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竣工验收后交楼就可以入住啦,未进行环保验收不影响入住的!
一般情况下竣工验收后交楼就可以入住啦,未进行环保验收不影响入住的!收起
必须深究!!而且监理环节也要深入的调查一番。此墙虽然不是承重墙,但是也要符合基本的制造标准,如此的豆腐渣工程应该叫停。
按照合同签订上的约定的交房日期计算,建议你竣工验收之日多少天后可以约定你的付款周期,而你入住日起可以约定质保期为两年,漏水项目为五年等。
不可以,贷款是你和银行的事,办本是开发商的事.而且开发商办本很拖拉. 最好给银行打电话问问吧.别影响了你的信用.银行急了会收房的.
铝合金门窗按照这六个步骤验收即可:<br/>1、按压开启扇四周要纹丝不动<br/>2、滑撑丝要打满<br/>3、开启扇夹A4纸,拉不动就是没问题<br/>4、外平开窗防坠链一个不能少<br/>5、检查开关顺滑无阻塞<br/>6、检查是否密封胶均匀饱满<br/>如果验收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建议当场发现立刻解决,千万不要拖。
二手房质量验收有以下几个重要环节: 1. 门窗质量。由于大型飘窗和户门直接关系到了房主的居住安全,所以在选购二手房时必须重点检查一下门窗的质量。要看一下门窗是否存在开合静音差、密闭不严等老化现象。如果存在的问题比较严重,那么建议您先将门窗进行更换或维修后再搬家入住。 2. 水电线路。一些相对老旧的二手房的水电线路是裸露在外的,这样就比较容易引起电线老化以及水管锈蚀的现象,所以我们必须关注二手房的水电线路的质量。另外,如果二手房的水电线路已经装修改造过了,则需注意一下改造施工是否存在违规的问题,这是杜绝安全隐患的一个重要步骤。 3. 墙面和顶面。验收二手房时还要注意房间内部墙面、顶面、上方角落的检验。如果发现墙面纵向裂缝或是顶面、角落存在渗水情况,则说明该房屋质量较差,需要进行较大力度的修缮。另外,如果发现房间内墙、顶面的装修很新,那么这很有可能是为了掩盖某些问题,我们要特别注意。
购房者在验收二手平房时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院落的安全性。主要是看一下围墙的高度、院内通道的宽窄以及邻里占用院内通道的情况。 2. 防水。应大致观察一下平房(包括院落)和周围房子的高低关系,大家应该尽量选购地势高的房子。 3. 防火。要看看院内或是院门附近是否有消防龙头,这对于那些老旧平房是非常 重要的。 4. 排水。要问一下原来的房主房子的排水能力怎么样,良好的排水能力对平房至关重要。 5•老化问题。看一下房子的电路、水路是否存在老化问题,如果存在问题,那最好在装修时进行更换。 6. 顶面。应重点观察房子的顶面是否存在漏水或渗水现象,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房顶看起来很新,那很有可能是为了掩盖渗水、漏水问题而刚刚粉刷过。 7. 墙壁。要看一下墙壁是否有倾斜、开裂、渗水等现象。 8. 门窗。要观察门窗是否有严重损坏或是闭合不严等问题,如果有那就要果断地对门窗进行更换。 9. 要重点考察一下房子的整体结构有没有倾斜、沉降等现象。
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 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1) 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 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 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 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 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上述 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还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 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p>1、商品房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是由增城市建设局验收的,并出具相关证明。2、根据《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设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建筑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3、鉴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并未纳入广州市商品房预售合同范本,针对你反映的情况,可以双方协商约定或以补充协议方式完善,所以关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情况可以咨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4、你可以咨询供水、供电、供气、通邮的职能部门,是以什么方式出具已供水、供电、供气、通邮的证明。谢谢!建设局电话:82755239。</p>
<p>案件已转给相关处室,待案件处理完后,将直接用邮件回复您.</p>
<p>您好,根据《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应当自新建商品房屋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之日起九十日内,提交下列材料,申请初始登记,办理《房地产权权属证明书》:(一)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四)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及其附图;(五)房屋测量成果报告;(六)房屋门牌证明。新建非商品房屋,由权利人提交前款规定的材料,申请初始登记。关于局网站中的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已废止的问题,我局将在有关流程完结后尽快更新网站中办事指南。此复。</p>
<p>是否存在消防问题,建议向属地区分局消防部门查询。</p>
<p>穗建信访复字〔2013〕727号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商品房<br/>交楼条件相关问题的回复朱锐:<br/>您通过百姓热线咨询商品房交楼条件相关问题的信访件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br/>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br/>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不是工程交付使用的前提条件。<br/>三、根据我市工作职责分工,由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负责房地产买卖和商品房合同管理工作,您的商品房合同上涉及的其他交楼条件等有关情况可向该局咨询。<br/>此复<br/>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br/>2013年11月18日<br/></p>
<p>穗建信访转字〔2012〕645号<br/>信访件转办告知函徐惠敏:<br/>市府网站百姓热线转来您反映《信华花园二期(华景里)存在房屋严重渗水问题》(穗建信访〔2012〕645号)的信访件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br/>根据我市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权限分工,我委已将您反映的问题以《信访件转办函》(穗建质信[2012]6-14号)书面转天河建设和水务局办理,要求他们将您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并在信访规定时间内将有关处理情况答复您。<br/>此复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