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制设立时的非货币性资产出资行为会涉及增值税、营业 税。企业主要资产形态可以分为有形动产、无形资产和不动 产。其中,有形动产属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而无形资产和不 动产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 (1) 当企业以整体经营性资产出资并发起设立公司时, 属于转让企业全部产权,即整体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 劳动力的行为。全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全部产权不征收 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2002] 420号)规定:转让企业 全部产权涉及的应税货物转让,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 征收增值税。 (2) 当企业以自产、委托加工或外购的货物出资时,应 当视同货物销售缴纳增值税。
上述所指货物包括企业流动资产 中的存货、固定资产中的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及其他办公物品等动产。 (3)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 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 191号规定,当企业以不动 产、无形资产出资时,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答:不可以。因为上市发行的一些基本要求限定了:公司连续3年盈利,且辅导期(证券公司)至少3年等等。 只有转制的公司(有限公司转股份公司)有过先例:邯郸钢铁,这个太难...详情>>
答:根据《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 暂行规定》(财企(2002) 313号)第八条规定,资产评估结 果是国有资本持有单位出资折股的依据,自评估基准...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