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签约既省钱又省时间,购房人的信息可以共享,请律师的钱可以共同承担,也能造成房地产商的心理压力,增强购房人的谈判本钱,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个方面。集体购房签约需要集体的团结,不能自说自话;也不能排除房地产商会收买集体购房的谈判代表;同时谈判代表的素质和谈判水平决定着所有参与者的命运。为了防范风险,我建议参加集体购房的购房人对代表的委托应限定权限,委托代表进行谈判,把最终决定签字权留给自己。 还想强调一点的是,对普通购房人来讲,签合同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要指望房地产商能同意他自己都无法解决或预测到结果的事情。买房就是买房,不要做不切合实际的幻想。要明白房地产商无权强迫购房人接受任何条款,购房人也无法强迫房地产商接受任何条款。如果房地产商不接受购房人的要求,购房人能做的只有不买这个房地产商的房。在整体房地产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前,很多不合理但又不违法的问题,单靠购房人个人的力量能改变的不多。 所以,无论采取何种签约方式,关键问题还是所选中的签约对象,也就是房子才是根本。
没啥问题,先看看他原来的地砖是否水平,;还有点注意:地砖下的水泥过长时间容易出现"空鼓"现象,与当年施工质量有关,所以一般过些年有的地砖会踩着有空响;建议:1.用木锤(泥工用的)敲,看有无空响,我也是看工人这样做的;2.如果你是对生活要求追求完美的,就不要用他的地砖:如果你肯将就,就铺-那种白泡沫塑料垫+复合地板(按要求铺装)即可
500元水电周转金的收据是谁开的? 找它。
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由于购房人和开发商在房地产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上掌握程度的不平等,以及在买卖中地位的不平等,购房者明显处于劣势。如果不幸遇上不法开发商,或房屋建筑出现未曾预料到的问题,纠纷就在所难免。一般来说,合同中容易发生纠纷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交房时间 应特别注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 房产销售合同一般都有"销售方遇不可抗力导致逾期交房,不承担责任"这样的表述。这项约定条款是否合理,其附带注解是否明确,这一点购房人一般很容易忽略或不知其到底是何种含义。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水灾、战争等。"依照此法,房产买卖合同中设定有关"不可抗力"的约定应该说是正确的。但实际在房产交易中,现在有一些发展商却将此条款进行了延伸、扩张。比如有的合同对"不可抗力"做了如下的注解: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其它事故,及售房方所不能控制的其它原因造成交房延期的,销售方不承担责任。这样的约定显然是卖方对自己的免责范围过于宽松,是违背法律原则的。售房方不能把发展商因自己的过错,如:对市场判断不准确投资失误、项目设计失误修改方案延误工期、资金不到位等因素归之为不可抗力,同时也不能把应该预计到而没有预计到的季节影响、上级行为等因素归之为不可抗力,从而免除自己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二)房屋面积 对于商品房这种特殊的商品,一般是允许合同约定的面积存有误差的,但是误差不应超过合理的范围,这个范围应该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双方一旦约定了房屋面积误差范围后,发展商就应严格遵守。如果误差超出约定的范围,实际上就是发展商违约,没有履行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由于另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因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因此,如果销售方所交房屋超过双方约定的面积误差范围,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得到相应的赔偿。 在房屋面积条款上可约定: (1)房屋竣工后,如本合同约定面积与实测面积误差3%以内的,不再结算;误差超过3%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赔偿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房屋竣工后,如本合同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误差在3%以内的,甲、乙双方按销售价格进行结算;误差超过3%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甲方应负责赔偿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购房人同意接受的,面积误差超过3%以上的部分购房人不支付购房款。 (三)质量问题 目前房屋质量问题在期房交易合同中较为多见,由于房屋作为商品,特点是购买期较长,交易过程中各种手续繁琐,与其相关的因素错综复杂,特别是购买预售的期房,这种复杂的因素往往使购房者在签约购买房屋时难以辨清所购商品的虚实,而只有等到商品房交付使用之后,潜藏在交易中的矛盾才纷纷显露了出来,结果给购买者带来许多麻烦,甚至造成较大的利益损失。 在目前出现的纠纷之中,由于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与开发单位产生矛盾的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而这其中又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开发商的宣传承诺与实际交付使用的房屋质量相去甚远而造成的。 按照规范的操作方式,建筑质量的宣传内容应在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中体现。建筑质量的问题是一个较为特殊的问题,现有的法规对建筑质量的管理主要是针对施工单位的管理,而施工单位的建筑质量好坏,又不是以发展商是否接受为准,而以质检站的质检结果为准。可是按通常的惯例,质检结果一般只是针对工程主体所下的结论,一些购房者认为的细节性的问题,并不包含在质检的内容当中。因此质量好坏并不能简简单单的一句话说清。 一般而言购房者对建筑质量的反映主要集中在装修、格局的变化;水、电、气、管线的通畅;门、窗、家具瑕疵等问题上,而这些问题是否能被认为是质量问题,绝非是一个质检证明就能说得清楚的。因此要解决这类的问题,购房合同是最有效的武器。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质量要求白纸黑字写清楚,决不可仅凭开发商的广告宣传或口头承诺来作依据。 (四)违约条款 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有些商品房开发商或代理商会列出许多有关买方违约责任的苛刻条款,而千方百计避开卖方违约责任的约定;或虽约定了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但有关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之约定是不公平不对等的,对买方极为不利。因此,在与卖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买方应要求在合同中明确卖方的违约责任,并争取双方违约责任的公平和对等。 比如,有的开发商或代理商的合同对买卖双方违约责任是这样约定的:"买方逾期付款,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向卖方偿付违约金,买方付款逾期20日,卖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没收买方支付的定金和房价款。卖方未按期将房屋交付给买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卖方交付房屋逾期180日,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显然,在上述条款中,关于卖方违约的表述不完整,关于买卖双方违约的责任不对等。 在商品房买卖中,作为卖方,不但应按合同约定的日期交付房屋,而且应按合同约定的条件(面积、位置、装修标准、《工程质量核验书》等)交付房屋。因此,上述有关卖方违约的完整表述应是:"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条件如期将房屋交付给买方,……"。另外,既然在买方逾期20日时,卖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买方支付的定金和房价款,那么也应规定"在卖方逾期20日(不应是180日)时,买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和房价款",才算公平、对等。 此外,"卖方有权没收买方支付的房价款"的条款本身就是不合法的。 (五)物业管理 在签定物业合同之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看其中是否有不符合规定或对购房者有欺骗行为。目前,在签定物业合同中,应主要注意以下几点: 1.入住新的居住地,第一次签定物业管理合同的期限最长应为二年,二年后,购房者应组成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挑选新的物业管理公司,委托其对物业进行管理。 2.签定物业合同之前,应明确所购物业的类型,是公寓,还是住宅(住宅又分为甲级住宅、乙级住宅、普通住宅等),不同类型的物业,有不同的管理标准、收费标准。 3. 有些收费项目是超前征收,违反有关的规定。如有的小区的有线电视尚未接通,却收取费用;有的物业承诺安装可视对讲门铃,尚未安装就提前收费等。 4.有的费用未获批准,就被先执行。物业公司的某些费用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才可收取。有的物业公司在审批尚未通过时,提前收取,也是不对的。 5.巧立名目的各种费用。有的物业公司为了多收费,巧立各种名目,如装修配合费等。这些都是物价部门和相关部门所禁止的。 消费者在签定物业合同时,应对照物业收费标准仔细核对。标准中没有的收费项目,可要求对方出示有关部门的文件,否则有权拒交。 要了解更多问题可浏览我的博客:
把厨房和卫生间改为一个门洞进出,卫生间里做一个蹲厕足矣。东卧西墙预留65cm的宽度后做门。下面提三种意见: 1、西卧的房门不改。客厅的西北角做书房,东西宽度不要超过2m。书房以西做客厅,电视在西墙边放。书房与客厅不隔开,沙发L型摆放。客厅西南放餐桌。 2、基本上同上一种办法,只是餐厅和书房对调,电视放在北墙。 3、如图示意。西卧北墙打掉,这间卧室作客厅。原客厅分别隔出卧室、书房和餐厅。 4、再加一种意见,附上新图。
看你们的租赁合同就此事是否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本着"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让各家租赁公司共同承担是没有错的。
我和“我是di1000菜”的1~4的想法一至。不再多说,说说我的其它想法如下:1“楼下那间小卧室和卫生间层高都有二层高”,对,你不可能就让它那么高,也得吊个平顶,必需用巢钢与墙面预留钢头相焊接,再在上面铺上大芯板,下面石膏板,好刮腻子。卫生间不用这么吊,上面直接吊塑钢板或铝扣板,这小卧室非得这么吊,但留个活门能上去,上面放些不常用的物品,这不就能解决你的一部分储藏空间嘛。 2上面的露台用作休闲用,但地砖铺得不能太深色,用米白色为佳。 3门窗色用清油的话,应用暧色调,父母在不适合用黑胡桃那么深的,用的话显得对老人家不尊敬,如果你喜欢浅色,白枫比较高雅,但花钱多,要不你选择红胡桃上色漆[色漆是一种调配好色的聚脂清漆,华润牌可靠,天津都是家具厂用的多,用好的油工能干,必需喷漆] 4我建义你好好把承重墙和非承重墙搞清楚,好动结构。你买房的图应有标记,你去问问开发商。要不思路无从下手 就说那么点,你要有好的思路,发到我的邮箱,我的设计一定能使你满意。
事实上除了一部分的专业是完全针对房地产的专业以外,房地产业内的从业人员大多都是专业不对口的。土建算是比较对应的专业了。
致民路有两个楼盘,一个叫摩卡.筑,另一个记不清名字,两个楼盘在一起,可以去看看,售价在5500元/平左右;二环路往红牌楼方向有个新希望集团开发的小户型,叫"MINI港"吧;在科华北路附近就没有新开楼盘了,你可以到附近中介了解看看有没有转让,附近的"SOHO"、“棕北国际”、“樱花假日”都有小户型,应该有转让的。
斜屋顶的房子里睡觉会影响睡眠质量,因为不规则,心里上已经有影响了,这种斜屋顶的房子室内风的流动不平均,其实就是风水上的事了,这种情况出现在跃层和阁楼的多,要据具体情形,作造形掩饰,效果要好点,我对斜屋顶的室内改作平顶,改作流线形,规则了,看了就有一种美感了。 一点拙见,供你参考
首先你要注意保留和收集证据,其次你可以再拿到充足的证据之后到法院起诉!你肯定获胜!我的一个熟人就胜了!所以你不必急在一时,等入住了在起诉也不晚啊!当然到时候你可以和开发商协商解决!
没产证是没法办贷款的 可以先签合同付定金入住等他产证下来再正式办手续 最好找中介办 税同楼上
要交的!但是可以把4各月的共暖气总费拆分为每天多少前 再算出入住日到3.15停暖日的时间段,从而计算你应交的具体钱数!
可能是属于伸缩缝的一层墙壁,由于施工的垃圾存在里面,下雨存水了,解决的办法是防止漏雨并且清理干净里面。
如果你没有欠交水电费,由水电部门查封的话,任何人没有权力断绝水电,这是犯法的行为。可以到法院起诉的。
这个不是行情是国家规定 你交纳5.5%营业税,和1-3%(视当地规定)的个人所的税.你亲戚交2-3%(视房屋类型)的契税
由于天然气严禁安装在卧室,因此如果小户型只有卧室,没有独立的厨房就无法安装,因为怕中毒。
按照合同约定处理。你支付的购房款已经包括该房屋此前交纳的维修基金。为了避免日后发生纠纷,最好现在约定,如果需要补足购买前的维修基金、由对方承担。供你参考。
收了钥匙,就代表房屋产权移交给你了,虽然不住,也是要交取暖费的。
新房入住之前肯定是有很多手续要看清楚,要签清除的吧,比如小区的,一些物业管理的,一些水电费之类的合同的;<br/>办理入住手续应注意:<br/>1、详细检查房屋质量,包括墙壁、门窗、阳台等部位有无开裂现象;<br/>2、核对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等是否有遗漏、品牌、数量是否相符;<br/>3、检查水、电、煤气/天然气、上下水管道等是否开通和能正常使用;<br/>4、要求开发商提供房屋通过竣工验收的证明文件及买卖合同中约定的相关文件;<br/>5、对发现的问题要详细在验楼单上予以注明,如果确实属于不能收楼的,要详细写明不予收楼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
押金的定义:约定的事情,如果租房人违约,押金就归租房人所有。你帮他找到租房人也许他就给你了。
如果是正规的买卖合同的话就是受保护的!否则还真有点悬!您还是找个律师咨询一下吧!买卖有风险啊!这种事一定要小心,多少人为了买套房子花掉一辈子的积蓄啊!所以一定要谨慎!祝您好运!
物业费能不交就不交!交了也白交!有事物业肯定推责任不会管!搬家自己拿个斧子进去!有福!还有空房子得放四个鞭炮!一个房角一个!
房子一房二卖是犯法的可以用你手里的证据去起诉他。
不知你收了多少定金,最少你是要将定金双倍返还的,而且如果买方不同意,你还得补偿人家的损失。合同都签了就具有了法律效力,看看合同再说吧!
要先去问房管边究竟原因办下来开发商问题起诉<br/>建工程也进行抵押
是必须交的.<br/>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第四十二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br/>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br/>其中,“尚未交给买受人的物业”并不是他们不交房,而是通知了你,你不接房,一般是以通知的时间起开始计物管费。这点你可以再看一下你们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确定一下。
楼主你好,据了解主楼底下的电瓶车库是开放式的,已经可以使用。自行车、汽车库为人防工程,由市民防部门负责验收。
这个法条中的第三人,并不是受委托卖房子的人,而是另一方购房者<br/>首先,你要有证据证明他们是恶意串通才行<br/>否则,作为善意的另一方购房者,你无权要求人家退房子<br/>当然这有个前提是他们之间不仅交付使用了,还办理了过户手续
你的担心是多余的。 基础工程是一个建筑物的重要部分,直接关系到楼房的质量安全,在设计环节中会充分考虑到各种因素 在施工环节中,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部门对建筑物的监督中,基础部分是监督的一个重要环节,业内叫验槽。 没有通过验槽的项目,不得继续施工。 如果施工过程中没有达到质量要求,没有达到设计的要求,质量监督部门不会同意继续施工的。 如果质量监督部门没有同意其继续施工,而建设单位或是施工单位继续施工的,质量监督部门有权力查封工地,最后的验收环节也通不过。 如果质量监督部门工作人员,工作失职,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监督人员要负法律责任。 这已经从制度上有了保障。
施工项目竣工验收标准: (1)生产性或科研性修建工程施工项目验收规范:土建工程、水、暖、电气、清洁、通风工程(包含其室外的管线)和归于该修建物组成部分的控制室、操作室、设备基础、生活间及至烟囱等,均已悉数完结,即只要技术设备没有装置者,可视为房子承包单位的工作到达竣工规范,可进行竣工验收,这种类型修建工程竣工的基本概念是:一旦技术设备装置结束,即可试运转乃至投产运用。 (2)民用修建(即非生产。科研性修建)和居住修建施工项目验收规范:土建工程、水、暖、电气、通风工程(包含其室外的管线),均已悉数完结,电梯等设备亦已完结,到达水到灯亮,详细运用条件,即到达竣工规范,能够安排竣工验收。这种类型修建工程竣工的基本概念是:房子修建能交付运用,住所能够住人。 (3)具有下列条件的修建工程施工项目,亦可按到达竣工规范处理: 一是房子室外或小区内管线现已完结,但归于市政工程单位承当的干管干线没有完结,因此形成房子尚不能运用的修建工程,房子承包单位可处理竣工验收手续。 二是房子工程现已彻底完结,仅仅电梯没有到货或晚到货而未装置,或虽已装置但不能与房子一起运用,房子承包单位亦可处理竣工验收手续。
一、房屋竣工备案证明手续 修建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向建造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陈述,请求工程竣工查验。建造单位安排勘测、计划、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的竣工查验。担任监督该工程的质量监督安排对工程竣工查验的安排办法、查验程序、履行查验规范等状况进行现场监督,并依据工程竣工查验的监督状况和平时监督状况,提出工程质量监督陈述,陈述存案机关。依据《修建法》、《建造工程质量处理条例》和《修建工程施工质量查验一起规范》并联系武汉市监督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规则,修建工程竣工查验合格之日起15日内,建造单位应按下列程序处理竣工存案手续: 1、建造单位向承监质监站领取《房子修建工程竣工查验存案表》,并照实填写; 2、建造单位提交存案一切必要的别的材料,将存案文件抄送承监质监站; 3、承监质监站收到建造单位抄送的竣工查验存案文件,经验证文件完全后,在工程竣工查验存案表上签署查看; 4、建造单位和承监质监站将《房子修建工程竣工查验存案表》和质量监督陈述送存案部分审阅,经审阅契合规则的,由存案部分处理修建工程竣工查验存案证。 二、房屋竣工备案证明的相关问题 从以上修建工程竣工查验存案的程序,不难发现,修建工程竣工后从施工单位自检,到建造单位、勘测计划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联合安排查验,到较后报修建工程质量监督安排监督、审阅存案,核发《竣工查验存案证》,是修建工程竣工查验的无缺作业流程。因而,建造行政处理机关核发的《修建工程竣工查验存案证》是工程查验作业中对社会公众具有公示效能法定证实文件。 在商品房交给争议的案子中,是不是如单个开发商宣称,依据现行法规,修建工程不需建造行政机关安排查验和赞同,则作为建造单位的开发商安排的工程查验,经查验合格即可交给运用。本来,依据有关建造法规,商品房竣工查验不只包含该工程土建有些和配套设备装置查验,还包含建造工程档案的查验、消防设备的查验、特种设备的查验、防空工程的查验、环境质量的查验、计划查验等,触及许多别的专业部分有必要参与的强制性的查验,而以上查验内容不合格的直接法令成果是请求查验的工程不能交给运用,不具有工程竣工查验存案的条件,无法获得《竣工查验存案证》,且建造行政机关在查看存案材料时,对不契合存案请求的工程,有权责令建造单位从头安排竣工查验,并给予行政处分。因而,商品房质量的查验仅有开发商自行安排的查验是远远不行的,不只其公信力遭到质疑,并且也不也许完结对房子和有关配套设备进行悉数的查验。 也有开发商和房子消费者以为“竣工查验存案表”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好的证实文件。本来,首要细心审阅“竣工查验存案表”的内容,咱们就会发现该表格是建造单位请求工程存案的批阅进程的流程记载,各参与单位对申备工程别离依该表格的先后顺序签署的陈述,较后存案机关在该表格签署陈述的时刻即为建造单位获得《竣工查验存案证》的时刻。因而,该文件是建造行政机关规则的申备工程的必要查看材料,而不是对外具有公示效能和法令效能的证实文件。另房产处理机关在承受开发商请求处理房子产权挂号存案时,请求开发商供给的工程竣工查验材料,也是建造行政机关核发的《竣工查验存案证》。
1、建设项目按批准的住宅小区规划和有关专业管理及设计要求全部建成,并符合使用要求; 2、住宅及公共配套设施等单位工程全部验收合格,能够正常使用,验收资料齐全; 3、各类建筑物的平面位置、立面造型、装修色调等符合批准的规划设计要求; 4、施工机具、临建工程,建筑垃圾、剩余构件全部拆除清运完毕,达到场清地平; 5、拆迁安置方案按期落实; 6、《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建设保证书》中约定的其他条件已完成;
职工购买经济适用房后,是否还能领取购房补贴? 答:根据《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利用自用土地建设住宅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管房地字[2002]171号)的规定: 如果是按不低于同地段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向职工出售,则职工能领取购房补贴;如果是按照实际建设成本向职工出售,则职工不应再领取购房补贴。
开发商没有验收合格证明是不能交房的,你有权拒收,他超过时间交房是应该赔偿你违约金的.竣工备案的证明就是验收合格证书,如果没有,就不能办理产权证.你一定要根据有关法规争取自己的应得利益. 竭力为您解答,万水千山总是情,给个好评行不行!
一、竣工验收的安排由建造单位担任安排施行建造工程竣工验收作业,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施行监督。 二、验收人员由建造单位担任安排竣工验收小组.验收组组长由建造单位法人代表或其托付的担任人担任。验收组副级长应至少有一名工程技能人员担任。验收构成员由建造的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建造单位项目担任人、建造单位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及勘测、规划、施工、监理单位与项目无直接关系的技能担任人或质量担任人构成,建造单位也可邀请有关参加验收小组。验收小构成员中土建及水电装置专业人员应配备完全。 三、竣工验收标准竣工验收标准为国家及上海市的强制性标准,现行质量验收鉴定标准、施工验收标准、经审查经过的规划文件及有关法令、法规、规章和标准性文件规则。
首先,住宅建筑的间距是由消防和日照控制的,消防的防火间距又有高层和多层之分,如果你的房子是高层住宅,它与民用建筑的最小间距一般为9米,如果你的房子是多层住宅,最小间距为6米,这只是一般情况,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减少的,比如说前面的房子对着你住宅的一面墙上没有窗,屋顶也没有天窗,就可以适当缩小间距,这都是从防火的角度考虑的。日照的间距也有明确规定,但从你的情况看,距离7米建3米高的建筑对日照是没有任何影响的。至于视野就无从考究了。 其次是在你买房时有没有留意开发商的总平面图,像这样的建筑物在总平面图上应该有所示意的,最好是看他们最终规划批准的由设计院出的总平面图,开发商的广告上总平面图尺寸较小,有些细节可能省略掉了,如果总平面图上有这个建筑,那只能怪你自己当初没看清楚,如果没有,是开发商在后期施工中加的,那开发商就涉嫌违约,或未尽告知的义务,你可以去讨个说法,必要时可以请律师帮助分析一下。
施工单位承建的工程项目,达到下列条件者,可报请竣工验收工作。 1.出产性工程和辅佐公用设备,已按规划建成,能满足出产请求。 2.首要工艺设备已装置配套,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安全出产和环境保护契合请求,已构成出产能力,能够出产出规划文件中所规则的商品。 3.出产性建造项目中的职工宿舍和别的必要的日子福利设备以及出产预备作业,能习惯投产前期的需求。 4.非出产性建造的项目,土建工程及房屋建筑隶属的给水排水、采暖通风、电气、煤气及电梯已装置结束,室外的各管线已施工结束,能够向用户供水、供电、供暖气、供煤气,具有正常运用条件。
两种情况 1、这块地之前可能存在什么问题,迟迟没有进行开发 2、这块地买的年限只有真么 你可以去开发商那里查看拍地的年限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一般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都有注明的,或者你查看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那里也有土地年限的
1、施工单位的“三检”作业完成; 2、施工单位收拾齐备工程一切竣工验收工作所请求的工程材料; 3、由施工单位提早7天提出书面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申请报告,并签证完全; 4、由监理单位承认竣工验收工作是不是具有条件,并办理完一切应由监理工程师签证; 5、由建设单位承认竣工验收工作具有的条件,并办理完一切应由建设单位的签证; 6、由建设单位建立竣工验收工作组,安排监理、规划、运转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工作;验收工作组应先安排举行竣工验收工作预备会,分为若干现场查看小组和材料核对小组,最终依据有关规程标准查看情况汇总,安排举行竣工验收工作总结会,提出竣工验收工作整改清单,并断定竣工验收工作的定论,出具竣工验收工作报告。
从完全按照招标文件意思履行的方面说是不能调价的,但是,国家有规定,超出15%部分是可以调整价格的。再说,现在一般合同中关于钢材、水泥(砼)价格都是有约定的,双方都是很明确,这个涨价的差价是要认得。如果按照总价包死,是没有施工队愿意承担风险的。所以,这个是可以跟招标单位协商的。
我自己也买过新房,房子主要是质量问题,包括建筑方面的,设计方面的,那时我找了个装修师傅去看的 1.看看房子是否漏水等等 2.墙的质量问题 3.窗户等问题 总结找个内行去看看,装修的时候,就可以更方便了
工程前期文件 1. 可行性研讨陈述及附件 2. 可行性研讨陈述批阅文件 3. 方案使命书及批复 4. 建造项目列入年度方案的申报文件 5. 建造项目列入年度方案的批复文件和年度方案项目表 6. 征地、拆迁等批阅文件(包含拆迁、抵偿等文件) 7. 选址请求及选址方案文件通知书 8. 方案定点文件(包含修建红线图和路途红线图) 9. 工程方案批阅(附方案图)文件 10. 修建方案的环保、消防、防疫、人防、市政等批阅文件 11. 国有土地运用证、建造用当地案许可证及其附件 12. 建造工程方案许可证 13. 建造工程施工许可证 14. 建造工程质量监督书 15. 承发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协议书、投标、投标、决标、中标等文件 16. 方案合同、勘测合同 17. 监理合同、监理方案、监理纲要、监理施行细则 18. 建造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部处理人员名单 19. 与工程有关的会议文件(贯穿全进程) 20. 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测陈述 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表格式类别二 工程竣工查验文件 1. 工程概略表 2. 工程总结 3.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查验记载 4.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操控材料核对记载) 5.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用查验材料核对及首要功用查看记载 6.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核对记载 7. 无运用功用质量通病住所工程方针职责书 8. 工程质量保修书 9. 各专项(环保、消防、防疫等)查验认可文件及空气监测、构造抽检等 10. 建造工程竣工查验陈述 11. 建造工程竣工查验陈述 12. 决算书及审计文件 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表格式类别三 施工文件 一、 修建与构造工程 1. 图纸会审 2. 方案改变 3. 施工安排方案 4. 开工陈述 5. 技能交底 6. 施工日志 7. 原材料(制品)合格证、存案证、试(检)验陈述(包含汇总表) 原材料合格证、试验陈述汇总表 工程物资出场报验表 材料、设备出场查验记载 建造工业商品挂号存案汇总表 8. 施工试验记载 9. 施工记载
确实没有这样的法律,因为只有全国人大批准的才叫法律,只有部门比如建设部规定,商品房应该具备这个备案表才可以交房。
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阶段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阶段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二者明显区别是:时间上交工验收在前,竣工验收在后;从验收主体来说,交工验收由项目法人组织进行,而竣工验收应由政府相关建设主管部门、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机构、造价管理机构等单位代表组成的竣工验收委员会组织进行;性质上来说交工验收是项目管理机构行为,而竣工验收是一种政府管理机构行为。
1.若开发商在业主交楼时仅提供建设单位的验收报告,但却无法拿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证》,想了解为何按法律规定开发商应于15日内送审,但却没有送交建设主管部门? 答:说明他要上报的资料肯定有不齐或不符合规范的地方。 2.在有上述的情况发生时,开发商未在15日内送建设局备案,建设局作为主管政府单位,是否应该对开发商进行查处?就像三无的食品及商品,都有主管单位会查处,若法律规定需要备案,但房产商违法交楼,却不见建设部门有相应的行政作为 答:政府现在是民不举,官不究。现实中是晚几天没什么事。 3 若该开发商实际没能竣工但却为了交楼而提供虚假的验收报告,建设局是否应依法监督处理 答:这个应该是处理的。 4.若房产商不能依法律规定提供交楼的备案证时,是否属违法交楼?可否向其求偿违约金? 答:开发商和你在合同中应该明确交楼时间,在交楼时间以前,开发商一定会取得的竣工的文件等(现在一般都是《竣工验收备案表》。 如开发商没有按规定取得相关文件,就是违约,承担的是延期交房责任,按合同约定的延期交房现任支付违约金,直到违约行为结束(取得竣工验收备案)。
要是不住的话,不缴费,供热公司就把进户的阀门给关了,这个不能强迫啊。没准是物业搞的鬼。
竣工验收资料汇总表具体内容一 《竣工查验通知书》 ,施工单位应于正式竣工查验之日的前10天,向建造单位发送《竣工查验通知书》。 递送竣工查验材料,竣工查验材料应当包含以下内容:竣工工程概略;图纸会审记载;材料代用核定单;施工安排方案和技能交底材料;材料、构配件、制品出厂证实和查验陈述;施工纪录;装修装修施工试验陈述;竣工自检记载;隐检记载;装修装修工程质量查验鉴定材料;改变记载;竣工图;施工日记。 安排查验,工程竣工查验工作由建造单位约请方案单位及有段方面参与,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一同进行查看查验。 (1)会集、会议,介绍工程概略及施工的有关状况; (2)分组分专业进行查看; (3)会集分组陈述查看境况; (4)提出查验文件,鉴定质量等级,明晰详细交代时刻、交代人员。 竣工验收资料汇总表具体内容二 《竣工查验证实书》,在建造单位查验结束并承认工程契合竣工规范和合同条款规则请求今后,即应向施工单位签发《竣工查验证实书》。建造单位、方案单位、质量监督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别的有关单位在《竣工查验证实书》上签字。 进行工程质量核定,承监工程的监督单位在受理了竣工工程质量核定使命后,依照国家有关规范进行核定。核定合格或优秀的工程发给《合格证书》,并阐明其质量等级,不然禁绝投入运用。 处理工程档案材料移送,工程档案是项意图持久性技能文件,是建造单位运用、维护、改造的重要依据,也是对项目进行复查的依据。在施工项目竣工后,项目经理有必要按规则向建造单位移送档案材料。移送的工程档案和技能材料有必要实在、无缺、有代表性,能照实反映工程和施工中的状况。 竣工验收资料汇总表具体内容三 处理工程移送手续,在对工程查看查验完结今后,施工单位要向建造单位处理工程移送手续,并签定交代查验证书,处理工程结算手续。 处理工程决算,所有工程项目竣工查验,并处理了工程结算手续后,要由建造单位编制工程决算,上报。至此,所有装修装修工程的所有进程即告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