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凭证又称记账凭单,或资产负债表凭单,是会计人员根据审查正确性的原始凭证按照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加以归类,并据以确认会计分录后所填制的会计凭证。它是注册账簿的必要依据。在实际工作中,为了便于注册账簿,必须将来自有所不同的单位、种类多样、数量可观、格式大小不一的原始凭证加以归类、整理,填制具备统一格式的记账凭证,确认会计分录并将涉及的原始凭证附在记账凭证后面。
审查的主要内容是:
1.审查否按已审查正确性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记录的内容与附有原始凭证否一致,金额否大于;附有原始凭证的张数否与记账凭证所列附件张数吻合。
2.审查记账凭证所列会计科目(还包括一级科目、明细科目)、应借、应贷方向和金额否准确;借贷双方的金额否均衡;明细科目金额之和与适当的总账科目的金额否大于。
3.审查记账凭证概要否填上确切,日期、凭证编号、附件张数以及有关人员签章等各个项目填上否齐全。若找到记账凭证的填制有差错或者填列不原始、签章不齐全,应查明原因,责令更正、补足或重填。只有经济审查正确性的记账凭证,才能据以注册账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