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内阁拥有什么权利?
加拿大内阁拥有什么权利?
加拿大联邦政府实行责任内阁制,内阁的事务内容主要包括:制定大部分的议案,尤其是在国家财政方面的议案,同时也制定执行所有行政政策,负责各部门的日常运行并且监督政策的执行情况。政府内阁主要由总理和其他内阁成员组成。 加拿大最高政府首脑是总理,由总督任命。
总理每届任期4年,通常是由众议院多数党的领袖担任。总理的主要职权的组成政府内阁和确定内阁分工,主持内阁会议,提名参议院议长、参议员和各省省督人选,任命政府各部门高级官员和各级法院首席法官以及驻外使节等。自从加拿大联邦成立以来,先后已经有21人担任了加拿大的总理,并且其中的14人从事过律师行业。
加拿大责任制内阁起源于英国,在某些方面与其政治体制类似,内阁成员也大多由众议院多数党的成员担任。内阁成员必须要执行联邦政府的政策,若不赞成可以提出辞职要求。责任内阁下设若干会的人选一般是由总理决定,但是大多时候都是由有关的部长组成。委员会的职责是研究并处理一些政策性议案,之后经由委员会提交内阁批准通过。
内阁成员数量大约在40人,而且必须是议员,通常是由众议员担任。内阁实行责任制,内阁成员必须对议会负责,尤其是向众议院负责。一旦内阁失去了众议院的信任,比如在某些重要议案上面遭到了众议院的否决或者众议院对内阁提出不信任案,内阁必须提出辞职,并进行新的选举。
另外,联邦政府内阁中设有多个部门,这些部门都是由部长级别的主管管理相关部门的工作,并且各个部长均为内阁成员,还有一些部门设有国务秘书,分担部门中的一些工作。 联邦政府内阁部门主要有:财政部外交部、国际贸易部、国防部、司法部、自然资源部、印第安人事务和北方发展部、人力资源和技术发展部、公共安全和突发事件应对部、多元文化和妇女事务部、退役军人事务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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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警察可以问你的名字,理由是避免捉错人。如果你在名字或地址上说谎,警察可指控你阻碍执法。 如果警察认为你做了非法的事,可扣留你(停留在原地),或拘捕你(带到他...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