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是可以办理抵押贷款的。具体办理的程序是: 1、 购房者(借款人)到房地产经纪公司,办理贷款委托手续,并交纳代理手续费. 2、 提交客户申请资料; 3、 到指定房地产评估所对房屋进行评估; 4、 到保险公司交纳保险金; 5、 银行对手续进行初审; 6、 签购房抵押贷款合同; 7、 到公证处办理合同公证; 8、 在贷款行存入首期购房款; 9、 过理房屋过户手续; 10、 办理抵押登记; 11、 银行审批后放款。
当年你们私自签定的买卖合同没有法律效益,是无效合同。 国家明文规定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禁止买卖的,其买卖行为无效。 现在应该是买方着急,他不出钱就别办呗,你都拿了房款了还着什么急。 买方起诉也对买方不利,法院会判买卖合同无效,卖房反还房款,买房反还房屋并向卖方支付房租。这样买方岂不是很惨,卖方收了房租房产还升值了。 买方最愚蠢的做法就是起诉 卖方最阴险的做法也是起诉
你所说的状况是对方还未取得该房屋的产权证,应该属“期房”, 很多地区政策已规定“期房”限制买卖。 虽不受国家法律保护,但在实际操作中也未尝不可进行买卖。 首先你要知道对方的产证为什么没有。是一手买入的吗? 开发商的大产证有了没有?什么时候可以取得产证。 对方有没有银行抵押贷款或其它限制状况。 付款方面我觉得只应该支付部分定金, 待对方产证办出之后再付房款。 还有我不明白你们所说的“房产过户之前的手续单子”是什么? 是谁过户的手续单? 取得产权证后办理步骤: 一、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支付一定比例的房价款。 二、双方填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并签署 三、填写《房地产销售统一发票代开申请书》 四、填写《契税纳税申报表》,买家签署 五、双方至交易中心办理“买卖转移登记”取得交易中心的“收件收据”即受理单 六、取得产权证,付清剩余房款
没有产权证的房子最好不要买,尤其是现在二手房交易政策不明朗,一旦税费增加卖家肯定不愿意多交这部分钱,真这样的话会很麻烦。
营业税按照房产证下发时间起算。 如果可能最好还是办理比较好,或者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因为现在据说政府要对拖延办理产权证的政府部门、开发商以及业主予以相应的惩罚。
1、转赠孩子,契税印花税还是要缴纳的; 2、继承不需要缴税,遗产税目前还没有开征; 3、房产证可以写一家三口,出手时也需要三方签字; 4、婚前财产公证可以只让自己的孩子拥有房产的处分权
我的理解是 物业管理企业接受业主的委托对房屋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和想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业主是所有人 物业的所有权是不可能属于物业公司的
产权证虽然没有拿到,但手里有原来的购房合同或在房地产交易部门有登记就受法律保护。由于是按揭买的,登记部门肯定有备案的,银行也有备案,可以去复印。
这一地区争相、楼层为中间层的,每平米单价一般在7000到7300元左右。
对,房产买卖国家明确规定是要办理过户手续的,而且如果原单位已经明确规定该房产不可以上市出售,买受人在明知道的情况下依旧购买的,则购买行为无效。 问题的关键还不在于没有过户,而是因为房屋买卖合同根本就是无效合同,则交易行为自始无效。就好比两个10岁小孩子宣布结婚的婚姻行为是无效的一样。
中国经济时报:什么样的房地产利益集团不可耻 -------------------------------------------------------------------------------- 2005年10月14日11:58 中国经济时报 文/郭之纯 著名房地产大鳄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近日撰文,对开发商遭受社会一致声讨的现状表示极大不满。他援引马克思《资本论》里所写的“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这句话为论据,认为开发商争取自己的利益既不是可耻的事情,也不是错误的,并由此推及“利益集团”一词,称该词不应成为贬义词,表示“坚决反对用开发商是个利益集团作为批评的理由和原因”。 单从字面上分析,任老板说的或许确实符合逻辑。“无利不起早”,人为自己的利益谋划确实是正当的事情。但是,利益不可耻,并不能推导出所有的“利益集团”都同样不可耻——“君子爱财”固然没错,而关键还在于要“取之有道”。正如人们单纯谋生不可耻,但若以欺骗抢劫偷盗等方式谋生就很可耻一样。现在的房地产商人也即被人们诟病的“房产利益集团”,追逐利益时遵循的又是怎样的一种“道”呢? 许多信息已经证明,当前的房地产“利益集团”中,并不是只有房地产商人这一个角色,绝大多数的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也基本上不是房地产商人的独角戏——许多房地产商人为了追逐利益,不仅勾结了权贵,而且诱奸了学术。他们因为在GDP方面的巨大贡献成为某些地方官员的座上宾,也诱使一些专家积极投靠,摇旗鼓噪,几乎成为“售楼小姐”。可以说,在当前的房地产“利益集团”中,普遍有着权、学、商这三种角色。 当然,如果单纯只是这样,还仍然不能被称作“可耻”。问题的关键是,在权、学、商合谋的态势下,这个房地产“利益集团”的利益冲动已经极大的膨胀,推起了一波又一波的房价上涨潮。近些年来,由于房地产价格不断蹿升,许多购房者,已经几乎要终生为一套房子打工——更有些人,即便终生打工也已经无法买得起一套稍微像样的房子。而即便如此,他们却基本上没有什么抗争的机会,甚至连话语权也没有,如同被置于刀俎上的鱼肉,只能忍受宰割——这样的局面,当然已经失去了道德上的合理性。此时,人们认为这样的房地产利益集团可耻,或许还是远远不够的! 北大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周其仁教授近日撰文,对“房价问题其实是个政治问题”作了充分的论述。若从周其仁教授的逻辑出发,当前的房地产“利益集团”不仅有可耻的成分,甚至还是可怕的——因为这个“利益集团”的利益满足,竟然是以公众不良情绪的积蓄乃至社会公平的流失为代价。对这种不独要挟经济,甚至还破坏政治稳定的“利益集团”,人们又怎能不提起警惕,一致声讨! 所以,虽不能说所有的利益集团都可耻,但也决不是所有的利益集团都不可耻。很多事实表明,当前社会中,可耻的利益集团实在是太多太多,并且不只有房地产领域有所体现。如10月13日媒体上的另一则重磅新闻——药品第17次降价政策遭遇“肠梗阻”,仔细分析之下,其原因也在于此:阻碍药品降价的罪魁祸首,当然是那些大大小小的“医药利益集团”。可以说,既得利益者任志强老板以争取利益正当性推导出“利益集团”不可耻,其实是在偷换概念,愚弄公众,无视常识。 有人曾总结道,当今社会有一道独特的“景观”:专家现身售楼现场,摇唇鼓舌,越来越像商人;同时商人现身讲坛,著书立说,越来越像专家。该事件,似是对这一总结的生动注脚,可以说,这一事件,让人们看到了“利益集团”打着学术幌子“无赖化”的程度——所以,不仅不是“不可耻”,而且是太可耻。
中国经济时报:什么样的房地产利益集团不可耻 -------------------------------------------------------------------------------- 2005年10月14日11:58 中国经济时报 文/郭之纯 著名房地产大鳄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近日撰文,对开发商遭受社会一致声讨的现状表示极大不满。他援引马克思《资本论》里所写的“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这句话为论据,认为开发商争取自己的利益既不是可耻的事情,也不是错误的,并由此推及“利益集团”一词,称该词不应成为贬义词,表示“坚决反对用开发商是个利益集团作为批评的理由和原因”。 单从字面上分析,任老板说的或许确实符合逻辑。“无利不起早”,人为自己的利益谋划确实是正当的事情。但是,利益不可耻,并不能推导出所有的“利益集团”都同样不可耻——“君子爱财”固然没错,而关键还在于要“取之有道”。正如人们单纯谋生不可耻,但若以欺骗抢劫偷盗等方式谋生就很可耻一样。现在的房地产商人也即被人们诟病的“房产利益集团”,追逐利益时遵循的又是怎样的一种“道”呢? 许多信息已经证明,当前的房地产“利益集团”中,并不是只有房地产商人这一个角色,绝大多数的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也基本上不是房地产商人的独角戏——许多房地产商人为了追逐利益,不仅勾结了权贵,而且诱奸了学术。他们因为在GDP方面的巨大贡献成为某些地方官员的座上宾,也诱使一些专家积极投靠,摇旗鼓噪,几乎成为“售楼小姐”。可以说,在当前的房地产“利益集团”中,普遍有着权、学、商这三种角色。 当然,如果单纯只是这样,还仍然不能被称作“可耻”。问题的关键是,在权、学、商合谋的态势下,这个房地产“利益集团”的利益冲动已经极大的膨胀,推起了一波又一波的房价上涨潮。近些年来,由于房地产价格不断蹿升,许多购房者,已经几乎要终生为一套房子打工——更有些人,即便终生打工也已经无法买得起一套稍微像样的房子。而即便如此,他们却基本上没有什么抗争的机会,甚至连话语权也没有,如同被置于刀俎上的鱼肉,只能忍受宰割——这样的局面,当然已经失去了道德上的合理性。此时,人们认为这样的房地产利益集团可耻,或许还是远远不够的! 北大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周其仁教授近日撰文,对“房价问题其实是个政治问题”作了充分的论述。若从周其仁教授的逻辑出发,当前的房地产“利益集团”不仅有可耻的成分,甚至还是可怕的——因为这个“利益集团”的利益满足,竟然是以公众不良情绪的积蓄乃至社会公平的流失为代价。对这种不独要挟经济,甚至还破坏政治稳定的“利益集团”,人们又怎能不提起警惕,一致声讨! 所以,虽不能说所有的利益集团都可耻,但也决不是所有的利益集团都不可耻。很多事实表明,当前社会中,可耻的利益集团实在是太多太多,并且不只有房地产领域有所体现。如10月13日媒体上的另一则重磅新闻——药品第17次降价政策遭遇“肠梗阻”,仔细分析之下,其原因也在于此:阻碍药品降价的罪魁祸首,当然是那些大大小小的“医药利益集团”。可以说,既得利益者任志强老板以争取利益正当性推导出“利益集团”不可耻,其实是在偷换概念,愚弄公众,无视常识。 有人曾总结道,当今社会有一道独特的“景观”:专家现身售楼现场,摇唇鼓舌,越来越像商人;同时商人现身讲坛,著书立说,越来越像专家。该事件,似是对这一总结的生动注脚,可以说,这一事件,让人们看到了“利益集团”打着学术幌子“无赖化”的程度——所以,不仅不是“不可耻”,而且是太可耻。
表述不对。 这个两年的起算时间不是从购买开始起算,而是从房产证天发时间起或者契税税票添发时间起算。 按揭贷款有些房产证已经下来了,只是在银行押着,所以以房产证树上标明的时间起算,不是一到手时间起算。
不签订合同怎么进行交易?不签合同的风险更大。 中介给业主介绍买方客户的行为是一种商业活动行为,中介从中赚取代理费(不良中介还会赚取差价)。事实上个人之间没有中介参与的二手房买卖行为风险更大,比如果如果买房要贷款怎么办?过户怎么过?什么时候付款?存在合同陷阱怎么办等等。 中介的名声却呼号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中介机构都是如此,中介名声不好的主要原因还是在于中介违规赚取差价。 至于签订合同那就要看买主的具体要求以及交易的具体情况了,买方、卖方、中介三方都希望能把自己一方的风险降低到最低,最好可以请专业的人士帮助签约。这样可以降低风险,合同风险是签订合同之前无法一一列举的。 我在共享资料利提交了个人之间买卖二手房的合同示范文本,你可以参考其中的条款。 你可以在本网站首页点击左上角的《共享资料》,在右上角的搜索栏输入“房地产频道专家提供:二手房买卖示范合同”下载然后参考
给复印件,如果需要时亲自拿着去,其实没有什么必须要原件的,否则中介给你卖掉后不给你钱你都没有地方告。
想法是很不错的,但是恐怕操作起来会有些困难,第一是现在的购房合同基本是格式合同,即使你为购房人协助签订合同,也无法改变合同的内容,第二是收费标准很难明确,每个购房者的需求都不同,如何收费是个问题。 我的知识有限,个人意见而已
首先要明确房款交接的时间和方式,然后需要明确过户时间。 明确过户以及全部手续办理完结的时间,不能无限期拖延。 物业费、供暖费等等费用由业主方面负担的截止日期。 房产买卖很专业,尤其涉及合同的问题,建议还是找一个专业人士帮忙审查合同相关条款
最好先发函催促对方履行合同,并给出一个合理期限,如果超过这个合理期限,就发解除合同的函。 <br/>最好能给我看看你的合同。
首先做假公证是不行的,要签字和指纹的,还要照相留档,后患无穷。<br/>另外你可以去公证处咨询,他们所要求的公证模式和文本样本,看看从国内邮寄过去在拿回来是否有效。
房屋是否满2年?是否唯一住房?是否首次购房?根据前面所问、评估价、面积等情况,缴纳如下:<br/>1、测绘费1.36元/平方,买方;<br/>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买方; <br/>3、契税评估额初次1.5%,非首次3%,买方缴纳;<br/>4、所得税按全额的1%,由卖方承担,满五年唯一住房减免; <br/>5、交易费6/平方,双方; <br/>6、工本费8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买方; <br/>7、营业税5.6%卖方缴纳,普通住房满2年可减免。
现在买房所有费用基本都是买方承担,如果要部分费用由甲方承担,那肯定是要加钱的。<br/>至于为什么需要交的各项税费都挺高,那是国家定的。要想少收或不收你钱,那你就去<br/>国务院跟领导人谈吧。让他们修改税法吧。
房屋是否满五年?是否唯一住房?是否首次购房?根据前面所问、评估价、面积等情况,缴纳如下: <br/>1、测绘费1.36元/平方,买方; <br/>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买方; <br/>3、契税评估额初次1.5%,非首次3%,买方缴纳; <br/>4、所得税按全额的1%,由卖方承担,满五年唯一住房减免; <br/>5、交易费6/平方,双方; <br/>6、工本费8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买方; <br/>7、营业税5.6%卖方缴纳,满五年可减免。
上海这边首次购普通住宅房是1.5%的契税,90平以下是1%契税。其他的都是3%契税
对方如果不配合继续履行合同的,你可以起诉要求继续履行或者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1、合同有效。<br/>2、如果卖方不卖房子,则构成违约。<br/>如协商不成,可直接起诉卖方或中介。
这个你最好找个中介门店问问:你们地区赠与怎么交税、买卖怎么交税。像你说的这种情况只有这两个途径。更名仅限于夫妻间更名。
我前段时间代理过和你说的情况基本相似的案件,在东莞法院开的庭,告的是房屋出卖人,要求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法院判决支持了我们的诉讼请求,中介公司是创辉租售。有很多买房人都是你这种情况。我给今后买二手房业主的建议是,房款可由双方委托律师或银行监管,视条件成就一次或分次解除监管。就你的案子而言,个人认为,可以出卖人为被告,中介公司为第三人,视你的意思,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退还首期房款。
如果已经产权过户的话,即使没拿到房本,将来房本也是买房名字了,应该给卖方全款,你是哪里,现在一般当天都能下来房本。
未过户证明所有权属尚无书证,若卖方认可,入住应该无碍,但为了避免因“入住”导致的意外发生(如发现房屋质量问题)而影响责任认定,最好充分认识并尽快过户……!祝你好运!
说了很多,可以理解。<br/>哪一个行业都有精英,也有渣滓。<br/>房产中介干的兢兢业业,能为社会服务,也会受人敬仰。<br/>但是为什么会有这么多负面新闻和负面认识,因为你们这一行很多渣滓的表现实在令人气愤,有的行径令人发指,败坏了这一行的名声。<br/>所以干的不好也不用气馁,干的好了也不用骄傲。中介始终是面向用户的,要想得到社会的普遍赞同就需要提高全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
房屋买卖合同中没有对大修基金问题进行特别约定的,一般合同总价款即包括大修基金,由买受人承受该权利。
首先要看您是否已经取得了房产证<br/> 如果已经取得,保管好证件即可。<br/><br/> 如果尚未取得,比如在购房合同的履行期间,担心房产二次转卖,<br/> 建议您可到房产部门对该处房产提交您的相关证明,要求冻结交易。其可在交易前通知您。<br/> 不知您具体是什么情况。。还得具体分析。可留言我
贷款买房要迁户口吗贷款买房是否要迁户口,要分情况而定。如果你们都是首套:迁户口完全没问题,也可以不用迁的。户口不在同一地点不影响买房,银行按揭时需提供双方结婚证、户口本、双方收入证明等。其它的可以向所要贷款的银行咨询或售房人员咨询。
根据户口本,因为只有户口本能够证明该孩子的户籍问题。<br/>如果有需要,可以到当地派出所去办理户口迁移,需要带上你和孩子的身份证(未成年需要出生证明)和房产证。就可以把户口本上的所在地更改为房产所在地
成都公租房申请的条件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单身无房职工 1.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 2.具有五城区及高新区正式户口,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3年以上(含3年); 3.在五城区及高新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4.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未承租公房。二种是:农村进城务工人员 1.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下或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 2.户籍属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在五城区及高新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在五城区及高新区连续缴纳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2年以上(含2年); 4.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未承租公房。怎样申请也可以分为以下几点:如果你刚大学毕业想找房屋租赁过渡,如果你是年收入10万元以下的无房家庭,就可以到成都各区房管部门参加公共租赁住房需求调查了。1、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无房家庭,持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原件至户籍所在区房管部门(高新区为区规划建设局)登记; 2、单身无房职工,持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劳动(聘用)合同原件至户籍所在区房管部门登记; 3、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持户口簿、身份证、劳动(聘用)合同、缴纳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原件至用人单位所在区房管部门登记。 租金最高可享受7折优惠 据介绍,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拟建标准为单套建筑面积25—60平方米,单身职工申请承租建筑面积25平方米的公租房,2人户家庭申请承租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内的公租房,3人户及以上家庭申请承租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内的公租房。 公租房租金标准,原则上按照同类住房市场租金的70%-80%确定。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年收入7万元以下的家庭和年收入3.5万元以下的个人按同类住房市场租金70%的标准缴纳公租房租金,年收入7万元至10万元的家庭和年收入3.5万元至5万元的个人按同类住房市场租金80%的标准缴纳租金。希望以上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最好到当地的教育不门咨询一下,再到你所在地的学区学校咨询一下,花钱走后门肯定是不可取的,而且很容易被骗的,对于你这样的情况国家和每个城市都有不同的解决方案的,还是要走正规的渠道解决的好,以免又被骗钱财又耽误了孩子的学业啊!
50年产权的房子和普通住宅主要有这几点不同: 一是未来使用费用不确定。前者如按公建用途规定,其水、电、暖等使用费用都将采取商用价格。所以,对于购房者应该在购房时询问清楚。目前,开发商大多在前期开发中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能按民用价格缴纳。 二是相关税费的差异。普通住宅项目初次购买和未来转让时契税为1.5%,而50年产权的住宅,其契税按3%缴纳。 三是贷款条件的限制。购买此类房屋大多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是也有少数项目在开发商的努力下能够办到。另50年产权或者40年产权的住宅,如采用银行贷款的方式,只能得到五成或六成按揭。 四是建设标准不同。如果按照公建相关要求,前者的人防和消防等建设标准较高,对开发商而言,成本将提高,但对购房者的使用影响不大。 五是设计导向不同。公建物业受朝向、采光、进深等限制较少,而普通住宅的要求较高。核心区的投资公寓由于未来居住者多为暂居,对于朝向、采光关注度较低,而立水桥区域的公寓,开发商大多能考虑未来居住需求,按照住宅标准进行设计。
土地使用权指单位或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房子70年到期,其实是指商品房70年的土地使用权期限,而土地使用权是房屋产权的组成部分之一。依照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居住用地的最高年限为70年。但是70年到期后,房子是不会收回的,土地使用证上产权到期之后,会自动续取。也就是说,国家不会赎回房屋,它是自动划分到房主的名义下。
1. 必须已在此商品房居住了; 2. 申请填写《投资、购房落户、申请表》; 3. 户藉证明(应该到原籍派出所出具证明); 4. 出具居民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迁入人员16周岁以上的都需要复印件); 5. 出具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6. 《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在银行抵押,必须到银行复印盖该部门的印章; 7. 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合同需有“大连市房地产交易所商品房管理专用章”没有专用章的请到房地产交易所补盖); 8. 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9. 系法定结婚年龄前成年子女需出具未婚证明(到当地婚姻登记部门出具); 10.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11. 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12. 契税完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3. 如果贷款需到物业复印首付款发票; 14. 如果贷款需到银行出具目前已还款额证明; 15. 如果贷款已还清的需出具银行证明; 16. 如果贷款打印贷款还款明细; 17. 两个孩子的出具二胎生育指标证明(到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 18. 出生证及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19. 迁入人员的(小孩除外)工资收入证明;办理买房落户(购房入户)注意事项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向购房所在地受理单位申请,填写《购买商品房申请入户表》;受理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对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材料上报当地公安分局;公安分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受理单位在接到审批决定2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经批准同意的,买房后迁户口申请人可到市公安局户政科窗口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并持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凭两证到入户地受理单位办理买房入户手续。
1. 必须已在此商品房居住了; 2. 申请填写《投资、购房落户、申请表》; 3. 户藉证明(应该到原籍派出所出具证明); 4. 出具居民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迁入人员16周岁以上的都需要复印件); 5. 出具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6. 《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在银行抵押,必须到银行复印盖该部门的印章; 7. 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合同需有“大连市房地产交易所商品房管理专用章”没有专用章的请到房地产交易所补盖); 8. 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9. 系法定结婚年龄前成年子女需出具未婚证明(到当地婚姻登记部门出具); 10.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11. 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12. 契税完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3. 如果贷款需到物业复印首付款发票; 14. 如果贷款需到银行出具目前已还款额证明; 15. 如果贷款已还清的需出具银行证明; 16. 如果贷款打印贷款还款明细; 17. 两个孩子的出具二胎生育指标证明(到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 18. 出生证及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19. 迁入人员的(小孩除外)工资收入证明;办理买房落户(购房入户)注意事项: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向购房所在地受理单位申请,填写《购 买商品房申请入户表》;受理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对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材料上报当地公安分局;公安分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并将有关 材料上报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受理单位在接到审批决定2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经批准同意的,买房后迁户口申请人可到市公安局户政科窗口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并持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凭两证到入户地受理单位办理买房入户手续。
可以。 买开发商40年产权后并不是能真正拥有房屋40年,房屋产权年限到期后需要续期。40年产权房并不是小产权房也不是违章建筑,是可以正常购买的。这里所说的产权是指土地使用年限,即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40年。一般情况下40年产权为商业、旅游、娱乐用地,这类房屋住户的水电费将按照商业的标准,比普通居民用电用水价格要高。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一定要对房屋的年限有所了解,不能买一套40年产权的房子只能用20年,这是得不偿失的。另外,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也应对客户说明商品房使用年限具体有多久的问题。
四十年产权的房子能买吗; 房屋所有权,又叫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房屋所有权是没有产权年限限制的。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 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以出让年限为限。出让年限由出让合同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律限定的最高年限。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从开发商拿地到开工建设,再到房屋建成业主入住,这之间的时间不等,至少需要两三年时间。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土地被开发商拍下之后,由于种种原因迟迟未开工,甚至被多次倒手,十几年过去之后才开始开发。所以购房者购买开发商40年产权后并不能真正拥有房屋40年,房屋产权年限到期后需要续期。四十年产权的房子能买吗?40年产权的房子并不是小产权房也不是违章建筑,是可以正常购买的。这里所说的产权是指土地使用年限,即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40年。一般情况下40年产权为商业、旅游、娱乐用地,这类房屋住户的水电费将按照商业的标准,比普通居民用电用水价格要高。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一定要对房屋年限有所了解,不能买一套40年产权的房子只能用20年,这是得不偿失的。另外,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也应对客户说明商品房使用年限具体有多久的问题。
1、房屋所有权,又叫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房屋所有权是没有产权年限限制的。 2、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 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以出让年限为限。出让年限由出让合同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律限定的最高年限。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从开发商拿地到开工建设,再到房屋建成业主入住,这之间的时间不等,至少需要两三年时间。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土地被开发商拍下之后,由于种种原因迟迟未开工,甚至被多次倒手,十几年过去之后才开始开发。所以购房者购买开发商40年产权后并不能真正拥有房屋40年,房屋产权年限到期后需要续期。四十年产权的房子能买吗?40年产权的房子并不是小产权房也不是违章建筑,是可以正常购买的。这里所说的产权是指土地使用年限,即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40年。一般情况下40年产权为商业、旅游、娱乐用地,这类房屋住户的水电费将按照商业的标准,比普通居民用电用水价格要高。搜狐焦点温馨提示: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一定要对房屋年限有所了解,不能买一套40年产权的房子只能用20年,这是得不偿失的。另外,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也应对客户说明商品房使用年限具体有多久的问题
商品买入后就拥有永久权。但是,房屋却有些不同。消费者购入房产后,对房屋实际上是拥有永久产权的,但是土地使用权却只有70年,所以才导致房产实际产权也只有70年。土地实际上是属于国有,所以才会有70年限制这一说法。尽管如此,70年的限制也并非令人难以接受,毕竟政府的政策是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基本。房屋70年产权是从开发商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时候算起的,而且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所谓所有权,一般就是房屋什么时候都是你的,而土地使用证,换个简单的说法就是房屋是国家租给你的 只不过你一次交了70年的租金罢了。房屋70年产权是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其他住宅也有不同年限。房屋使用年限分两个概念:一个是房屋本身的使用年限,另一个是土地使用年限。
1、咨询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先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咨询,买房后是否能够接受迁入的户口?居委会若是能够接受的话可以考虑买房;房产中介或者开发商咨询; 2、买房办理房产证签订合同,缴纳房款,并尽快办好房房产证; 3、准迁入程序然后带着房产证找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让居委会把房屋编号、出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之后带着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入证明; 4、准迁出程序带着办好的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准许迁出证明,之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批准迁出证明;若有违纪违法等原因或居委会不同意则不能迁出; 5、编户号受理带着上述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迁入手续,居委会编好户号,之后带着全部手续到房屋所在地办理迁入手续; 6、派出所落户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后,根据居委会编的户号同意迁入,并对号入座,把材料档案输入微机,迁入户口完成。
如果买的是普通住宅,当然可以将户口迁入,这一点对于很多有特殊需要(如购买 解决子女的上学问题)的人群非常重要。但商住两用房虽然可以注册办公,却不可以迁入户口。
房屋70年产权是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其他住宅也有不同年限。房屋使用年限分两个概念:一个是房屋本身的使用年限,另一个是土地使用年限。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归谁房屋70年产权是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其他住宅也有不同年限。 房屋使用年限分两个概念:一个是房屋本身的使用年限,另一个是土地使用年限。按法律规定,商品买入后就拥有永久权。但是,房屋却有些不同。消费者购入房产后,对房屋实际上是拥有永久产权的,但是土地使用权却只有70年,所以才导致房产实际产权也只有70年。土地实际上是属于国有,所以才会有70年限制这一说法。尽管如此,70年的限制也并非令人难以接受,毕竟政府的政策是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基本。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将自动续期。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如果土地使用者没有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当然可以买的出去,只是这个“年限折旧”后的房屋价格,还真不知道如何计算?但是,如果只单纯计算“折旧价格”,好像也并不太合理科学。因为几十年后,现有房子的价值是升是降,也并无法预测和推断。如果算上这个因素的话,房子卖了是赚还是赔,这个问题还真是不好说。不过,竟还有人说:“如果有钱就买已经到50年房龄的房子,全家户口迁入,马上面临拆迁......能得好几套新房呢!”这样一听,好像也不无道理。在过去,一般来讲,房子不到50年,就会拆迁了。可现今,房子密集,拆迁问题存在诸多的不确定性。当然,个人觉得,70年产权只是“一个说法”、“一个伏笔”,考虑一下买房时剩余的实际使用年限还是更为重要的。
1、房屋产权人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只能按法定继承程序办理房屋产权继承过户。 2、继承人是法定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3、开具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4、全部顺序继承人带身份证、户口簿、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土地证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房屋产权继承公证。 5、继承人带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土地证、房屋产权继承公证书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和土地局办理房屋产权继承过户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将房产证和土地证过户到继承人名下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