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宝宝办理入户手续需要什么证?
给宝宝办理入户手续需要什么证件
一是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二是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三是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四是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而超过一个月申报,则要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具体申请受理的地方,就是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
初生宝宝办证件要带好以下证件。一是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二是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三是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四是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而超过一个月申报,则要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具体申请受理的地方,就是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
况一:有出生证婴儿入户登记 据了解,《户籍管理条例》明确指出,1998年7月22日以后出生的婴儿,办理正常的婴儿报出生落户手续,实行婴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政策。办理时需核验《准生证》和《出生医学证明》。 对居民要求办理的7周岁以下的非婚生育、计划外生育的婴儿落户,居民需准备个人书面申请、居(职、村)委会证明以及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经责任区民警调查核实后,写出书面调查报告,填表报所长审批后,户籍内勤办理落户手续。 情况二:遗失出生证孩子入户 鉴于入户要求提供孩子出生证,遗失出生证的家长需及时为孩子补办出生证。 据悉,天津市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一律由原分娩机构的辖区妇幼保健机构负责。
对在原分娩机构须在系统中建档或者提供了原分娩机构开具的书面证明的,由本人或家属携带相关资料到该分娩机构辖区的妇幼保健机构办理补发手续。 情况三:无出生证领养孩子入户 关于领养孩子入户登记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满足领养条件的市民需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因此,按照王先生现所述状况,王先生需在取得民政局办理的领养证明后,到公安办理即可。
答:你好,应该给宝宝上户口的话你就要准备,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宝宝的出生证明就可以了的。你也可以去当地的咨询一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