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题经济法
甲乙两厂均为空调生产厂家,甲厂生产的空调的综合性能步入乙厂所生产的同类产品,但甲厂生产的产品中某一次要性能噪音略低于乙厂产品。于是,甲厂为其产品做宣传广告时,将甲厂的产品与乙厂的产品进行对比,标示夸大两种空调震动效果的画面,并配上以下广告词:“用乙厂研制的空调吵死人,用甲厂新生产的空调真好啊”受此影响,一向销路很好的乙厂空调造成积压,损失近20万元,于是,乙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在本案中,甲厂的行为性质是什么?法院应如何处理此案?
答:1.甲乙双方达成的改变标的物的协议是否有效,其造成的后果是什么? 甲乙双方达成的改变标的物的协议对甲乙双方是有效的,因为这是双方当事对合同标的物进行变更的真实意...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