宝会好起来的哦! 祝你的宝宝身体越来越棒!
小朋友还是比较听老师话的,时间一到把他们放到穿上闭上眼睛没多久就可以睡着了,而且一上午孩子都是在游戏中度过的,到了中午他们也会犯困,一般是不用哄的,除非是一些刚入园不适应的小朋友,到了午睡时间会比较想家想妈妈,会哭,对于这些孩子就要一直陪在床边哄着睡了
最好还是带着吃辅食我老公家的侄子都七个月没有带辅食 查出来严重缺铁 小孩越大 母乳里的营养已经供不上了 最好还是带点吃
宝宝在长牙齿的时候,会觉得牙痒的,就会想要咬东西,这时候你可以给宝宝吃些稍硬的食物,如磨牙饼干、面条、肉松等。宝宝长牙齿期间,对钙的需求量增加,注意及时的给宝宝补充钙剂,如纽利兹、金奇仕、爱宝氏牛乳钙等,纽利兹添加了维生素D的成分,能够促进钙的吸收。还可以配合鱼肝油一起服用,鱼肝油促进钙的吸收,如纽利兹、纽瑞滋等。平时多带宝宝到户外去晒晒太阳。
一岁宝宝有点难断宝宝都知道了,我是7个月的时候断的就是少喝水涨奶的时候挤了不要在给宝宝吃最多一个星期就好了
十个月的宝宝应该可以添加辅料了,如果一天只喝奶不吃其他辅料的话宝宝的营养可就跟不上去了。再说宝宝只是吃奶,奶汁是属于流质,一天的大便次数多是和吃的饮食有关,如果加入半流质的食物,宝宝的大便次数就会减少的,试试看吧。
喂奶时在宝宝的右侧喂,在宝宝的左侧身子底子塞上被子,他想翻身就不是那么容易了,我记得从哪里看过,老是朝左睡对宝宝的心脏增加压力
你好宝妈,现在可以给宝宝吃点饼干的,或是是磨牙棒的,宝宝出牙会痒痒难受的,这样是有助于婴儿乳牙的蒙出奥。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孩子睡觉磨牙,考虑可能是由于肠内有虫或者是缺钙导致的,厌食的情况,考虑孩子可能是缺锌。 建议您带孩子去医院做个检查,必要时检查微量元素的情况,看是否有钙和锌缺乏的情况。确诊后,再根据医嘱进行对症治疗。
宝妈你好,宝宝九个月了是可以吃香蕉的,香蕉是润肠的,对宝宝通便是有帮助的,宝妈可以适量给宝宝吃点,我家宝一天吃半根。
断奶并不代表每个宝宝都会吃奶瓶和奶粉的哦 我宝宝也不会的 我也很顺利的断掉的了。宝宝也是不吃奶粉的 。 不过能吃是最好的 亲现在可以让宝宝慢慢去适应奶瓶的 等宝宝完全适应了奶瓶后在断也不迟的
哈药六厂的,葡萄糖酸辛 葡萄糖酸钙.我儿子就是喝这个好的,又能吃饭.不盗汗了.
八个月可以喝二段了 我宝喝美赞臣热气 换了欧版雅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