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关于地方财政能否对工会经费全部收支情况进行全面检 查监督问题的答复》(工财字 2005年 86号)文件,《工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款规定: “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接受国家的监督。”国家对工会经费的使用监督,主要表现为: 由政府财政拨给工会用于修建办公和职工活动设施与设备的基本建设费、县级以上工 会离退休人员所需费用以及政府对工会疗养院的财政补贴等,必须接受政府的监督检 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据此,各级地方财政部门对同级工会的检查监督仅限于拨 给工会使用的财政性资金,其余非财政性资金,如:工会经费收支、会费收支、事业 收支、其他支出的预算执行情况,同级财政部门无权检查和监督。因此,参照以上文件内容,同级的行政领导离任审计,是不能审计工会的开支的, 但对于由行政拨付给工会的一些补助或其他款项,工会可以提供这些款项的去向说明。全部
答: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尤其是个别的基层工会,行政领导以单位所有开支必须由他签字为由,要求工会的所有业务也必须由他签字。其实单位行政领导即便是单位法人 ,即便其行政...详情>>
答:精 明 能 干 ,从事行政领导的人的八字 命 格 为 “炎上格”,具有这种命格的人,其八字的特点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丙火或丁火为其日干,2. 出生的季节须为...详情>>
答:一般离任审计时限的确定,因人而异:任职未超过三年的,审计实际任职年限;超过三年的重点审计后三年;组织上有特殊要求且审计手段又能达到的,按要求年限和内容实施审计。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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