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项负数发票有认证期限吗?
我们公司06年11月开的正数发票,对方已认证抵扣,因为金额错误问题,对方到税务局开了《申请单》,我们于07年1月开了红字票 但红字票一直都没有给对方,昨天对方公司打来电话,让我们把07年1月开的红字票作废,重新开红字票 请问,这种情况我们怎么处理? 重要的是,07年1月开出的红字发票现在还能交给对方,去做抵扣吗? 红字发票的认证有没有期限这么一说? 谢谢各位了全部
答:将原普通发票退回供货单位,由其红冲后重新开具正确的普通发票。不需要到税务局去开红字申请单。详情>>
答:可以凭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填写第21栏,也要用收到的红字发票做帐务处理。详情>>
答: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