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2004年购买的依旧按照之前的契税政策缴纳,即房价的1.5%; 2、一般来说只要该房产尚未备案就可以更名,不过你购房时间距离现在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估计已经改不了了; 3、以后等产权证下来再改名就要按照过户手续办理了,需要重新缴纳税费; 4、产权人死亡需要办理继承公证,所有顺序的继承人都需要同时到场,而且继承人中有已经死亡的还需要有该人的死亡证明。
不知道你有没有选好你要买的房子,如果选好了你就要准备以下材料: 房证、契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 在一天里办完这些手续是不可能的,但是你回来以后可以委托给一个中介公司帮你办理这些手续。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你可以在提问我会回答的。
抵押有两种: 一种是开发商为了给业主办理贷款而办理的抵押,这是正常程序,没什么的 另一种是开发商自身周转需要而办理的抵押,那么这种情况下可以去和开发商交涉
你只有把钱交给房地产公司才有保障。因为这可能是销售人员的个人行为,销售人员可以拿到盖章的正式合同和房屋方面的宣传资料,但一个购房合同真正生效是需要房地产公司到当地房管局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要不然房地产公司可以不承认你的购房合同。 购房交定金以后,你需要索取:正式的经盖章生效的合同,盖章的定金收据,合同备案通知单。缺一不可。
现在商品房的公摊面积不是以系数来确定,而是有具备房地产测绘资质的测绘机构进行实地测量,按照国家商品房测量计算标准,计算出商品房的实际面积,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才能确定商品房每套的销售面积,并确权发证.你所说的用系数来确定公摊面积,没有法律依据.仅供参考
些委托书办理就可以,但是需要把你的身份证给受托人。 或者办理委托公证
当然要,只要银行给你放了贷,你就要在放贷日的下一个月开始还贷,期房也一样。不可老兄,只要房子好都是还20年从今天起还是20年,从10年以后还还是20年。
方法有二个,一是向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由房地产行政监察部门依法查处.二是凭购房合同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你可以起诉开发商,要求退房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你可以凭当时的有效购房合同或协议向当地法院起诉。
写信到: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直接和律师联系.
1、印花税是成交价的万分之五(0.005%); 2、图表费应该是没有,没有听说过这个名目; 3、凭本人(原产权人)身份证可以申请领取复印件; 4、购买方需要缴纳契税,房地产产品在每次交易过户时都需要缴纳契税。
多多约定自己的权利,多多限制开发商的权力。
嘿嘿,有一个办法,需要房主配合,提高房款总价,在相同按揭成数的前提下首付不就低了吗?二手房没有标准的市场比较价格,尤其好办。呵呵,姑且听之
不能,这种交易严格来说不是合法的(属于政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职工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的、强制性的个人长期住房储蓄基金。职工个人每月按一定比例扣缴工资,所在单位每月拿出相等金额,两数相加,存入职工个人账户。此项储蓄基金归职工个人所有。 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是为解决职工住房建设投资基金和职工个人买房、建房及缴纳新增加房租之用。但此房屋公积金不能抵交住房租金,不得上市流通。如有结余,可存入房改金融机构,作为职工个人住房基金,单位不能挪作他用。 如职工住房已解决,到退休时,可连本息一起支取归退休职工个人所有。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5年的是3.96,6-30年的是4.41。2005年3月17日之前办的贷款才涉及到调整利率的问题。3月17日之后办的贷款都是用的调整之后的这个利率。
1-5年的是3.96,6-30年的是4.41。2005年3月17日之前办的贷款才涉及到调整利率的问题。3月17日之后办的贷款都是用的调整之后的这个利率。
一般来说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的,如果你是全款就应该在全款交后就给发票的,如是贷款应首付时给首付款发票,贷款到帐给贷款额发票的.你得盯紧这事,或者是你把全同拿到手,再不行就问律师.
你问一下,开发商是否为你代办相关手续?办理这些手续需要发票。如果不是,可以到主管部门告他或请教律师到法院起诉他。
一样的,先把房子买到了在给他钱不就完了吗? 其实公司给他提成可能只有300多块,你说他该怎么办吧? 换了你的话你怎么办,从他的公司走的话,所有手续也要他来跑的.人还是厚道点的好
房改房是原来许多单位通过给职工福利分房分下来的房子,那时单位职工对这种房产只有使用的权力没有产权,后来大概在96年左右国家不允许单位再分给职工房产(就是所谓的“房改”),所以单位允许职工如愿意买成产权就可以相当于此房的成本的价格购买下来的称为成本价房,此房产职工有100%产权,只是因为当时购买价格比较低所以在上市交易时要给国家补齐一个15.6*建筑面积的土地出让金才可以上市交易,而有些是用优惠价(或标准价)购买的此种房产,职工有94%的产权,单位有6%的产权,这种房上市交易须先补6%产权,再补土地出让金,即1560*6%*1%*建筑面积,而不愿意买成产权愿意继续每月交房租的房子就是现在的使用权房.商品房就是开发商建造的以盈利为目的的房产,是一种商品,经济适用房是国家无偿划拨土地建造的给特定的人居住的房产.购买这种房产的人是需要国家审批的.经济适用房在交易时还需缴纳10%综合地价款(具体须交纳的其他费用下面会说). 在北京,认定140平米以上(含)房产为非普通住宅----这是最基本的,还有两个认定条件但不常用(小区容积率在1.0以下,平均售价高于当地综合水平1.2倍以上).而140平米以下的为普通住宅. 使用权的房子可以通过换入换出的形式交易,而有些使用权的房子是可以买成产权的(大多数,不是全部) 另外各种性质房产所需交纳费用: 经济适用房: 未满五年: 综合地价款:(50-当年购入价)*10%(卖方缴纳) 营业税:当年购入价*5.5%(卖方缴纳) 交易契税:当年购入价*1.5%(买方缴纳) 印花税:当年购入价*0.05%(买卖双方各缴纳) 证件工本费:5元 满五年: 综合地价款:成交价(50万)*10%(卖方缴纳) 营业税:当年购入价*5.5%(卖方缴纳) 交易契税:当年购入价*1.5%(买方缴纳) 印花税:当年购入价*0.05%(买卖双方各缴纳) 证件工本费:5元 商品房: 满五年: 交易契税:当年购入价*1.5%(买方缴纳) 印花税:当年购入价*0.05%(买卖双方各缴纳) 证件工本费:5元 个人所得税:(成交价-当年购入价-装修费-契税-印花税....)*20% 未满五年: 营业税:成交价*5.5%(卖方缴纳) 交易契税:当年购入价*1.5%(买方缴纳) 印花税:当年购入价*0.05%(买卖双方各缴纳) 证件工本费:5元 个人所得税:(成交价-当年购入价-装修费-契税-印花税....)*20% 北京140平米以下视为非普通住宅,140平米以上或单位产权房交易契税按3%缴纳 已购公房: 1,成本价房: 土地出让金:当年成本价(北京是1560)*建筑面积*1%(买方缴纳) 其他税费同商品房 营业税如可以确定,同商品房办法征收,如不能确定,按成交价的1%征收 2,优惠价房: 补齐成本价:当年成本价(北京是1560)*建筑面积*6%(买方缴纳) 再缴纳土地出让金,同上 确定购房时间: 房改房:看原始购房协议或首次购房收据(银钱收据) 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看契税票 回迁经济适用房:可看购房发票 关于使用权的房子的买卖不用缴纳国家规定的各种税费,但是要花一些灰色费用,如果你没认识人可以找中介公司帮忙交易。各区县标准不同,大概2-3万
在没有办理产权证的情况下,很多房屋的交易就是通过开发商更名就可以解决,不必等到办理产权证再过户,那样会增加很多费用.具体办理程序是由客户提出申请,开发商到房管局撤消合同备案,再由开发商和第三方签定买卖合同,相当于是买方直接从开发商手上购买,只需交纳更名费.
各地做法不同,根据国家《未成年保护法》相关规定,监护人处置未成年人财产权,必须是为了未成年人利益而处置。问题在于,你怎么知道他是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因此,各地出现不同做法,比较慎重,有的采用监护人声明的方式,有的采用以未成年人名义开设专用帐户等方法。因为容易引发争议,也有许多地方对未成年人房产处置就不办有关手续。
没有20%的房产所得税这个项目,只有获利部分20%的个人所得税,比如10万元的原值卖出12万元的价格,只对2万元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在无法取得原值的情况下,有些城市就是核定一个固定的税率,比如房价的1%,北京就是这样。
我们这里的供你参考:持护照、买卖合同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按下列标准办理。 经济适用房: 未满五年: 补交土地出让金:二手房成交价格*1%(买方缴纳) 营业税:二手房成交价格*5.5%(卖方缴纳) 契税:二手房成交价格*2%(买方缴纳) 印花税:二手房成交价0.05%(买卖双方各缴纳) 证件工本费:80元 满五年: 综合地价款:二手房成交价)*1%(买方缴纳) 营业税:二手房成交价*5.5%(卖方缴纳) 契税:二手房成交价*2%(买方缴纳) 印花税:二手房成交价*0.05%(买卖双方各缴纳) 证件工本费:80元 商品房: 满五年: 交易契税:二手房成交价*2%(买方缴纳) 印花税:二手房成交价*0.05%(买卖双方各缴纳) 证件工本费:80元 个人所得税:(成交价-当年购入价-装修费-契税-印花税....)*20% 未满五年: 营业税:成交价*5.5%(买方缴纳) 交易契税:二手房成交价*2%(买方缴纳) 印花税:二手房成交价*0.05%(买卖双方各缴纳) 证件工本费:80元 个人所得税:(成交价-当年购入价-装修费-契税-印花税....)*20% 144平米以下视为非普通住宅,144平米以上或单位产权房交易契税按4%缴纳
转让手续费:住房按每平方米6元交纳,由转让双方各承担50%;非住房转让手续费,按每平方米18元交纳,由转让双方各承担50%
你去你们当地的二手房交易公司,一问就行,他们会给你算的明明白白。
首先说一下,五年后的保证就算有律师保证也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房价是否过高,可参考周边房子的价格来比一下,二手房按揭一般是总房款的60%,过户费其实就是各项税费的总和加上工本费。而工本费只有300元左右。内部转名是行不通的,房产证在房产登记部门有登记,就算是赠与,税费也不少。这是国家为了防止买卖双方逃税而设立的新规。
如果开发商其它手续齐全,这样做虽然不合法,但的确是一种偷漏税的办法,因为房屋的合法凭证是产权证,发票金额的多少不影响房产的价值,而且一旦追究起来,自然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人没有风险。
巅峰体验 :你好! 你的情况可以采取两种办法:一是由你的单位回购,前提是你现在的房子是买的房改房;二是把现在的房子进行抵押贷款,而集资建房用现金购买。
这套房子得产证先是办理你 父母得名字,然后产证办好后去公证处公证,说明这套房子是你父母赠与你一个人得,与你妻子无关就可以了
你好: 你描述的问题不是很完整,如果房本没有过五年的话:你要缴一个营业税成交价的5.5%/契税成交价的1.5%/印花税成交价的0.1% 加上卖方的0.1%是个0.2% 如果卖方是小产权的话,那么要交一个土地出让金:建筑面积乘以15.6% 还有不出五年要一个个人所得税《成交价-购房价*合理费用》乘以20% 现在你要缴的就是这些钱 如果交易的二手房过了五年,那么就不用缴营业税了 自己算算吧 还不懂的话就看看我的博客吧:
可以不给钱的,乙方(指我们)于拿到房本十个工作日内由发贷银行支付给卖方剩余27万元房款。我们在拿到房本的十个工作日后,有银行支付,但是银行为什么没有支付呢,公积金办理的问题,1.政策问题,2.工作人员拖沓,那就不怕了,就一追到底,就酸赔钱也不用咱给
持开发商提供的房物交付表、契税金表、维修基金核算表,测绘图纸和业主身份证,契约到所在地的房屋产权登记处办理,时间是10个工作日,费用各地略有不同,一般在100元以内,契税按2%(普通144平米以下)-4%(高档144平米含144平米以上的房屋)维修基金2%(多层)-3%(高层或小高层)
直接过户给你吧,让你妈放弃那50%,否则你妈死了的话那不还地在来一遍吗>?
lu230478 :你好1 房地产建设总投资土地购置费、拆迁补偿费、土地开发投资、配套工程投资、建筑工程投资、安装工程投资、设备和工器具购置费、财务费用、不可预见费和其他费用。
一定会升值的,随着国家”十一五“计划的颁布,滨海新区将作为全国第三个经济特区快速发展,所以,升值空间将一定是很大的
苏州的房价很高,具体原因有很多: 第一:最重要的是温州炒房团的功劳,他们到了那里,那里的房价都要高许多。 第二:苏州有钱的大老板比较多,特别是外地的大老板,外国人在苏州定居的很多,他们可都是有钱的主啊。 老实说苏州本地人并不怎么有钱的,有钱的是苏州政府,穷了老百姓,富了当官的,社会真的是太不公平了,XDJM你们的观点如何啊,有同感吗?
根据你当地的房管局的评估价格定的 如果你是和卖方协商好的,只要双方都愿意那就可以成交. 这个还要看你的楼层6楼和1楼的价格绝对是不一样的
各地的房价相差很大,按揭一般至少要3成首付,有的要5成,弊端就是利息支出太多,总的利息有时几乎占房款的1/3或者1/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6]108号 2006-07-18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河北、黑龙江、江苏、浙江、山东、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贵州、青海、宁夏、新疆、甘肃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青岛、宁波、厦门市财政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个人转让住房,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之后,根据我国经济形势发展需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对个人转让住房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和换购住房的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做了具体规定。目前,在征收个人转让住房的个人所得税中,各地又反映出一些需要进一步明确的问题。为完善制度,加强征管,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征收机关依法有权根据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入,但必须保证各税种计税价格一致。 二、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一)房屋原值具体为: 1.商品房:购置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2.自建住房:实际发生的建造费用及建造和取得产权时实际交纳的相关税费。 3. 经济适用房(含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原购房人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相关税费,以及按规定交纳的土地出让金。 4.已购公有住房:原购公有住房标准面积按当地经济适用房价格计算的房价款,加上原购公有住房超标准面积实际支付的房价款以及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或原产权单位)交纳的所得收益及相关税费。 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 经济适用房价格按县级(含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确定。 5.城镇拆迁安置住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和《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的通知》(建住房〔2003〕234号)等有关规定,其原值分别为: (1)房屋拆迁取得货币补偿后购置房屋的,为购置该房屋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2)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3)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人除取得所调换房屋,又取得部分货币补偿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和交纳的相关税费,减去货币补偿后的余额; (4)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人取得所调换房屋,又支付部分货币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加上所支付的货币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二)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是指:纳税人在转让住房时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税金。 (三)合理费用是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 1.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纳税人能提供实际支付装修费用的税务统一发票,并且发票上所列付款人姓名与转让房屋产权人一致的,经税务机关审核,其转让的住房在转让前实际发生的装修费用,可在以下规定比例内扣除: (1)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5%; (2)商品房及其他住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 纳税人原购房为装修房,即合同注明房价款中含有装修费(铺装了地板,装配了洁具、厨具等)的,不得再重复扣除装修费用。 2.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出售以按揭贷款方式购置的住房的,其向贷款银行实际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凭贷款银行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 3.纳税人按照有关规定实际支付的手续费、公证费等,凭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 本条规定自2006年8月1日起执行。 三、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其实行核定征税,即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具体比例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或者省级地方税务局授权的地市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出售住房的所处区域、地理位置、建造时间、房屋类型、住房平均价格水平等因素,在住房转让收入1%-3%的幅度内确定。 四、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56号)的规定。为方便出售住房的个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加强税收征管,主管税务机关要在房地产交易场所设置税收征收窗口,个人转让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与转让环节应缴纳的营业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等税收一并办理;地方税务机关暂没有条件在房地产交易场所设置税收征收窗口的,应委托契税征收部门一并征收个人所得税等税收。 五、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落实有关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的规定,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缴纳,再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要不折不扣地执行上述优惠政策,确保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六、各级税务机关要做好住房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保证金收取、退还和有关管理工作。要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税务代保管资金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181号)要求,按规定建立个人所得税纳税保证金专户,为缴纳纳税保证金的纳税人建立档案,加强对纳税保证金信息的采集、比对、审核;向纳税人宣传解释纳税保证金的征收、退还政策及程序;认真做好纳税保证金退还事宜,符合条件的确保及时办理。 七、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宣传和落实有关税收政策,维护纳税人的各项合法权益。一是要持续、广泛地宣传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税收政策,加强对纳税人和征收人员如何缴纳住房交易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辅导;二是要加强与房地产管理部门、中介机构的协调、沟通,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协税护税作用,促使其协助纳税人准确计算税款;三是严格执行住房交易所得的减免税条件和审批程序,明确纳税人应报送的有关资料,做好涉税资料审查鉴定工作;四是对于符合减免税政策的个人住房交易所得,要及时办理减免税审批手续。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六年七月十八日
契税,印花税等所有费用加起来不到2.3% 注意房产证只要工本费300左右. 他妈妈的你被骗了. 我买的时候也上当拉
五四广场附近的房子大约是10000元/平,整个市南区的新房没有掉下8000的,2手放一般都是7000左右,市北、四方区的一般新房是6000多元,二手房一般为5000——6000元,里藏大约是4000元,城阳、开发区的新房也是在4000元以上。青岛的房价比起3年前已经翻了一翻了。大多数老百姓买不起房子了,即使贷款首付也拿不出。
经济中心地段很好的楼盘8000-15000/平米 一般市中心较好的地段的房价是6000-8000左右/平米 离中心远一点的中等地段房价3000-4500左右/平米 再偏一点靠近郊了的房价2000-2800/平米
先要搞清楚2点:1、开发商承诺六楼顶上有20多平方米的跃层可使用是否写进了书面合同或协议?2、如果写进了书面合同,合同中对违约是怎样规定责任的?如果你和开发商没有就六楼顶上有20多平方米的跃层写进书面合同,那么你没有书证,很难要求赔偿?即使有,而没有就违约如何进行处罚,那么你最多拿回多收的钱和利息。如果在书面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和违约责任,就按合同办!
其实我推荐你去郊区的繁华地带买,那里的价格大约在4500-6000之间,条件非常不错,比城区差不了多少,有的地方甚至比城区还要强,楼主你是准备做二手房的生意吗? 做二手房地产也不要忽略郊区的 繁华地带,那里才是真正的宝藏啊!北京毕竟还有一部分不是很富裕的人士,他们可能会选择郊区的繁华地带,那种应该是你最好的选择,我知道的郊区有很多地方也是相当牛气的,他们的繁华地带不比城区差,而且物业费也是你要考虑的啊,买的起房子,交不起物业那样就说不过去了!
目前暂时是一个比较稳定的时期,可能有小幅的下降,但到后面肯定还要涨的.价值规律的作用是无法取代的