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产权与使用权(俗称小产权)的问题
现在房产市场上出售的商品房一般都是产权房,即有房产证,房产权属个人.但也有一些无产权证的房子在售,开发商称是地方政府无偿取得该土地使用权,没有交纳出让金,因此个人买些类房子是没有产权的,只有使用权,但是也可以转让,当然价格是相对便宜的. 不知道这种房子的买卖或转让是否合法,如现在购了此房,将来想要卖掉怎么办理?且听说这种房子好像属于公房,要交租金,但是售楼小姐只说收物业费,却没有说要收租金. 另外开发商称这种房子虽然没有产权证,但另有证件证明房屋居住权的,好像是跟产权证颜色有所差别,不知道是不是?
注意: 这种房产根本不属于什么“使用权”,而是国家根本不承认的所谓的“乡产权”,有些属于开发商五证不全、有些属于乡、村政府或某单位未经批准而擅自建设的住宅。 其产权根本不为国家所承认,转让时国家也不保护这种房屋交易行为。 尽可能不买为妙。
注意: 这种房产根本不属于什么“使用权”,而是国家根本不承认的所谓的“乡产权”,有些属于开发商五证不全、有些属于乡、村政府或某单位未经批准而擅自建设的住宅。 其产权根本不为国家所承认,转让时国家也不保护这种房屋交易行为。 尽可能不买为妙。收起
1.主要是看下合同里的内容是否和你当初签定时的一致,有无改动! 2.看下开发商是否盖章了 3.看下合同是否办理了合同备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