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没有强制户口迁移的权利,不迁完全可以,但在校办理相关手续,有用到派出所等证明时,有点麻烦,要回户籍所在地开具证明。呵
学校没有强制户口迁移的权利,不迁完全可以,但在校办理相关手续,有用到派出所等证明时,有点麻烦,要回户籍所在地开具证明。呵收起
1. 期房指房地产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为止,所出售的商品房。习惯上把在建的、尚未完成、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购买期房时应签商品房预售合同。期房在港澳地区称做为买楼花,这是当前房地产开发商普遍采用的一种房屋销售方式。购买期房也就是购房者购买尚处于建造之中的房地产项目。 2. 现房比期房好卖很多,这是玩房地产的人的共同印象。无论怎么选,现房都是拿来就用,风险和周期都远远优于期房,可控性要远远优于期房。频繁的加息也让买房的人更关注现房。期房和现房的称谓,实际上是根据楼盘建设和销售的不同时段来划分的,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期房都会转化为现房的。 3. 期房具有几点优点。先期预购,户型、位置利于选择。由于订的是未竣工的房屋,销售工作刚刚开始,开发项目的房型都有,朝向好的户型也在其中,购房者有了比较大的选择余地。价格能给予较大的优惠,一般为5%到10%,甚至更多。付款轻松,随施工进度付款,有一次和分次的付款方式,优惠也不一样。
楼主必须是先签订了一个合同的吧,就是你们的购房的一个合同的,这个合同实际上不需要楼主自己写的,房产局可以买的呢,在里面填好你们的约定的。比如怎么付款,分几次付款,一般都是签了买卖合同首付给他3成,然后去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过户当日付6成,等你拿到产证后给他最后的1成。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要签字的,如一方不去的话要去公证处作委托的!一次性付款就是在时间上比贷款要快1个月,其他无分别,总的时间是,签好合同当天就可以去过户(带齐资料),过户好后20个工作日拿到新的产证,其他再交接一下水电费就可以了。
预约评估 →1个工作日→ 签借款合同 → 银行审批3-5个工作日→签订担保合同、房管局过户立契 →5个工作日→ 领新房产证 →3个工作日→银行放款→归档7-15个工作日→房管局做抵押 →8个工作日→ 领他项权利证 →1个工作日→ 到银行领新房本
需要签订意向合同,支付定金,正式过户抵押,放贷物业交割交房!
你提前跟银行预约好,把抵押还清了,银行股就会撤销抵押。提前还贷要根据银行来,一般1-3年内提前还贷要付违约金,大概2万左右。每个银行的时间不一样。你的提前确定下
一般二手房交易需要交纳的税费:<br/>一、 买房人应缴纳税费:<br/>1、 契税:房款的1.5% (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br/>2、 印花税:房款的0.05% <br/>3、 交易费:3元/平方米<br/>4、 测绘费:1.36元/平方米 <br/>5、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br/>二、 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br/>1、 印花税:房款的0.05% <br/>2、 交易费:3元/平方米<br/>3、 营业税:全额的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br/>4、 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是二手房买卖么?主要几点写清楚:买卖双方姓名身份证号码,物业地址,成交价格,定金,付款方式和日期,交房时间,税费支付,违约责任,户口问题,所留物品及物业押金。主要就这些。
首先对房子做评估!确定你这边的贷款额度,然后去银行面签!给业主付首付,再去房地局过户,过完户之后等受理单出来银行才会给业主放款!等证出来的时候就直接在银行做了抵押!
如果您想安全交易的话,找个中间方,或者是在房管局网签时,你选择资金监管,这样等你房产证拿到手之后房主才能拿到全款,如果中间出现特殊意外情况,您的房款一直在监管账户上,您不会有损失
首先要看房产证的取得日期。如果够5年,你就交纳契税2%(各省标准不同,你可以到房产局问一下)印花税万分之五,个人所得税1%(如果是卖方唯一住房可以免交),登记费80元,测绘费每平方米1.36元,房改房交易手续费每平方米3元(买卖双方各1.5元),评估费。如果不够5年,你除交纳上述费用外,还需要交纳营业税5%。以上费用的基数是房屋的价格也就是评估部门出具的房屋评估价格,不是我们协商的价格,你改不改价格是无所谓的。如果你们那里不需要评估就可以交纳税费,你的协议可以改的。
项 目 费 率交税估算价与托管价取高值计税1.契税购买唯一 一套住宅:面积﹤90m2计税价*1% / 面积≧90m2﹤144 m2计税价*1.5%/ 面积≧144 m2计税价*3%购买不是唯一一套住宅,不论面积大小全部按照:计税价*3%2.营业税契税**未满5年面积≧144m2 计税价*5.6% 契税**满5年面积≧144m2 (计税价—原购入价)*5.6%契税**未满5年面积
这个根据您购买的房子大小是有关系的!但是一般购房首都均为30%!但是要看开发商,和您本人在银行的信贷记录!如果您在某行有过非常正常的信贷记录〔车贷、信用卡〕,银行会定制您为优质客户!再加上您购买的房子是小平米房子〔国家规定为96平米以下为小户型〕您也首付20%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恰相反,如果您不能被认定为优质客户的话〔没有不良记录,但是被催交过贷款〕,并且您购买的是非普通住房〔国家规定为143平米以上的大户型〕,则您的首付将有可能被加至40%!给开发商交时,能少交则少交!
多大的房子呢?90平米以下的房子营业税5.6%契税2%综合税1.88�-144平米的房子营业税5.6%契税2%综合税1.884平米以上的房子营业税5.6%契税4%综合税1.88%另外,还有6面积的土地交易费。按揭您要准备的就是身份证、结婚证、无房证明(有房就不用开)、收入证明、银行流水户口本等,建议您最好是交给中介办理。这样可以保证您贷款资金的安全。
租客在同样的房屋买卖价格下有优先购买权.租客不买一般情况下也不会出书面的证明.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你和房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可和租客变更租赁合同,将出租方变更成你的名字,如果租客同意在变更后的租赁合同上签字,就说明他放弃了优先购买权.如果租客同意拿违约金后搬家,可签一份中止租赁协议,把中止原因和违约金数额写清,租客在中止租赁协议上签字就OK了.
1.由于作过公证,所以你们的合同是有效的. 2.诉讼期为两年,但是应从你们知道的那一天算起,所以仍在诉讼期内. 3,应该告买主,因为到目前为止他还是该房的产权人. 补充回答:是从产权征下来开始算.你应该告其继续履行合同,应为你购买的实际是房子的产权,他有义务协助过户.
所谓资金监管,就是找买卖双方之外的第三方来监管买卖资金,这个第三方可以是银行,也可以是中介。如果是中介的话,对保证资金安全是可以做到的,当然前提是这个中介是诚信的,值得依赖的,因此需要选择信誉中介。另外还要看你们的买卖合同及贷款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建议这个存折交由卖方保管,因为卖方才是真的拿不走贷款的。 如果要保证资金的彻底安全,建议还是通过银行来做资金监管,即在监管银行开设一个监管帐户,同时与银行约定,要买卖双方及中介方共同到场办理手续才能提取资金。 从你说的情况上有一点没有看明白:贷款银行是工行,贷款是放在工行存折上,可是资金监管银行又是浦发,不知道浦发如何来做监管?
如果租客想要买此房子的话,租客享有优先权,如果租客不想买此房子的话,他不享有优先权。 你明明知道此房屋 ?∽獬鍪?不知道当时买房子的时候有没有和租客有过协议? 如果没有的话 租期不到 而且租客不搬走的话 你是不能入住的。 对你来说,在知情的情况下,主动提出赔偿租客违约金(剩下的房租另外给),确实属于善意第三人。
如果你收取了定金,又不想退给买方,又想良心舒服一点,那么你可以补充合同条款,将房款交纳时间约定完善,再给买方一次机会,时间一到他没交清全款,你就可以安心扣下他的定金了;如果你没收取定金,或是定金交在中介手里,那么你可以咨询一下律师,看合同是否有效,大部分中介是没有资质,在中介签的合同通常是无效的.
对于这套房子而言,这份合同无效。 但单从这份合同而言,合同有效,如果你老公违约的话,那么要担负相应的违约责任。
据我个人的经验来看,如果你还满意这套房子地话,你就这么耗着,因为既然合同都做了首付也较了,那么贷款手续也做了的话,其他不是你个人的问题了,放不放款是银行和KFS之间的问题,你就安心等吧,你看看你的合同中是否有这项说明,我们这里都有的,只要我把手续昨完,放不放款不是我的责任。你明白了吗?
最简单的方法是带上房产证上当地房管局查档,一查就知道你房屋的现状是正常还是查封。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一般没有业主本人签订的委托书的情况下是无效的,你可以试试看向他母亲拿回定金。
首先你购房如果只要是房款收据的话,卖方应该会给你开的,但不会是正规收据,因为卖方也没有资格开,但如果要发票的话,那么卖方也开不出来,楼上说的想避税是没有道理的,因为所有的税费是由买方也就是你来承担的,卖方应该配合,你先发一个履行合同通知书,然后如果对方不配合你过户的话,那么你可以起诉,要求拿回定金,并赔付一倍的额度。现在如果你说你不买的话,那么是你违约在先。
1.‘现在市场价我那个房子新房估计也就是27万’根据你这句话,你的房子应该不低于27万,房子属于特殊商品具有唯一性,你的地角楼层是不可以复制的,因为不了解你实际情况,所以按常理判断你应该不低于27万。 2.“可以省去我先还清银行贷款,然后购房者再去银行重新贷款这道程序吗?”这是不可以的,如需贷款需要重新审核。 3.“我准备重新买个房子,到时候房产证想加女朋友名字,但是给她30%产权。”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始就需要签上你两个人的名字,一定要注意先后顺序,70%的人前,不可签反。这样办理产权就是两个产权证,且产权证上会注明共有人,具体30%产权不太清楚建议咨询当地房产管理中心。 4.“如果不行,我该选择如何付款好。”程序应该是买卖双方先签订购房合同缴纳定金,然后你来申请你的贷款提前还款,结清贷款,注销抵押之后就可以给买方申请贷款,同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您好,如果您与对方所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则双方应该按合同约定严格履行。如卖方不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则您可以合同约定为理由,以诉讼方式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院可依法判决对方履行过户义务。届时您可以以法院生效判决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单方直接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具体情况可咨询房产百事通法律咨询热线:400-606-6969(每周五上午9点—12点)
如果你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当初给了中介明确清晰的指向,那么你不需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中介方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给出了错误的指向,那么你需要承担全部的责任. 照目前的情形看,很可能你与中介方都没有足够的证据,那么法院可能会判决你们双方各承担50%的责任.退房并返还房款,承担购房人的损失.
同等条件下租户确实有优先购买权. 其实你们的处理并不是很妥当, 还请个律师重新签订一份合同.甚至把租客不搬致使交易不成功的责任也揽到自己身上了...... 业主将房子卖给你们,告知租户是他的义务,而不是买方的义务.租户要求优先购买,你们可以业主违约为由,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双倍赔偿定金.这是法律允许并支持的.并且这一招会让业主权衡利弊从而促成交易.也使你们由被动变为主动. 现在签订了新的合同,而合同中又有因业主未告知租户,由你们自行与租户协商的条款,如果通过法院判决,对你们是非常不利的. 我个人是想不出什么更好的办法去协商解决此事,建议你们找那些社会关系比较多,也比较擅于处理复杂关系的人想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