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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姐姐们,关于总帐与报表不一样,怎么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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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姐姐们,关于总帐与报表不一样,怎么调?

我四月份才接手做一个公司帐.发现原会计连上年结转都错了,比如上年年末余额为50708.87,转到07年为267569.24,我就不明白她怎么这样也能做会计.现在更头痛的是他的资产负表与帐本上的不一致!
现在我应该怎么去做?怎么去调这个帐?
希望有经验的长辈们,帮忙我解决,谢谢!!
现在税局又催得紧,要我们去办一般纳税人,那这么乱的帐怎么和税局的人交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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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回答
  • 2007-04-21 14:19:13
    1、如果你单位准备申办一般纳税人的话,会计核算一定要健全。
    2、会计报表与账本不一致,要以会计帐为依据进行调整。因为,会计报表的编制是根据会计帐上的相关科目分析填列的。所以,先检查记帐凭证、明细帐、总帐登记是否正确,是否帐证相符、账帐相符。
    3、如果各种明细帐与总帐调整后,达到帐帐相符了,根据调整后的帐本再进行编制会计报表。
    

    z***

    2007-04-21 14:19:13

其他答案

    2007-04-21 14:18:21
  • 首先把总账和明细账核对相符搞正确。只要现在的账是正确的,就按现在的总账作资产负债表。前面会计作的账和表由他负责。
    

    1***

    2007-04-21 14:18:21

  • 2007-04-21 12:09:00
  • 1.她怎么能做会计不是你理的事,帐是怎么做的是你要做的事。
    2.你看看是不是贵公司开有内外两套帐啊(违法的),会不会搞错拉。3.资产负债表和账本是那些项目对不上,是不是有些是抵减科目的,看看有没有重分类调整(往来中的应收、预收,预付,应付。。。)。再看看她的账本是不是没有登完帐就出报表拉(正确不能这样做的啊)。
    4.如果真的搞不定向上级(财务经理,老板。。。)反映下,或是那到会计师事务所叫人家帮你查查原因。

    l***

    2007-04-21 12:09:00

  • 2007-04-21 12:02:45
  •   1。请单位领导对上任会计进行离任审计。
    2。报请领导进行差错更正
    会计差错更正方法的协调 
    --------------------------------------------------------------------------------
    发表时间: 2006-2-24 8:47:00  阅读数:317  收藏
         
    在日常会计核算中,由于各种原因会使记账凭证填制出现差错,以至影响到账簿记录甚至会计报表出现差错。
      会计人员发现会计差错时,应当根据差错的性质,采用适当的更正方法及时予以更正。目前会计差错更正方法的政策依据有三个,第一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第二是《企业会计准则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以下简称《准则》),第三是新《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在《规范》、《准则》、《制度》中都有专门的篇幅对会计差错更正提出要求,说明更正会计差错的重要性。但是对具体会计差错的更正在《规范》中规定的处理方法与《准则》和《制度》的规定却不一致。如何协调是本文要解决的问题。 《规范》第三章第二节第五十一条(五)规定,“已经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在当年内发现填写错误时,可以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内容相同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注明‘注销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同时再用蓝字重新填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注明‘订正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
      如果会计科目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误,也可以将正确数字与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另编一张调整的记账凭证,调增金额用蓝字,调减金额用红字。发现以前年度记账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用蓝字填制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同时在本章第三节第六十二条(二)规定“由于记账凭证错误而使账簿记录发生错误,应当按更正的记账凭证登记账簿。
      ”《规范》指出了由于记账凭证填写错误影响到账簿记录发生错误时应同时更正记账凭证和相应的账簿记录,并要求对于当年内发现的错误与发现以前年度错误应采用不同的更正方法予以更正。当年内发现的错误应采用红字更正法或补充登记法予以更正,至于发现以前年度错误应采用什么方法予以更正,一张蓝字更正凭证能否将各种类型的错误予以更正,《规范》未予明确。
       2001年新修订的《准则》与1998年6月制定的《准则》相比较,除适用范围在原上市公司采用扩大到所有企业采用,增补“企业滥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应当作为重大会计差错予以更正”条款(19条)两点不同外,其他内容完全相同。《制度》第十章第三节会计差错更正部分的内容与新修订《准则》的同一部分内容基本相同,只是在《制度》中明确了重大会计差错的含义及范围。
      对于本期发现的会计差错的处理,《准则》和《制度》都是这样规定的:(1)本期发现的与本期相关的会计差错,应调整本期相关项目。(2)本期发现的与前期相关的非重大会计差错,如影响损益,应直接记入本期净损益,其他相关项目也应作为本期数一并调整;如不影响损益,应调整本期相关项目。
      (3)本期发现的与前期相关的重大会计差错,如影响损益,应将其对损益的影响数调整发现当期的期初留存收益,会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也一并调整;如不影响损益,应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在《准则》和《制度》中都只是规定了会计差错的处理原则,即调整本期相关项目或期初留存收益及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至于如何调整即差错的更正方法则是在《准则》)指南中予以明确的。
       比较上述三项规定,他们的共同点在于都区别了会计差错是属于本年度的差错还是以前年度的差错,并分别用不同的方法进行处理。虽然《准则》和《制度》表述的是以前期,而《规范》表述的是以前年度,但从《准则》指南所列举的例子可以看出以前期指的是以前年度。
      《准则》指南中介绍的会计差错更正方法与《规范》规定的方法相比较却有以下不同点:第一,对于本年度会计差错,《准则》指南中未采用红字更正法和补充登记法予以更正;第二,对以前年度会计差错,《规范》中未区别非重大会计差错与重大会计差错,也未明确更正方法。
      还有一点不明确之处在于,《规范》中对于以前年度会计差错更正方法是否就是《准则》指南中对于本年度会计差错和以前年度非重大会计差错的更正方法,即蓝字反方向更正法?如果是,那么《规范》对以前年度会计差错的更正方法就与《准则》指南对当年度会计差错的更正方法是一致的。
      这又成为他们之间的一个不同点。会计核算是一项具体、细致的工作,每一个步骤都有其存在的道理。虽然蓝字反方向更正法与红字更正法和补充登记法处理的结果一样,但处理的过程却不同。红字更正法和补充登记法是多年来被广泛采用的错账更正方法,笔者认为,这两种错账更正方法最大的优点就在于采用他们更正错误时,仍然保留了科目之间清晰的对应关系,可以再现本来的业务内容,并且为广大会计人员所熟悉和掌握。
      蓝字反方向更正法是对错误凭证中的错误科目采用相反的方向与正确科目互相对应进行更正,这样处理的问题在于,有些业务会出现不正确的对应关系,如《准则》指南例10业务的处理是“固定资产”科目的借方与“管理费用”科目的贷方相对应,实际上“固定资产”科目与“管理费用”科目之间并不存在对应关系,没有对应关系的科目是不能编制会计分录(记账凭证)的。
      有些科目虽然存在对应关系,但是利用这种更正方法处理的结果可能会被误认为是本期发生的某一项业务,如《准则》指南例5业务借记“低值易耗品”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这种对应关系可能会被认为是本期将固定资产转为低值易耗品的业务,实际却是在更正本年度的会计差错。
      如果对应关系正确,科目也没错,只是金额多记,如提现 1000元,误记为 10000元,填制蓝字反方向更正凭证只能是借记“银行存款”9000元,贷记“现金”9000元,这种对应关系是将现金存入银行的业务,实际业务内容完全被曲解了。还有一些差错,比如科目没错,只是金额少计,或者科目和金额都出现错误,就没法用蓝字反方向凭证进行更正。
      因此,本年度会计差错采用《规范》规定的红字更正法和补充登记法进行更正比《准则》指南介绍的方法可行。 对于以前年度非重大会计差错,直接调整本期数,对当期净损益和其他相关项目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但由于前述蓝字反方向更正法存在的不足,《规范》和《准则》指南规定的更正方法都不宜采用,采用红字更正法和补充登记法进行更正是比较好的选择。
      对于以前年度影响损益的重大会计差错,若按《规范》规定的更正方法,填制一张蓝字更正凭证,将无法对受其影响的相关项目进行完整地调整,并且会对本期利润总额、所得税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如针对《准则》指南例12业务(上年度漏记固定资产折旧15万元)分析如下:上年度漏记折旧本来是影响上年度的利润总额、所得税、净利润。
      盈余公积等项目,涉及到的相关科目有“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累计折旧”、“利润分配一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递延税款”等,一张更正凭证根本无法完成对这些相关项目所对应科目影响的调整。若只填一张蓝字更正凭证,将是补提折旧,即借记“管理费用”15万元,贷记“累计折旧”15万元,其结果会使本期利润总额减少15万元,所得税减少4。
      95万元,净利润减少10。05万元,这样反映的结果是不真实的。而且将以前年度差错视同本期发生的业务进行处理,容易导致操纵利润的现象发生。如果按《准则》和《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将会避免此种现象的发生。因为《准则》和《制度》要求调整发现当期的期初留存收益(留存收益包括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公益金,任意盈余公积金和末分配利润),并对相关项目一并调整,对本期利润总额、净利润不会产生影响,达到了如实反映本期经营成果的目的。
      因此,对于以前年度影响损益 的重大会计差错的更正,《准则》和《制度》的规定比《规范》的规定合理、可行。 对于以前年度不影响损益的重大会计差错,如果按《规范》规定的更正方法予以更正会影响本期相关项目的发生额,使本期相关项目的发生额虚增或虚减;若按《准则》和《制度》的规定即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将不会发生此种情况。
      这样既更正了以前年度的错误,也不会影响有关项目的本期发生额。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涉外会计网证实,仅供您参考。 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   (一)当期发生的会计差错    对于当期发生的会计差错,应当调整当期相关项目。对于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现的报告年度的会计差错及以前年度的非重大会计差错,应当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调整事项进行处理。
      对于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现的以前年度的重大会计差错,应当调整以前年度的相关项目。 例:1998年12月31日,甲公司发现一台管理用固定资产本年度漏提折旧,金额为1000元。   甲公司在发现该项会计差错时,应补提固定资产折旧,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1000     贷:累计折旧      1000   (二)以前期间发生的非重大会计差错   发现与以前期间相关的非重大会计差错,应调整发现当期与前期相同的相关项目。
         例:1998年12月31日,甲公司发现1997年度的一台管理用设备少计提折旧,金额为3000元。   这笔折旧相对于折旧费用总额而言,金额不大,所以直接记入本期有关项目。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3000     贷:累计折旧      3000   (三)以前期间发生的重大会计差错   企业发现与以前期间相关的重大会计差错,如果影响损益,应将其对损益的影响数调整发现当期的期初留存收益,会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也应一并调整;如不影响损益,应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
      即调整发现当期资产负债表年初数、利润表和利润分配表上年数相关项目数字。   在编制比较会计报表时,对于比较会计报表期间的重大会计差错,应调整各该期间的净损益和其他相关项目,视同该差错在产生的当期已经更正;对于比较会计报表期间以前的重大会计差错,应调整比较会计报表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利润分配表中的年初未分配利润),会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数字也应一并调整。
         例:1998年12月31日,乙公司发现1997年漏记了一项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150000元,所得税申报中也没有包括这笔费用。此外,1997年适用所得税税率为33%。该公司按净利润的10%、5%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   根据以上资料,乙公司应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1)会计差错的分析   上年少计提折旧费用150000元;多计所得税费用49500元(150000×33%);多计净利润100500元;多计应交税金49500元;多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分别为10050元和5025元。
      假定税法规定允许调整应交所得税。   (2)账务处理   补提折旧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50000     贷:累计折旧       150000   调整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495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49500   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005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500   调整利润分配有关数字   借:盈余公积       15075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5075   滥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   企业滥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及其变更,应当作为重大会计差错进行会计处理。
         [问题]对本期发现的前期重大会计差错中涉及损益调整的事项,是否调整应交所得税、递延税款和所得税费用?   (1)按税法规定,调整事项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在会计处理上应调整应交所得税。   具体来说,①若调整事项涉及损益类项目,当会计制度和税法对涉及的损益类调整事项处理的口径相同时,则应考虑应交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的调整,如销售退回等。
      当会计制度和税法对涉及的损益类调整事项处理的口径不同时,则不应考虑应交所得税的调整,如更正的各种资产减值准备;②若调整事项不涉及损益类项目,但按税法规定可调整应纳税所得的,会计处理上也应调整应交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如实际支付的诉讼赔偿等。   (3)若所得税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同时调整事项涉及时间性差异的调整,则应考虑递延税款和所得税费用的调整。
         【例题】甲公司系国有独资公司,经批准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甲公司对所得税一直采用债务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甲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按净利润的5%计提法定公益金,不计提任意盈余公积。
         假定:   (1)甲公司上述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以及折旧方法均符合税法的规定。   (2)上述会计差错均具有重要性。   要求:   (1)对资料(1)中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处理。   (2)对资料(2)中甲公司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进行的会计变更进行会计处理。
         (3)根据资料(3)中的会计变更,计算B设备2004年应计提的折旧额。   (1)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甲公司对2004年以前的会计资料进行复核,发现以下问题:   ①甲公司自行建造的办公楼已于2003年6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
      甲公司未按规定在6月30日办理竣工决算及结转固定资产手续。2003年6月30日,该“在建工程”科目的账面余额为2000万元。2003年12月31日该“在建工程”科目账面余额为2190万元,其中包括建造该办公楼相关的专门借款在2003年7月至12月期间发生的利息50万元,应计入管理费用的支出140万元。
         该办公楼竣工决算的建造成本为2000万元。甲公司预计该办公楼使用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至2004年1月1日,甲公司尚未办理结转固定资产手续。   ②以400万元的价格于2002年7月1日购入的一套计算机软件,在购入当日将其作为管理费用处理。
      按照甲公司的会计政策,该计算机软件应作为无形资产确认入账,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采用直线法摊销。   ③“其他应收款”账户余额中的600万元未按期结转为费用,其中应确认为2003年营业费用的为400万元、应确认为2002年营业费用的为200万元。
         ④误将2002年12月发生的一笔销售原材料收入1000万元,记入2003年1月的其他业务收入;误将2003年12月发生的一笔销售原材料收入2000万元,记入2004年1月的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2002年的毛利率为20%,2003年的毛利率为25%。
         【答案】   (1)对资料(1)中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处理。   ①结转固定资产并计提2003年下半年应计提折旧的调整   借:固定资产 2000     贷:在建工程  20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0     贷:累计折旧        5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90     贷:在建工程      190   ②无形资产差错的调整   2004年期初无形资产摊销后净值=400-(400/5 ×1。
      5)=280(万元)   借:无形资产    28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80   ③对营业费用差错的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00     贷:其他应收款       600   ④对其他业务核算差错的调整   借:其他业务收入    2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00   其他业务支出     1500   ⑤对差错导致的利润分配影响的调整   借:利润分配—一未分配利润40。
      2     应交税金—一应交所得税19。8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0   借:盈余公积   6。03     贷:利润分配—一未分配利润 6。03   (2)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2004年1月1日,甲公司进行如下会计变更:   ①将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由原来的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变更为账龄分析法。
      2004年以前甲公司一直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按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0。5%计提坏账准备。2004年1月1日变更前的坏账准备账面余额为20万元。   甲公司2003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账龄,以及2004年起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项目   1年以内   1至2年   2至3年   3年以上 2003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   3000万元   500万元   300万元   200万元 2004年起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0%   20%   40%   100%   ②将A设备的折旧方法由年限平均法变更为年数总和法。
      A设备系公司2002年6月购入并投入使用,入账价值为33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300万元。该设备用于公司行政管理。   【答案】   (2)对资料(2)中甲公司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进行的会计变更进行会计处理。   ①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变更   按账龄分析法,2004年1月1日坏账准备余额应为720万元   (3000×10%+500×20%+300×40%+200×100%)   新旧会计政策对2004年度报表期初余额的影响为700万元(720—20)   因会计政策变更产生的累计差异影响数为469万元[700×(1一33%)]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469     递延税款   231     贷:坏账准备        700   借:盈余公积    70。
      35     贷:利润分配—一未分配利润 70。35   ②折旧方法变更的会计处理   按年限平均法,至2004年1月1日已计提的累计折旧为900万元[(3300-300)÷5×(1+1/2)]   按年数总和法,至2004年1月1日应计提的累计折旧1400 万元[(3300-300)×(5/15+4/15×1/2)]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35     递延税款      165     贷:累计折旧        500   借:盈余公积   50。
      25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50。25   (3)2004年7月1日,鉴于更为先进的技术被采用,经董事会决议批准,决定将B设备的使用年限由10年缩短至6年,预计净残值为零,仍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B设备系2002年12月购入,并于当月投入公司管理部门使用,入账价值为10500万元;购入当时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500万元。
         【答案】   (3)根据资料(3)中的会计变更,计算B设备2004年应计提的折旧额   2004年6月30日已计提折旧额=(10500-500)÷10×1。5=1500(万元)   2004年变更后的计提折旧额=(10500-1500)÷(6-1。
      5)×0。5=1000(万元)   2004年应计提折旧额=(10500-500)÷10÷2+1000=1500(万元) 。

    牧***

    2007-04-21 12: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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