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为
请问:纯正的不作为与不纯正的不作为有何区别?
1、行为人构成法律专门规定的(实行行为本身)不作为犯,属于纯正的不作为犯。常见的法定专门规定的不作为犯如:(1)遗弃罪;(2)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3)第376条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4)第2款,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5)第380条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6)第381条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7)第404条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8)第429条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9)第440条遗弃武器装备罪;(10)第441条遗失武器装备罪;(11)第444,条遗弃伤病军人罪;(12)第445条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13)其他渎职性犯罪,如私放罪犯、玩忽职守等。
因不作为而构成上述犯罪的是纯正不作为犯。 2、 因不作为而构成其他不属于法律专门规定的不作为犯罪的,如杀人、抢劫、强奸等犯罪的,是不纯正不作为犯。例如甲某将朋友3岁儿童乙某拐带回家收养,在回家途中,将该儿童遗弃在荒树林中,径自离去。三天后,该儿童冻饿致死。
法院认定甲某构成故意杀人罪。甲某以(将所带儿童遗弃不管的)不作为行为,构成了刑法上不属于专门规定的不作为犯罪故意杀人罪(因为故意杀人罪通常是作为才能构成的),属于不纯正的不作为犯。就构成故意杀人罪而言,甲某对儿童弃置不管的行为相对于积极的杀害行为,是一种不作为的(杀人行为)。
之所以这样区分,只是因为提出这样观点的人的自己主观认识,并不是非常重要,你可以看看其他教材,有的根本就没提出来这个观点,你要知道有这个观点就行了,不用非记不可
所犯之罪通常以作为的方式实行,而个案中是以不作为方式成立的该罪就是不纯正的不作为犯。如:弃婴至死,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罪通常以作为方式实行) 所犯之罪通常以不作为的方式实行,而个案中也是以不作为方式成立的该罪就是纯正的不作为犯。如:职务上赋有灭火责任的当班消防员接报后没有灭火
答:刑法理论上一般将不作为犯分为纯正不作为犯与不纯正不作为犯。纯正不作为犯是指凡是法律规定一定的作为义务,单纯地违反此项义务即构成某种犯罪。而不纯正不作为犯是指凡是...详情>>
答:是个问题,呵呵我想差不多的比例吧详情>>
问:上海财大研究生院金融工程招收应届毕业生吗 上海财大研究生院金融工程招收应届毕业生...
答:这个阿拉不太清楚,侬可以到教育网去查查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