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商品房买卖必须要双证齐全即《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br/>1、政府动迁等,会得到相应的偿。但即使陪偿的房屋也只有使用证,而不具备所有权。 <br/>2、购房迁户口,必须持有所购房的产权即《房产证》而非《使用权证》,在《房产证》未办理下来时,持商品买卖合同也具同等效用。 <br/>3、孩子的户口办理可能不行,但现在入学只需提供租房合同都可就近读书(仅限公办学校九年义务教育)如果你的孩子还在这个年龄范围内,入学倒没问题。 <br/>4、不能变更为正常的商品房。 <br/>通常交易你们会签订合同和打收款收条,所以三联单改不改倒不是什么大问题,但是证必须改了才稳当。 <br/> <br/>双证不齐的房屋买卖不受法律的保护。如果钱不多我更建议你可以考虑去按揭卖套房品房,那样会更安心。俗话说一分钱一分货,现在挣钱不容易,不要给自己留下太多的后悔。现在双证齐全的二手房也可按揭。我是一名房地产经济人,像你说的这种房屋我们都不会给客户推荐。所以请务必要考虑清楚。
朋友样,公积金贷款高只能带20万<br/>手房(5年内)长30年<br/>二手房长15年<br/>我提供您建议<br/>组合=商业贷款 公积金贷款
每次想找个人陪的时候,就发现有的人不能找,有的人不该找,还有的人找不到。亲爱的自己,好好爱自己,没人会心疼你。如果不开心了就找个角落或者在被子里哭一下,你不需要别人同情可怜。亲爱的自己,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谁都不欠你,所以不要随便跟人发脾气耍性子。
我看够呛!本身他属于低保,银行按揭是要有保障的,他不是福利! <br/>最好不采取用他人名义的办法,这样产生的经济纠纷太多了!
你通知书下来了 就不用摇号了 直接可以去找房源 那里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拿着你的购买资格表就行了,如果你的是补助3万那个你就点等通知。
1.如果是贷款买房,两个没有关系(别说你们早发生了,不是指这个)的人是不可以一起贷款的.<br/><br/>他们需为夫妻或者直系亲属,两个只是认识,再好的人也不给贷的.<br/><br/>所以,写一个人的名字是对的.<br/><br/>写他的名,是理.写你的名,是情.<br/><br/>2.你们买房前要先结婚嘛,这样,写谁的名字就都一样了.<br/><br/>3.如果已经买了,之后才结,那么的贷款,则是共同的资产了,只不过是负的.<br/><br/>如果你们将来走不到一起了,如果房子判给男方,你曾共同分摊的负资产,<br/><br/>他应该给你一半的.没有房子首付的事儿,你本来也没有出钱呀.<br/><br/>例:首付10万买了房了,写男的名字.然后你们结婚了,你们一起还贷,2000/月.<br/><br/>还了3年后,感情破裂了,那这个男子应该至少给你2000*36/2=18000元.<br/><br/>房子是他的.<br/><br/>建议你每个月都花他的钱,贷款让他还,吃他的,用他的.......自己不花一分钱<br/><br/>哈哈哈哈.<br/><br/>你为啥不匿名提问呢.如果让男朋友看见,怪不好的.
您好,外地户口在南京买房要求:一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者一年以上的社保。您交了两年的公积金,不知道有没有交社保和纳税,如果您符合南京买房细则,您和你女朋友可以共同贷款,但是您女朋友不能写在房产证上。要不就是你们结婚以后再加名字。
办透支卡(要能期卡)刷卡买房再另银行办理剩余贷款要别两银行贷款款能力强应该没问题
房管局肯定认定你们的情况属于二套房。首套房是以家庭为单位定义的,只要你们发生过一次房屋买卖行为,不管婚前婚后,不管现在名下有没有房子,再买房都属于二套房,即使你把已有的房子卖了,再买也属于二套房。这个我专门问过房管局,虽然不合理,但是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
按照你的描述,作出如下简单回答<br/>首先,房屋买卖纠纷,肯定是以合同为基础的,合同是怎么约定争议条款的?解除条款?是否约定不可抗力条款?<br/>其次,如果没约定不可抗力条款,这样的政策是否能完全解除合同,在实践中每个法院操作不一样<br/>再次,现在事实情况是怎样的?建议你详细说明<br/>最后,同时就算对方没有偿还能力你也需要尽快起诉,这里面还有诉讼时效的问题,还有就是你的诉求需要根据情况再定<br/>如还有疑问,或是需要帮助,可以来电
看你这种问题,首先要看你的资料。 <br/>你的基本情况不错,有身高的优势,帅哥一个,年轻,这些就是资本。 <br/> <br/>如果人家送一套这样的房子给你,就是想结亲了。
针对您的问题,从法律的角度作如下分析:可以直接去起诉,要求其归还你多出的钱。至于你说到你自己避税,这是税务方面的事情,不告不理,法院不会予以处理。中介公司倒闭的话,可以直接起诉经手以上行为的个人。
不可以<br/> 贷款都是给有固定收入之人的<br/> 中国的制度很不完善的,这就是现实啊
没问题的,注意这几点;1、在买卖合同上要注明您的首付款是给这套房子还款使用,不能挪作他用;2、卖方去银行申请提前还款,街道银行通知之后您亲自去银行将您的首付款汇入指定账户,在这之前不要支付;
如果那两套房产确属于您父亲的婚前个人财产,在发生继承时,应作为您父亲的遗产由继承人来继承,而不用先分割出夫妻共同财产。<br/>发生继承时,首先应确定继承人范围,根据继承法第十条之规定,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您后母的孩子如果想要继承您父亲的遗产,必须是和您父亲之间有实际的抚养关系。否则,不能作为子女参与遗产分配。如果您父亲去世,又未留有遗嘱,那么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应为,您的爷爷奶奶、您的继母及您。
没错!就是选好学区房的重要1.啥子是学区房!学区房,顾名思义,都是分布在名校周边的房产,根据“就近入学”相关规定,在义务教育阶段,凡片区内的适龄儿童皆可免试就读。学区房的出现折射出现行教育体制方面的弊端,主要体现在一个城市教育资源的分配非常不均衡,造成一些所谓的“好”的优质中小学,这也同时体现出教育的不公平性。也就是说不是所有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都能享受到优质教育的权利2.购买学区房的注意事!1、下手前先了解当地入学政策2、区域配套及社区配套需相辅相成3、合同注明,避免买学区房无法读名校3.学区房四大要素!购买“学区房”要特别注意户口的迁移问题,同时还要注意“山寨学区房”,也就是说,购买学区房也有需要注意的地方,否则会弄巧成拙。 1、落户是关键2、注意片区调整3、了解政策规定4、辨别山寨学区房
二手房正式的购房合同官方叫做《存量房买卖合同》。<br/>房管局官方和房管局认可授权的居间方都能够做,网上约定好合同内容打印出来再确认无异议就正常签署。
你好,据你所说的你们这个房屋买卖合同应该属于房屋买卖中三个证当中的契证。 如果你三证都齐全的话,也就是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加上上面的那个你们买卖双方签订的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其实到房管局只要前面2证就可以了),那么你们可以到你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登记交易过户即可。因为房屋买卖的行为,是不动产交易的行为,是需要进行登记后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的转移的。具体的房屋买卖过户一般都到当地的房管局进行登记才能合法过户。 如果你是自建房,就是没有上面的那前面2证的房子,只有你们当地居委会或是村委会的一个房屋证明书,那么发生房屋买卖行为的,就没有必要去你们当地的房管局登记交易了。具体的交易过程你可以到你们居委会或是村委会咨询下,这个我不在行,对不起,这个我得实话实说。 如前面所说的,要修改房屋买卖合同的 ,若属于第一种情况,那你当然要去你们当地的房管局进行变更登记,这样,你们修改后的合同才会具有合法的有效的约束力。 如果是私房的话,属于第2种情况的话,就直接改就可以了,为保险起见,最好还是另行书写修改后的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即可。 希望我的看法对你有帮助!
符合什么样条件的业主才有权退房?结合《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总结出可以退房的条件主要包括约定条件与法定条件两种。 约定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 根据《合同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双方当事人约定了退房的具体条件,且购房者又能证明该条件成立,若购房者在与开发商协商难以达成共识时,可起诉至法院要求退房。 法定条件则是根据法律规定,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条件。 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延期交付房屋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根据现在《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的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 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 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3/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 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就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4/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5/房屋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影响使用 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6/房子产权不清楚,如存在抵押、联建或其他经济纠纷 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卖给购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给他人,购房人查明后,就可认定购房合同无效,要求退房。此外,造成购房合同无效的常见情形还有,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房屋为共有财产而未经其他共有权人书面同意的;该房屋权属有争议,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利等情形。 7/迟延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根据买卖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应当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8/按揭合同办理不下来 因不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按揭合同,办理不下按揭贷款的。 9/在建工程转让开发商欲转让在建工程,应书面通知购房者,购房者有权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要求退房。 退房程序: 1/先找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再诉讼 有关专家建议业主,如果满足合同约定的退房条件,最好还是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这样可以省去诉讼费用。如果开发商提出的补偿条件能使业主满意,业主可根据自身情况收回退房要求,或在开发商协助下办理退房手续。如协调未果再选择诉讼或仲裁。 业主未在合同中约定退房条款,但符合法定退房条件,法院也会支持业主的退房要求。对于未经合同约定也不在法定范畴内的退房请求,建议业主应先找开发商协调。通常在这种情况下提出诉讼,法庭鉴定过程相对较长。 2/索要违约金及相关税费 如果是开发商违约导致退房,双方也在合同里约定了违约金,那么开发商须按约定赔偿。赔偿金除了房屋全价款及相应的利息外,还包括业主前期已支出的一些费用,如印花税、购房契税、交易手续费、测绘费、登记费、利息损失、购房代理费及律师费等,这些都算入消费者实际损失范围内,由开发商补偿。 3/首付、月供利息都可获赔 在退房款方面,采用一次性付款的购房者可直接要求开发商退还自己所付款项及相应利息。但通过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情况则要相对复杂些。实践中,都是开发商将应退购房款分成两部分,属于买家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还给买家,属于买家向银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还给银行,并视为买家已向银行提前还款。银行接收还款并终止与购房人的借款合同。 开发商支付购房人首付款利息,即从首付款交付日到开发商归还日该笔首付款的利息收入。若购房人按揭贷款已进入月供阶段,开发商同样应归还购房人月供及利息支出。 若购房者要求退房时,已居住了一段时间,这期间产生的折旧费应由业主补偿。在退房中,若责任方为开发商,购房者可不对房屋折旧进行补偿,若是购房者的责任,开发商则可以不赔偿业主装修费。 退房四步走: 第一步:购房人通过挂号信、传真或电话向开发商发出退房通知。 第二步:督促开发商在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负责办理购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合同全部手续。 第三步:督促开发商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购房人。 第四步:办理停止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还款的手续。 至此,消费者与银行解除借款合同,而在开发商退回全部房款后,购房人与开发商的买卖合同也意味着得以解除。此外,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保险受益人为贷款银行,所以最后一步就是解除借款合同后再办理保险退保手续等。 所以,你可以对比一下你的情况,如果不属于上述9种法定条件退房的情况,走诉讼程序,就会比较麻烦. 你要如何维权呢? 开发商交楼都有一个交楼标准.移交给购房者的必须符合交楼标准. 你家的厨房和卫生间有油腻,卫生间顶管道有漏水痕迹,这是没有达到交楼标准的,但这些也不是"房屋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影响使用"的情况 因此,你要以"不符合交楼标准"为理由,向开发商提出退房协商. 如果开发商愿意退,就是最好了. 当退房的要求比较难实现时,就以退房为幌子,向开发商提出维权要求,就比较容易实现.例如,要求开发商对厨房/卫生间进行重新装修;卫生间管道重新铺设;赠送家用电器;清理油腻污迹;送管理费等等. 另外,取证是非常重要的,你要把污迹和漏水管道拍照片取证,预防开发商不理会你的维权要求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向开发商索赔.
我前几天在北京认购了一个房子,交了20万定金,现在不想买这个房子,定金能否要求开发上退还?开发商一直吹着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但是我这边又没法签,有什么办法能够要会定金?北京这边有没有这个规定:无论是定金还是订金,都能要回? 一、根据你介绍的情况,你现在还没有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因此,你与开发商之间还处在前合同期间,你不存在什么违约的问题,违约是在合同成立后,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时情况,你们现在还没有正式签订合同,所以,说承担违约不妥.但是因为你的原因而不能签订合同,你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即对方为准备与你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而付出的费用,而定金罚责这里就不适用了。 二、开发商一直吹着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但是我这边又没法签,有什么办法能够要会定金? 可以要回定金,(法理同上) 三、北京这边有没有这个规定:无论是定金还是订金,都能要回? 这个问题设问就不太明确。但可以明确在大陆地区,如果适用定金罚则时,支付定金一方违反了定金罚责时,不论是证约定金、解约定金、立约定金、还是违约定金都不能收回了。
你的房屋只能按照你的购房合同上的人来署名. 而且,你在房屋上加上你爱人的名字没有什么意义.因为,这套房屋系你们婚后购买,本身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管是否加上你爱人的名字,都不会影响她对这个房屋的一半所有权
不过户只公证对第三人没有任何法律效率,并不影响本次交易,如果对方把房再次卖,就要双倍返还定金. 当然,由于你没有合同,也没注明是定金,你可以不用定金的名义,就能要回这5000块.但是具体到事情上,还是很麻烦的."居家莫争讼",能协调解决的还是协调解决吧. 找个有份量的中间人,调解一下,应该可以解决吧.你不至于连对方是谁都不了解,就给人钱了吧.
5000元应该是办理贷款时的保险费用,国家是强制上的. 签合同是要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以后,就可以签合同备案了.
可以解除,但保险起见,你要给他发个书面的东西,最好让他签字,说明你已经催过他,是他不想买了,留个证据,以免生事.
没办法的,税务局的前可以胡乱减免给奸诈者,但正派人想拿回,没戏.虽然有无数证明你交了税,谁让你是交护费的来的...
年龄+贷款年限=60,即不能超过60岁
根据银行的借款合同的条款,年限一般是不能再更改的.之前有过一种叫做同名转按揭的业务,不仅可以提高年限而且可以对按揭贷款再融资.但现在此种业务已被取消.但在不提高贷款金额的情况下,部分银行是可以办理加长年限的换按揭业务的.
要过户,就要让他先生把委托书(公证过的)给你,才能过去过户,像他说的可以找人过户,我看不保险,以后如果他老公不认麻烦的是你.
很多城市的电梯费是单独缴纳的,按照楼层有一个公式来计算费用,楼层越高费用也越高。
“定金”指为保证合同的履行,消费者预先向家具销售者(卖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合同上是 “ 定金 ” 的,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家具销售者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 20% 。 而对“订金”,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可视为“预付款”。“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订金”的性质主要是预付款,家具销售者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消费者违约时,可以与家具销售者协商解决并要求经营者退款。如果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一、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二、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三、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四、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
拿你的购房合同或契税票到单位就可以提取.
之前跟一家公司签定商品买卖合同,预付10万订金,后来因为一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双方经过协商,同意亏损2万元,返还8万元。于是就签了份协议书。我想问一下协议书一定要是原件才有效吗? 当然有效.这是你们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且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自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就成立生效。生效后的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厂商要求我们签字了邮寄给他,但我怕到时也签字给他了,也邮寄过去了,他不还钱,那我们那份协议还有效吗? 从你们分处两地和厂方的行为来看,如果严格地说,厂方先签字后邮寄给你们时,该协议还没有真正的生效,只有在你们签字送达到厂方后才是合同法上真正的生效。如果生效后,对方不履行你们的悔约后签订的协议内容,没有关系,因为你们基础法律关系已经解除,厂方失去了继续占有你订金的基础,你们可以以不当得利,要求其返还,拒不返还时,可以以不当得利之债向人民法院起诉。
举个例子,你工资10000元(不是你实发的工资,单位给你照工资表的工资,三险一金的扣缴基数),那么住房公积金是你工资的8%,你个人要缴纳800元,单位要缴纳800元,你公积金应该是每个月1600元,你们所在区域内的上年平均工资公布的数据,比如公布的是人均工资是1500元/月,那么的缴纳的公积金不是以上的算法了,只能以3倍来提取,1500*3=4500元,然后你每个月有4500*16=450+270=720元,不知道你是否理解了。
你要贷63的话只能做商业贷款,你可以把公积金提出来做商贷,具体贷款的年代要看你的还款能力,一般10000的月还是68.83元你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计算一下 商贷的费用都差不多 利息是5.58-5.85%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有明确规定的,与户口无关。建议向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投诉。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六章 罚 则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这种贷款其实是用一天算一天利息的, 打个比方,5年以内的月利息是千分之3。45 那么一万块钱一个月的利息就是1万乘以3。45=34。5元, 一天也就是34。5/30大约1。1元一天, 提前还款的话就剩余的本金就不用再给利息了。
除了去公积金管理办公室查询外,还可以在公积金管理办公室网上查询,很简单。
等你的产权证办下来一个月或是一年后你就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以后就是每年提取一次
现在银行贷款一般是执行基准利率下浮10%,你的贷款已下来了,还了贷款以后再贷款应该还是执行下浮的利率,如果你同时贷两套房子,第二套的利率是要上浮的,也就是执行基准利率. 公积金利率大概是3点多,最近长了我记不清了,这个到公积金取个贷款宣传单就知道了. 当然可以贷啊,第一套你就应该用公积金的,利率比商贷的低很多.
你当时工资中是否有扣除呢? 现在确实是有一些单位没有按照规定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 你所说的还是有这个可能的。
企业是否给职工上公积金由企业自行决定,国家没有规定.
6-20年期贷款月利率4.79,年利率5.75.针对于第二套住房贷款利率更高一些(上浮10%) 。
1.住房公积金,是专款专用的. 如果购买房子想提取公积金里的存储余额,必须是你拿着买卖合同或购房合同去提. 那样的话,你只能先办理商业贷款,之后在拿着你买房的那些证明,去提公积金,提前还贷. 2.商业贷款的额度,是根据购买房子的价格,还款能力决定的! 你要开出的收入证明是月还款的2倍以上.收入证明超过1万的要有纳税证, 3.必须是在是买到房子之后,才能提公积金! 比如你现在的情况,买一个100万的新房子,月收入过万,想贷70,80万,那是没有一点问题的!
没有的,关键是你妻子帐户里的金额够你买房贷款的条件
这个5年是指从你办房产证那天算起。5年内征收的营业税率是5.8%。这个规定不是今年才实施的,05年已经出台的政策是2年内出让征收营业税。由此可见国家调控政策力度越来越严厉了。其实所有的打击手段都是为了抑制炒房的行为,使房地产的市场进入一个正常的供需水平。但是如果希望国家降低房价的可能性不大,(具体看各个城市的状况)国家主要还是希望房地产的房价能进入一个正常的水平,让需要的人买的起房,但同时该行业税收也不能降低影响国家收入。
肯定要损失了,如果你已经交纳了定金,现在想取消,对方的定金是不退还你的,如果因为对方原因在收取你定金后反悔是要支付你双倍定金的。 因此,你取消交易就只能放弃你支付的定金了,不用双倍返还。
在北京是按照房本日期为开始日期的, 也就是说你2002年买的房,2004年下本 那么没有税的日期为2009年 个税现在还没有颁布,以前朝阳实施了一段日子,后来取消了,可听说现在又要实行了,个税的征收是房屋出售的成交价减去原始购房契税发票的差额部份乘以20%
办理二手房更名的话,不需要什么日期的,他所收取的是契税,看房子的年头进行评估,之后按面积多少百分之1.5收取契税。
从今年3月1日起,武汉市二手普通住房交易契税将由1%调整为2%。这意味着,一套10万元的二手房在交易时将增加1000元多元的成本。 中介费每个地方收取的费用不同,有的是多少钱全包,具体的你最好多问几家中介比较一下,以免吃亏! 如果你还不清楚你可以看下面的网站,你可以了解到更多,含有:二手房交易指南,二手房信贷政策,二手房资讯信息
你的房屋是属于商业用房。属于本身就应该交纳营业税的范围内。你是买受人,你应该纳税的项目=契税+印花税 卖方(出让方)=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要根据当地你们的规定来交纳。具体问你当地的地税局。(过户及所有费用都由我自己承担)这个问题。你可以找管理部门熟悉的人通过降低你们交易房屋的总价款来减少交纳的税费!只能这样。
您看看产权证上的章盖的是北京市的还是某区的,前者一般有土地使用证后者则没有. 若是没有土地使用证的话那就拿产权证过户到您名下就可以了
1、无权收 2、应该您交,不过可以和物业进行商量,也可以不交物业。 暖气费这个责任也不一定就是卖方的,因为人家如果没有享受到供暖服务就应该不交费。而且供暖方如果提供了供暖而且没有收到费用应该停暖,不可能将近十年都让卖方欠着。供热站的猫腻更多。建议您和供热站和物业做交涉,谁享受谁付费原则,他们也没辙。物业和供暖为了收到下个月的收入,也容易达成和解的。
要是我就都受到这样的侵害了,是绝对不会只是用协调的方法去解决问题了,应该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宜。 祝你好运1
去你所在地的公证处作一份委托公证,委托你的亲属某人来全权办理房屋的事宜,你的亲属拿着公证书原件就成。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我是北京市链家房地产的, 现在在北京市除非全款改底单的房子能避税,,,,,,, 其它的房子只能少交营业税,,,,,,,, 方法就是做底合同成交价,,, 这样能省掉一些营业税,,, 但这必须和中介合作,否则特别容易出现纠纷,,,,到时亏的可就是卖房的人了, 有什么疑问可以拔打我的电话01086673360,我可以帮你解释相关的问题
这个是国家规定,没有办法,只要你未满五年,就得交。有两种方供你参加,出现什么事,本人不受法律责任。 1。要么你就等五年过后在进行交易。 2。就是把房价做低,这样你就少交税了。
公证是一种手段,但在公证期会出什么新政策谁也就不知道了,就象以前不满2年做公证等的,到现在都傻眼了。还是塌塌事实的交吧,就把合同成交价格做低一点,能少交一点。
这个问题最好还是协商解决。 因为按照合同来说,业主是不支付费用的,中介企业也没有承担交易税费的义务; 但是按照政策来说,这个税费是由业主交纳的。 但是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合同终止。
不可以,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到公证处作一个全权委托公证,你就有该房的处置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