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居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 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已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2、 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 已按规定比例支付首付款或首期资金; 4、 购买自住住房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须具有县级以上规划、土地 、建设等有关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符合公积金贷款所在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黑龙江居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 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已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2、 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 已按规定比例支付首付款或首期资金; 4、 购买自住住房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须具有县级以上规划、土地 、建设等有关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符合公积金贷款所在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收起
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