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满18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汇缴正常,往前推算6个月个人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首次汇缴时间至今达6个月,首次汇缴以资金流水帐记帐日期为准(对我市引进的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可适当放宽公积金连续缴存要求)。 3、能提供本人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有效证明材料。 4、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依照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 6、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7、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1、年满18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汇缴正常,往前推算6个月个人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首次汇缴时间至今达6个月,首次汇缴以资金流水帐记帐日期为准(对我市引进的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可适当放宽公积金连续缴存要求)。 3、能提供本人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有效证明材料。 4、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依照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 6、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7、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