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科目应交税金——预交企业所得税
我想请问一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始预售收入,先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应计提吗?即分录为: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企业所得税 现在我公司的会计账面上是借方余额?平时预缴的时候,是借:应交税金——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到底什么时候开始要计提呢?全部
房地产企业和一般企业不一样,房地产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产品开发周期很长,所以对取得的收入要按楼盘是否完工分为预售收入和销售收入两种,对于很多房地产企业,取得预售收入往往是挂在“预收账款”科目,这在会计上是允许的,但要依照国税发〔2006〕31号文的相关规定及时预缴企业所得税,因此你们公司在取得收入的时候,就要按规定进行计提预缴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同时要按取得的收入计提缴纳营业税和附加。 一般企业所得税是按月预缴的(也有按月的,这看税务机关的规定),所以你需要在规定的期限计提所得税,即在每月的月末或每季度的季度末计提,然后进行预缴。全部
1、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始预售收入时,把预收的房款计入“预收帐款”科目中,并计提上交当月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2、房地产企业的所得税的预提及缴纳 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两种:“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 (1)如果采用定额征收方式,根据税务机关核定的标准,季末按取得的收入计提并上缴企业所得税。 (2)如果采用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根据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按所得率计算企业所得税。我以前所在的房地产公司就是采用此种方式缴纳所得税,月末、季末不预提,年终时在计提缴纳所得税。(请事务所查帐征收)全部
对一般企业来说,应该在每月(季)末预提所得税,然后在次月的15内上缴税款。 由于你那是预交,所以如果在每月(季)末不能及时计提的,你在上缴之前同时计提即可。全部
答: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完善对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办法 2006年03月20日 08:33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为了加强和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详情>>
答:第二个计算正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关于未完工开发产品的税务处理问题中明确:开发企业开...详情>>
答:营业税规定是按取得房款的时候缴纳营业税,也就是取得预收款的时候缴纳营业税,只要企业所得税才有预售收入和销售收入之分,即企业所得税不按预收账款确认收入。 你说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