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家更换厨房水管,楼下管道破损造成楼下损失,我该怎么办?
我的房子是一楼,2003年入住,六层,地上一层是下房,俗称“6+1”。装修时将厨房的水管阀门以上70厘米锯下更换,此前已将厨房内的主阀门关闭,结果楼下邻居下房内与我家厨房水管相连的管道爆裂,导致其下房进水、财物损失。物业说,是因为我家改水管,锯下水管以后导致管路失去支撑力,加上下面的水压大将水管挤爆漏水,应由我家承担一切责任。说的我郁闷哪!我只是动我自家室内管。我锯的那段水管与楼下下房内爆裂的水管是相连通的,但是我也看过现场,他家下房水管爆裂的是与地面相连的部位,而且连接部位也只是简单的用两个扣,扣住,水管从地面到房顶的距离竟然没有固定水管的设备,距离他家下房水管最近的一个固定装置居然是延伸到我家厨房主阀门以上90厘米的一个卡扣,也就是说从他家下房地面到我家厨房的这段管路竟然是依靠我家这个卡扣来固定的!!!而且水管的质地也相当次,这施工单位也太黑了!!现在被淹的人家连沟通的机会都不给,已经向法院起诉了。我不是要推脱责任,按情理说我家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可是房产商偷工减料就没有责任?房地产将管路移交物业,物业从未维护过管路就没有责任?本来我是结婚装修,我们俩人用辛苦挣来的钱来构筑幸福的小窝,挺高兴的事,可我现在也一点心情都没有。我该怎么办呢?希望大家能帮帮我,谢谢了!
你好 看到你写了那么多,很是同情你,但再说理对你也没有帮助。你就当这是你人生中的一个经历,一道坎,迈过了也就过去了。你还年轻,以后还有美好的未来,并不能因为这事象你说的一点心情也没有了。钱是辛苦赚来的,但钱以后会赚得更多。现在勇敢面对现实、勇敢地承担责任与不快乐,只有这样走过,你的人生境界才能再次提升。
你好 看到你写了那么多,很是同情你,但再说理对你也没有帮助。你就当这是你人生中的一个经历,一道坎,迈过了也就过去了。你还年轻,以后还有美好的未来,并不能因为这事象你说的一点心情也没有了。钱是辛苦赚来的,但钱以后会赚得更多。现在勇敢面对现实、勇敢地承担责任与不快乐,只有这样走过,你的人生境界才能再次提升。收起
lf3737:您好! 很认真很认真的看了你的描述.我觉得你起诉是对的. 虽然你改了水管,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是我也认为不完全是你的责任. 目前最重要的是: 1.是否真的是由于你改造的原因而产生的爆裂? 2.如果由于你改造的原因,那么建筑水路的本身有没有隐患? 3.物业是否应承担责任,他们有没有定期的维护和检查? 因为我只能从你的描述中得到信息,不能看到现场的状况,也不知道造成了对方多大的损失,但是,你还是要找个专业的建筑或监理的公司,来帮你到现场勘察取证,作为你日后主张权益的凭证. 不要灰心,偶们都还年轻的嘛?生活还在继续,好事多磨~~面对一点点困难,要和亲爱的一起面对,鼓励彼此,支持彼此~~也是感情的磨砺嘛~ 积极点,抱着把事情处理好的态度,分清责任,有担当,也不能被冤枉了:)
lf3737:您好! 很认真很认真的看了你的描述.我觉得你起诉是对的. 虽然你改了水管,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是我也认为不完全是你的责任. 目前最重要的是: 1.是否真的是由于你改造的原因而产生的爆裂? 2.如果由于你改造的原因,那么建筑水路的本身有没有隐患? 3.物业是否应承担责任,他们有没有定期的维护和检查? 因为我只能从你的描述中得到信息,不能看到现场的状况,也不知道造成了对方多大的损失,但是,你还是要找个专业的建筑或监理的公司,来帮你到现场勘察取证,作为你日后主张权益的凭证. 不要灰心,偶们都还年轻的嘛?生活还在继续,好事多磨~~面对一点点困难,要和亲爱的一起面对,鼓励彼此,支持彼此~~也是感情的磨砺嘛~ 积极点,抱着把事情处理好的态度,分清责任,有担当,也不能被冤枉了:)收起
这种情况只能找开发商承担责任,如果与开发商无法协商或根本难以找到的话,建议起诉.
你好.物业公司不给房产证是不合法的,房产证是你所有的,物业没有依据因为不交管理费而卡住你的房产证。 没入住也应交物业费,因为物业公司是为公共设施设备等服务的,作为业主,在享有所有权的同时,要为你的有的物业承担管理的义务,不论你是否实际入住。《物权法》在“建设物区分所有权”章节中也明确规定:业主不得以放弃权力而不承担义务。
你好! 1、要经过房东同意!房屋转租应当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承租人转租房屋,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所租赁的房屋造成损害,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2、转租的时间不能超过你承租的时间。 3、不得向无身份证明的人出租房屋;不得以出租房屋的方式为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发现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有犯罪活动嫌疑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你是哪的? 一般没拿钥匙之前是不用交的。但是有地方差异,你的地区物价部门认为有失公允,规定未入住之前按50%来交!一般都不会让业主按正常水平交的。你可以去你们那的物价部门问看看~!答案补充第二行错字。。。。有的地区答案补充领了钥匙原则上就要交了,,全额你可以和物业协商。如果物业不答应你,你也没办法!答案补充设置为答案谢谢,,,
你手里的合同分别是什么名字呀?应该是有正本合同在你手里的,开发商要办产权证的应该在签订时就留下了。
那是公摊面积的调整造成的,比如储藏室算不算建筑面积、储藏室的公共部位怎么计算,以及公摊给谁,都影响公共部位的面积而导致每户的公摊面积都有变化了。 可以要求看看测绘报告书,一般的正规开发商要张贴的。
兄弟 省省吧 全国向你这种情况多得是 我家这里动迁因为给钱太少 开发商找人晚上去给人打死了 结果都不了了之 胳膊拗不过大腿 谁让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特色的**主义
楼上说的对,看你的合同和发票了,估计没有半房照吧,也可以和开发公司协商把合同和发票的名字换成要买这套房子的人,但是房产局那里很难办的,和开发商商量商量吧,办法总比问题多,祝你能如愿!
这样做的最大问题就是你名下有了2套房产,不能享受首套房的贷款优惠,以后出售时也涉及到名下多套房产,税费比较高。 而且,如果征收物业费的话,因为名下有2套房,也会遇到不小的问题。
理论上买2套房子打通当一套房子用跟买一套大房子没有什么根本的区别,需要增加的手续费确实只有200多。对装修入住、包括后期的物业管理都没有什么影响。 但是建议你还是最好直接买一套大房子,因为建筑设计是遵循一定规范的,布置存在一定的比例,两套房子打通当一套用,肯定有很多浪费空间,并且室内会不协调,家具也不好布置,装修出来整体效果会很差。 至于销售人员肯定会建议你买2套,并且说很多好处,要知道很多公式销售都是按照套数提成的。
集体签约既省钱又省时间,购房人的信息可以共享,请律师的钱可以共同承担,也能造成房地产商的心理压力,增强购房人的谈判本钱,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个方面。集体购房签约需要集体的团结,不能自说自话;也不能排除房地产商会收买集体购房的谈判代表;同时谈判代表的素质和谈判水平决定着所有参与者的命运。为了防范风险,我建议参加集体购房的购房人对代表的委托应限定权限,委托代表进行谈判,把最终决定签字权留给自己。 还想强调一点的是,对普通购房人来讲,签合同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要指望房地产商能同意他自己都无法解决或预测到结果的事情。买房就是买房,不要做不切合实际的幻想。要明白房地产商无权强迫购房人接受任何条款,购房人也无法强迫房地产商接受任何条款。如果房地产商不接受购房人的要求,购房人能做的只有不买这个房地产商的房。在整体房地产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前,很多不合理但又不违法的问题,单靠购房人个人的力量能改变的不多。 所以,无论采取何种签约方式,关键问题还是所选中的签约对象,也就是房子才是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