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3]16号文件规定:三、关于营业额的问题(十二)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应按照“服务业”缴纳营业税,税率为5%。发票按全额填开。全部
答: 个人劳务费发票可到所在地主管地税分局代开。营业税按“服务业”缴纳,税率为5%,每月取得收入不超过2000元的,免征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按“劳务报酬所得”缴...详情>>
答:代开地税的发票,请提交以下资料办理:1.《代开发票申请表》;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验原件,个人不需提供);3.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代办代开发票业务,需...详情>>
答:营业税:9300*5%=465城建税:465*7%=32.55教育费附加:465*3%=13.95地方教育附加:465*1%=4.65个人所得税,采取附征的办法...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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