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无能的他有没有资格计较她的红杏出墙?
当然有资格计较。婚姻是一种道德契约和法律契约关系,不是生理规则。所谓对“红杏出墙”的计较与追究,实质上是一种道德和法律契约的追究。从道德和法律意义上说,一个女人对性无能的丈夫,如果感到对方无法满足自己的生理要求,那么,从道德和法律的角度,正当的程序应当是选择先同丈夫解除婚姻关系,然后再去同其他男子发生性关系,而选择既不同丈夫离婚又去同其他男子发生性关系,则显然是违反道德和法律的行为。因此,她只要不同自己的丈夫离婚,丈夫就仍具有追究她“红杏出墙”的合法权利,并且这种权利受到法律保护。
这种情况丈夫没资格指责妻子,妻子没提出跟他离婚就算不错了。
不能给她的,又怎么去计较,她又不是爱上了别人,可能她只是想要缓解一下自己,对你依然是好的呀,是吗
有.
有资格计较她的红杏出墙,因为她是你的妻子。
既然是婚姻,两个人就都有责任对对方负责。 老公有问题,他老婆应该帮助治疗,而不是去寻找只属于她自己的那份快乐。 老公有权利,他有责任。
有让这个女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权力,别挑战男人的忍耐力,否则。。
应该是有资格的
性爱,是人的本能,既然你不能给予,又怎能阻止人家去追求呢。
红杏出墙是不合法,也是不敬情理的. 俗话说,千年修的共枕眠. 珍惜相识的一段情感,哪怕分手,也不要伤害对方.
不说爱她不爱,生理上的要求到底能不能让一个人没有了底线,这才是重点 (个人意见,如有雷同,实属巧合)
当然有权力,是自己的老婆 不过他也应该为她考虑一下,爱她应该选择离婚
有
不是资格是权力
话不能这么说,如果他们已经结婚,虽然他性无能,但他是法定丈夫,有权对妻子的红杏出墙提出处理意见.当然,无性的婚姻是痛苦的,他应该明智,理解妻子的痛苦,为了她的幸福,离开她.
没有.
没有 人虽然是有社会性的,但是本身其自然性也是很难被抹掉的 人有正常的生理需求的 尤其是三四十岁的女人 且不论两人的感情如何,很客观的说一句,那个女人只是红杏出墙没有要求离婚已经说明她是个很重感情的人,现在法律都有因为丈夫性无能且无其他问题的案例而女方离婚申请获得批准的了. 当然如果双方感情很深,不妨采用一些辅助工作来满足女方的要求
答:不要! 破镜永远不可能修补的没有裂痕!有第一次就一定会有第二次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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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还是到医院检查治疗的好 这里回答不了专业问题 不要担心不要怕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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