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问题
劳务合同中,能否规定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报酬一方在劳务报酬之外另行支付?比方约定:本合同劳务报酬为税后额,所得税由支付报酬方另行向税务机关支付。
严格说,由于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收入征收的税种,所以单位只是代收代缴的,理论上这样的劳务合同是不合法的 不过现实中,看看那些明星,挣了那么多钱,还要签约为税后额,所以这样的劳务合同还是有不少的,只要财务的账目处置的符合税法精神,这样的合同也是可以执行的,合同定的,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不少缴纳税款,一般是不予追究的
可以啊,你签定劳务合同时,可按含税和不含税签,含税就是个人所得税归你缴纳。不含税就是个人所得税归对方缴纳,而对方按代扣代缴给你们办理。
答:应该是这样的,建议可以去劳动局问问比较好,每个地方都是不一样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