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药物具有损害胎儿以致堕胎的副作用,所以应该作为妊娠禁忌的药物。根据药物对于胎儿损害程度的不同,一般可分为禁用与慎用两类。禁用的大多是毒性较强,或药性猛烈的药物,如巴豆、牵牛、大戟、斑螫、商陆、麝香、三棱、莪术、水蛭、虻虫等r填用的包括通经去淤、行气破滞,以及辛热等药物,如桃仁、红花、大黄、枳实、附子、干姜、肉桂等。
孕妇禁用药物:蜕(蝉蜕)斑(斑蝥)水蛭及虻虫,乌头附子配天雄 (雄黄);野葛水银并巴豆,牛膝薏仁与蜈蚣;三棱芫花代赭麝(麝香),大戟蝉蜕黄雌雄;牙硝芒硝牡丹桂,槐花牵牛皂角同;半夏南星与通草,瞿麦干姜桃仁通;肉砂十漆蟹爪甲,地胆茅根都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