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期间患者垫付款为自付比例和纯自费项目部分,当垫付款不足时病房通知家属到住院处补交自负部分费用。病人交纳自负部分(住院押金)包括:①起付标准金额②超起付标准比例的自负金额③清单中标有“#”的增负项目金额(除①②自费金额以外,再增加5%~15%比例不等的自费金额)。“#” 增负金额包括:免疫药(5%)、免疫治疗项(5%)、检查费(CT10%、ECT10%、核磁10%、彩超5%)、治疗费(放疗加速器5%、X刀15%、氩氮刀15%)、材料费(在清单中无标记,根据其总计累计费用金额大小增负15%~30%,一次住院超4万元以上部分均自费)、全血(25%~35%)、成分血(15%~25%)等。④清单中标“☆”为纯自费项目金额⑤医保床位费报销18.5元超出部分的床位费自费,⑥超出保险总额度的金额。⑦非医保适应症药品及其它超医保支付范围以外等情况均自费。
以上是其他省市的报销标准,以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