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无移位者:卧木板床休息3〜4周后上石膏短裤起床活动;坐 位时,应垫以气垫或海绵等,以保护局部、缓解压力。
(2) 轻度移位者:局部麻醉后通过直肠指检将其逐渐复位,2〜 3日后再重复1次以维持对位。
(3) 重度移位:局部麻醉后通过直肠指检先施以手法复位,若无法 还纳或不能维持对位可酌情行开放复位及内固定术。
(4) 合并骨盆骨折者:应以骨盆骨折为主进行治疗,包括卧床(蛙 式卧位)、双下肢胫骨结节牵引疗法、开放复位及内固定术等。
(5) 骶神经受压者:可先行局部封闭疗法,无效时则需行手术 减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