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会计凭证,是指以虚假经济业务或者资金往来为前提,编制虚假的会计凭证的行为。主要表现有: (1)伪造根本不存在的经济事项的原始凭证; (2)以存在的会计经济事项为基础,用夸大、缩小或隐匿事实的手法进行伪造原始凭证,如制作假发货票、假收据、假工资表等假的原始凭证; (3)由于会计人员审核不严或玩忽职守、丧失原则,以伪造的原始凭证为基础,填制记帐凭证,如根据假发票凭空编制记帐凭证的行为等;全部
对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予以通报,对单位处5000-10W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000-5W以下的罚款。国家工作人员,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会计人员,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事情大了!全部
答:看具体情形。授意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详情>>
答:上级主管单位,直至和纠正无效,只能向上级部门报告。详情>>
答:(一)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特征 伪造会计凭证的行为,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或者资金往来为前提,编造虚假的会计凭证的行为...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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