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教育经费的会计处理
我单位属于金融企业,上月单位内部组织网点营业人员到本单位进行新业务培训学习,请问网点人员因培训产生的餐票、住宿票可否做为职工教育经费科目报销?
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发改委、税务总局等11个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2006]317号),进一步明确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列支与使用,即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 1、上岗和转岗培训; 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 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参照上面文件规定,网点人员因培训产生的餐票、住宿票不能做为职工教育经费科目核算。
网点人员因培训产生的餐票、住宿票不可做为职工教育经费科目报销。 新业务培训费用可以计入职工教育经费,餐费计入招待费,金额不大可以和住宿一起计入差旅费。
答:职工在外地培训所发生的住宿费、车船费,和发生的培训费一样在企业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按现行政策规定,企业可以在成本费用中,按工资总额1.5%的比例提取...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