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会议上,重新肯定了1963年全国结核病学术会议上制定的抗结核药物治疗5大原则。
(1)早期:因肺结核早期病变可逆,治疗效果最好。
(2)联用:一般治疗应采用2种或2种以上抗结核药物联合应用,可延缓耐药的产生及增加药物的协同作用,达到较理想的治疗效果。
(3)适量:采用既能发挥其有效抗菌作用,而不发生或少发生副作用的适宜剂量。剂量过小,既影响疗效又容易导致耐药性的产生;剂量过大易发生副作用。
(4)规律:化疗成功的关键在于规定的时间内有规律地用药,坚持按规定的化疗方案进行治疗。
(5)全程:病人按规定的治疗方案完成疗程。如短程化疗6个月或9个月,标准化疗1年到1.5年。不能提早停药或随意更换药物。
总之,5大原则可概括为10个字,即早期、联用、适量、规律、全程。按此原则进行,大部分肺结核病人是可以治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