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处理买房迁户口须持有所购房子产权证明(已过户); 所购房子用处为住所(实践寓居),房子产权类别有必要为私有; 请求人是房子产权一切人,国内常住户口居民,住所所在地履行非农业户口; 在房子所在地接连交纳社会保险必定期限以上的市外人员; 各省市的其他要求(不同区域迁户口的条件有不同)。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请求; 2、迁入地派出所赞同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请求;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请求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在理迁出并开迁户证; 8、持迁户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请求处理买房迁户口须持有所购房子产权证明(已过户); 所购房子用处为住所(实践寓居),房子产权类别有必要为私有; 请求人是房子产权一切人,国内常住户口居民,住所所在地履行非农业户口; 在房子所在地接连交纳社会保险必定期限以上的市外人员; 各省市的其他要求(不同区域迁户口的条件有不同)。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请求; 2、迁入地派出所赞同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请求;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请求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在理迁出并开迁户证; 8、持迁户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收起
最好是能让新单位给您缴住房公积金, 然后把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给转过来, 否则到退休时手续都不知道到哪里去办理。 单位不缴可以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指导。 第二章 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应当设立由人民政府负责人和财政、建设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以及工会代表、专家组成的住房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 第九条 住房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第十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应当按照精减、效能的原则,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 县(市)原则上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确需设立的,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委托住房委员会指定的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第三章 缴 存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六章 罚 则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举个例子,你工资10000元(不是你实发的工资,单位给你照工资表的工资,三险一金的扣缴基数),那么住房公积金是你工资的8%,你个人要缴纳800元,单位要缴纳800元,你公积金应该是每个月1600元,你们所在区域内的上年平均工资公布的数据,比如公布的是人均工资是1500元/月,那么的缴纳的公积金不是以上的算法了,只能以3倍来提取,1500*3=4500元,然后你每个月有4500*16=450+270=720元,不知道你是否理解了。
你要贷63的话只能做商业贷款,你可以把公积金提出来做商贷,具体贷款的年代要看你的还款能力,一般10000的月还是68.83元你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计算一下 商贷的费用都差不多 利息是5.58-5.85%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有明确规定的,与户口无关。建议向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投诉。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六章 罚 则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这种贷款其实是用一天算一天利息的, 打个比方,5年以内的月利息是千分之3。45 那么一万块钱一个月的利息就是1万乘以3。45=34。5元, 一天也就是34。5/30大约1。1元一天, 提前还款的话就剩余的本金就不用再给利息了。
除了去公积金管理办公室查询外,还可以在公积金管理办公室网上查询,很简单。
等你的产权证办下来一个月或是一年后你就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以后就是每年提取一次
现在银行贷款一般是执行基准利率下浮10%,你的贷款已下来了,还了贷款以后再贷款应该还是执行下浮的利率,如果你同时贷两套房子,第二套的利率是要上浮的,也就是执行基准利率. 公积金利率大概是3点多,最近长了我记不清了,这个到公积金取个贷款宣传单就知道了. 当然可以贷啊,第一套你就应该用公积金的,利率比商贷的低很多.
你当时工资中是否有扣除呢? 现在确实是有一些单位没有按照规定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 你所说的还是有这个可能的。
企业是否给职工上公积金由企业自行决定,国家没有规定.
1.住房公积金,是专款专用的. 如果购买房子想提取公积金里的存储余额,必须是你拿着买卖合同或购房合同去提. 那样的话,你只能先办理商业贷款,之后在拿着你买房的那些证明,去提公积金,提前还贷. 2.商业贷款的额度,是根据购买房子的价格,还款能力决定的! 你要开出的收入证明是月还款的2倍以上.收入证明超过1万的要有纳税证, 3.必须是在是买到房子之后,才能提公积金! 比如你现在的情况,买一个100万的新房子,月收入过万,想贷70,80万,那是没有一点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