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壳上市的持续督导有何要求?
借壳上市的持续督导有何要求?
相比较IPO是主体自身的规范上市而言,借壳上市主要关 注上市公司与标的资产之间的整合效果、产权完善以及控制权 变更后公司治理的规范,因此监管重点更加突出持续督导的 效果。监管机构要求独立财务顾问对借壳上市完成后的上市公司 的持续督导期限自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不少于三个会计年 度,并在各年年报披露之日起15日内出具持续督导意见,向 派出机构报告并公告。
答:第一天没有,以后有详情>>
答:介绍上市和普通IPO都是境外较为常见的上市模式,只是国内A股市场 还没有类似的模式。两者最直接的区别在于介绍上市没有“公开招股” 一环, 所以: (1) IPO...详情>>
答:大盘破了中短线位,五连阴了,接下来 该反弹了!次新股、二线蓝筹股有机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